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长向访民索要加油费,谁“太坏了”?
(2012-08-08 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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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小东
广东
安墩镇司法所
访民
加油费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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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安墩镇司法所所长罗小东被访民投诉。访民称罗小东在取证期间向其要求“赞助200块钱油费”。罗小东回应称安墩镇维稳办经费奇缺,公车经常无油可加,所以他觉得访民赞助加点油钱并无不妥,他同时称访民趁机拿此事去上告“太坏了”。(央视报道)
必须强调一个基本的事实,在现有制度下,司法所是县级政府单位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并且担负着包括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在内的十项职责。
从这样的角度来看,当地村民因为农田被毁而向司法所寻求帮助时,司法所向村民提供相应的服务,属于履行其基本的职责,当然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村民索取额外的费用。否则的话,就是滥用职权,就是违法乱纪。
讽刺的是,广东安墩镇司法所所长罗小东不仅向村民伸了手,事后,竟然还斥责访民“太坏了”。我们不仅要问,究竟谁“太坏了?”
首先,向村民胡乱伸手,即使只是区区的200块钱(最后,村民只拿了100块钱),对政府工作人员而言,这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索贿”行为,也明显地属于违法乱纪的行为。无视自身职责,无视“依法行政”的要求,如此违法向村民索取“加油费”,究竟谁“太坏了”?
其次,丑行被曝光,在被村民投诉后,不去坦承过错,而是“理直气壮”地扛起为访民“服务”的旗帜,跟着“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其“维稳办经费奇缺”,如此贩卖道德、摇尾乞怜,显然没有无丝毫的担当。更无耻的是,其还认定此行为“并无不妥”,如此无廉耻,究竟又是谁“太坏了”?
第三,不承认、反思自己的过错,竟然认为访民成绩拿此事去上告“太坏了”,如此是非不分,如此颠倒黑白,如此恶人先告状,究竟又是谁“太坏了”?
不言而喻,有这样的司法所长,就会有怎样的司法所。有这样的司法所,也不难想象当地政府的日常工作,会是怎样的景象。至少,对于“法治”,特别是“依法行政”的理解,当地恐怕很难做到让人满意。而这些,恐怕不仅是对相关村民权益的损害,也严重背离了“法治”精神。
其实,现有体制下,之所以设立司法所,是希望借助这些专业的“司法单位”,弥补基层政府中可能存在的“法治”缺陷。但遗憾的是,广东安墩镇司法所所长的表现,似乎走了一条相反的道路。那么,问题又出在哪里呢?向村民索要加油费的司法所长,显然是“太坏了”,但这样的一个“太坏了”的人,竟然可以做司法所长,又是谁“太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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