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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管的委屈,究竟是谁真的不懂?

(2013-03-20 09: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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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评论

    日前,广州东圃一名小贩暴力抗法砍伤城管执法人员。媒体称,事件对广州很多城管执法队员造成精神影响。一位老城管工作者称,他自己干了二三十年城管执法工作,他感觉现在的工作越来越不好做,都不知道该怎么干了。(信息时报)

    城管打人,城管被人砍。这种两败俱伤的结局,坦白说,流动商贩不喜欢,城管更不愿意。就连每天从他们身边走过的普通市民,恐怕也不喜欢。可类似的悲剧,却始终在我们身边重复上演!

    还是在广州,前些天发生的那一幕,多位城管合力制服一位女小贩,最末,年幼的孩子抱着被制住的妈妈痛哭,其情其景,让人愤怒、悲伤。很多的质问:为什么不能善待那些小贩?他们走街串巷,吹风淋雨,漂泊不定,还不是为了讨个生活!民生之艰,何以不能体恤?

    换一幕场景,广州城管为了维护城市“整洁”的秩序,对于那些违规摊贩,予以“执法”。但暴虐的摊贩拔刀而起,竟然砍了城管七刀。如此暴力,当然该谴责,还可以声援:为什么不能善待那些城管?当其他公务员在办公室里悠闲地喝着茶,把优渥的工资福利也给取了,这些整日奔波在街头的城管,他们容易么?做的“好”,要得罪摊贩。做不“好”,要得罪领导,他们也是里外不是人!

    街头一相逢,委屈两边诉。城管执法与摊贩的违规经营,还有彼此的争斗,就这样固化了某种思维,即城管与摊贩是天生对立的!仿佛城管就是为了治理摊贩而生的。

    可事实并非如此,倒不是说城管的身上,还肩负着许多其他的使命。而是说,一方面,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为了生存,摊贩当然可以摆摊。甚至,自食其力,还是一种美德。另一方面,政府不仅担负着保障基本人权的职责,还有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城管作为政府的职能部分,自然也责无旁贷。不难看出,城管与摊贩至少在人权的追求与维护上,两者其实是统一的。只不过,在具体的实践中,有人对各自权责的理解,出现了偏差。

    摊贩认为,“其他事小,吃饭事大”。所以,哪里地段好、生意好,他们的流动摊贩就朝哪里摆。城管认为,城市“整洁”的秩序更重要,至于“吃饭”,可以去想其他的办法,但绝不允许在我这里摆摊……就这样,矛盾不断产生,怨恨彼此播种!

    广州城管的委屈,究竟是谁真的不懂?其实,最该懂的是摊贩,因为风雨街头的苦辛,底层社会的挣扎,他们再清楚不过了。普通市民也应该是懂得,因为他们既需要更方便的生活,也需要更整洁的环境。究竟是谁不懂?不妨设想一下,如果政府能够在众多的居民区、一些人流集中的街道,开辟出一些可以供摊贩设点经营的场地(不能收取高额的租金),既满足了摊贩的经营之需,也方便市民生活。同时,让城管协助维持这些地方的秩序,亲爱的,请告诉我,那样的话,城管还会与摊贩互殴、彼此伤害么,城管还会有被砍伤的苦恼和不被理解的委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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