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上床”究竟要不要负责
(2012-02-24 18: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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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茹
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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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夫妻百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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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女子赵茹因不满男友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分手,大闹男友父亲单位——四川绵阳某乡政府,要求男友对她负责。赵茹称自己爱情观保守,这辈子只会找一个男人结一次婚。最后,通过调解,男友家人赔偿赵茹9万元青春损失费。(央视报道)
前些天,现居于湖北武汉的一位38岁女硕士建了一个“贞操网”,一度引发公众关于“贞操”话题的热烈讨论。如今,又传出31岁的未婚女大闹乡政府,要求曾和她发生过“性关系”的男人负责的消息,恐怕又要引起许多人的议论。
那么,“和我上床”,究竟要不要负责呢?
正如在谈论“贞操”话题时,我们必须要厘清对“贞操”概念的理解,也必须说明是怎么个“坚守”法。如果把“贞操”仅仅定义成女人女人的事,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并至死不渝,那么,这样的“贞操”真的应该仍进故纸堆里,不必再拾起来讨论。但假如把“贞操”理解成对“性”的慎重,特别是婚姻中的忠诚,则倒是很有谈论的必要了。
同样的,对于“上床”,倘若只是男女间的随意发生性关系,比如,只是生理的需求,或者只是一种交易,对于这样的“和我上床”,也真的谈不上负责任。但假如把“上床”当成爱情、婚姻的一部分,一切当慎重起来。当然,究竟要不要负责任,还是要看责任的类型!
对赵茹女士而言,同她的男友“上床”,应该是抱着和他结婚、厮守一辈子的念头的。尽管,我们说结婚了的夫妻都可以离婚,神圣的婚姻都不能保证白头,区区“上床”又能约束得了什么?但人之所以是人,而不是纯粹的动物,许多时候,除了我们会劳动,也在于我们会思想。具体到男女关系中,这种思想有时候就表现成一种责任。因此,从道德的层面,赵茹女士曾经的男朋友,应当负起责任。
当然,这种责任是相对“虚幻”的,若要真正表现出来,还要看现实社会的道德约束力,更要看当事人自身的道德品性。若是碰到品德好一点的,正如“一夜夫妻百日恩”,大家好聚好散,一切都可以好好地谈。但若碰到无赖,恐怕也只能是自认被“狗”咬了!
至于赵茹女士所坚持的经济赔偿——赵茹对颜飞说:“你要发誓会爱我一生一世,如果变心的话,就要赔偿10万元青春损失费给我。”颜飞认为这又是女友在跟自己耍性子,便笑着一口答应了。按照赵女士的理解,这也应当是“上床”的责任。但从法律上而言,这只是一种纯粹的民事纠纷。如果她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并且她的男友也不承认这样的约定,赵茹女士想要得到这10万元钱,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尽管,赵茹女士最终拿到了9万元钱,但这也是她大闹乡政府后,其前男朋友家人为了息事宁人而做出的一种“退让”。这其实真的与“上床”的责任无关。
由此可见,“和我上床”,针对男女之间的性关系而言,是没有什么经济责任的。
不过,话说回来,赵茹女士的故事,还是给我们提了个醒,“上床”有风险,诸君请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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