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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少女与“女尸”之间的距离

(2012-03-19 09:11:09)
标签:

高公镇

小黎

民政办

女尸

某些群体

杂谈

分类: 评论
    3月11日,18岁的高三女生小黎在回家时遭遇歹徒袭击被打晕扔在沟里。警方接到报警后认为小黎是流浪女尸让民政办将小黎拉到火葬场,而民政办将昏迷的小黎再次扔在10公里外的一处沟渠里。过路民众再次报警,奄奄一息的小黎才被送往医院抢救。(中安在线)
    从涡阳县城到高公镇前李村的家,三十多公里的路程。一个18岁的高三女生,却没有能够安全地回家。从受伤的“少女”,到一具“女尸”,在当地派出所、民政办的“协助”下,却几乎“顺利”地实现……
    在这短短的四十一小时里,小黎同学遭遇了怎样的不幸?的确,小黎同学的不幸,肇始于歹徒的凶残,“一个女子躺在沟里,上身穿着棉袄,下面没有衣服。”可她毕竟还活着,如果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她的生命未必会被如此摧折。但遗憾的是,当附近村民发现受伤的小黎、并报警求助后,当地警方竟熟视无睹,非但未按规定程序处警,也未联系120,就草率地联系当地民政办,指令民政办将“尸体”拉走。而当地民政办的举动更是令人发指,非但没有按照程序处理,而是由一位司机将“女尸”拉出涡阳县,并最终扔在了离出发地点不到10公里的阜阳市太和县二郎乡境内的田里。
    我们不知道处理此事的民警、当地民政办的工作人员在面对不幸的小黎时的真实想法,但我们知道,连围观的村民都可以判断出“当时有不少人说,好像没有死,还有气”。你们,你们怎么可以如此草率、固执地将受伤的少女当成了一具女尸……
    尽管,这个世界并没有太多的假设,可我们还是忍不住假设一下:当事民警若是能弯一下腰,稍微地检查一下小黎的身体状况,哪怕只是联系一下120;当地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若是能伸一下手,擦洗一下小黎脸上的血污,哪怕是最终将其送到殡仪馆。受伤少女还会被当成女尸且被扔在寒风凛冽的野外么?
    “受伤少女”与“女尸”之间的距离,一边是生,一边是死,生与死的距离,是那么地远,又是那么地近。这个距离,是自然的距离,只需一秒钟的时间,便可以跨越生死线;但是从社会的角度,用人情冷暖、善恶是非来衡量,只消伸一下手、担一点责任、有一点的敬畏,便足以跨越天堂与地狱的分界。
    悲剧已经发生,袭击小黎同学的歹徒一定要被严惩,而如此渎职、草菅人命的当事民警、民政办的工作人员也一定要被追究刑责,但我们更该反思,为什么应当保护我们权利、捍卫 我们尊严的“公权力”会如此冷漠?并且,这种冷漠还是选择性的,即对于权势阶层、对于友邦人士,哪怕只是丢了一辆自行车、一匹马,他们都能抱之以极大的热情,而对于小黎同学这样的普通人,甚至对于她们的生命,却可以如此地不闻不顾……
    生命面前,公民的权益面前,良知与是非面前,永远没有公权力的“临时工”。而“执法者”个人的知识、能力、理想、追求等的不同,也永远不能成为类似问题的借口。因为,“公权力”的出现、发挥作用,不是一个人的作用,而是一个体系,并且是通过具体的制度来确保其必须行之有效。易言之,出现这样令人愤怒的事情,不只是小黎同学的不幸,也不只是几个当事者的个人责任,而是我们的社会机制,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如今,不幸的小黎同学还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我们期待能够出现奇迹,祈愿小黎同学能够“活”下来,但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小黎同学的遭遇,将某些人、某些群体、乃至我们这个时代,将永远地被刻在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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