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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当反思土地为谁而征

(2012-05-16 13:29:04)
标签:

丘吉尔

巧家

爆炸案

中国广播网

合法财产

分类: 评论
    发生在云南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的爆炸案,4死16伤的惨剧,让人悲痛。惨案为何发生,当地政府称只是一起“报复社会”的个案,与当地征地、拆迁工作无关。好嘛,既然当地政府发了话,我们就再相信一次,可对于当地的征地、拆迁工作,他们又做了什么?
    不谈爆炸案的细节,也不去分析案件的争议,拨开“巧家爆炸案”的硝烟,媒体向我们讲述了部分发生在巧家当地、让人触目心惊的征地故事……
    根据中国广播网的消息,爆炸案发生的6天前,白鹤滩镇村民杨玉强因为不满,在征收签字现场烧了自己的摩托车,之后,他因所谓的“危害公共安全”而被拘;更早前的4月18日,巧家老店镇村民丁发朝因抵制拆迁被殴致死;再早的2011年9月,迤博七组村民郑永江为阻止拆迁,把汽油淋在自己身上,同时溅到了挖土机驾驶员身上。随后,郑永江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逮捕,判刑3年;还有更多的村民在拆迁时被来自法院、公安、检察院、税收等政府人员“围起来”。
    几个人的遭遇,却展示了一地百姓面对征地、拆迁的辛酸与无奈!要么全盘接受官方的安排,要么面临政府的强拆。若是有人表达不满、甚至抗争的话,迎接他们的是或明或暗的无情打压!
    如果说几个人的遭遇,或者百姓的一家之言,代表不了全部,那么,就再看看巧家当地关于征地工作的28号文件:“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收的上级人民政府 裁决。土地征收中的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必须服从国家征地的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土地,不得拒绝和阻挠;如 不按时移交土地,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费用由不移交土地的农户承担。”
    从头到尾,里面有丝毫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尊重么?有丝毫对国家法制的尊重么?相反,呈现在公众面前的是当地公权力的蛮横、无耻!以这样的政策做指导,当地发生任何的征地悲剧恐怕都不会是意外!
    其实,我们都可以理解包括巧家在内的许多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造福百姓”的目的,甚至,也可以理解他们的困难。但对于真正的“发展”而言,仅仅有“高尚”的目标并不够,还必须注重过程的正义性!即便是国家的利益,也不能无条件地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
    无论如何,“征地”行为的背后,肯定存在利益的分歧。征多少的地,给多少的补偿,对征地者而言,他们可能有很多的考量,但对那些被征地的人而言,他们生于斯、长于斯,并依法享有土地及财产权益。即便是一间简陋的茅厕,又或者是一处养鸡的圈舍,不仅是他们必要的生活资料,更是他们的合法财产,都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
    “征地”的目的是为了什么?想跟巧家当地官员分享一则网络上的故事,二战时英国有个钉子户不搬迁,导致军用机场无法修建,全国一致谴责和责骂。丘吉尔知道此事后却说:“我们和德国人打仗就是为了保护合法财产不受侵害,如果拆了他的家,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打仗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丘吉尔的话,完全可以全盘照搬。“征地”为了什么,我们所有的“发展”,不也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是让大家生活得更好?如果强拆了他们的家,当所谓的“发展”是建立在牺牲公民合法利益,甚至是践踏法治的基础上,这样的“发展”,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里恐怕都会滴着淋漓的鲜血。而这样的发展,会是我们所需要的么?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屋不存又谈何发展!如果,连普通公民当下的现实权益都得不到尊重和保护。如果,现有的法律都无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又凭什么让他们相信明天的美好?难道又要用当地公安局长的名义和前程来担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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