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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又”发生“校车事故”的原因

(2011-12-13 20:20:44)
标签:

江苏

事故

校车安全条例

原因

交通现状

分类: 评论
    又一次,“校车”在我们身边“出事”;又一次,这惨痛的事故,让无数家庭悲痛欲绝,让亿万国人悲伤、愤怒……
    时间定格在2011年12月12日晚间17时50分左右,在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首羡镇的张后屯村附近,一辆校车侧翻滑入路边的水渠里,15个孩子的生命被结束。
    每一次,发生事故后,我们的领导都会“高度重视”;每一次,发生事故后,我们的相关部门也会“轰轰烈烈”地开展专项整改。可每一次,我们还是无奈地“迎”来又一次的事故!难道,对于这样的事故,我们真的无能为力?我们真的只能“悲伤”以对?!
    前事不忘,后世之师。至少,我们应该擦干眼睛,好好看一下,究竟是什么让校车事故又一次发生?
    第一层的原因,也是最直接的原因,是校车司机犯了错。甘肃校车事故,司机不仅超载,还违章逆向行使。江苏校车事故,尽管,最终的事故调查报告尚未出台,但在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校车是为了避让“三轮车”而侧翻。如果,司机的注意力够集中,如果,司机能够更准确地操控,悲剧还会如此惨重地上演么?
    第二层的原因,或许只是吹毛求疵的原因,是当下的交通现状。包括道路设施不够完善(特别是农村地区,许多道路简陋,狭窄、路况差),违章行使的车辆多(超载、超速)等等,这些不确定的因素,非常容易导致或放大校车事故的危害。
    第三层的原因,是最难堪的原因,是当下教育领域内的种种问题。包括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基层教学点的过度裁撤等。换句话说,教育领域内的“发展”与“改革”,应当是造福孩子,可现实却是让越来越多的孩子奔波在求学的路上。更悲催的是,他们还吝于给孩子们足够的安全保障,甚至连偏远、穷困地区孩子的穿衣、吃饭都是大问题……
    曾几何时,农村的孩子可以在家门口(村里)上学,现在呢,或者翻山越岭或者穿越大街小巷——常在江边走,难免不湿脚——更何况他们还只是孩子呢?
    第四层的原因,是最让人蛋疼的原因,是各职能部门的有职能、却无责任,有分工、却无合力,有监管、却无约束力……于是,三个和尚没水吃,校车成了“笑扯”——就算出台了《校车安全条例》,如果各职能部门还是各扫门前雪,还是事不关己、便高高挂起,甚至还是趋利避害,不肯担责,又怎么能让校车事故不再发生呢?
    ……
    其实,只要想找原因,类似校车事故肯定还能找出第七、第八乃至第N的原因。只是,这些原因都不过是表层原因。或者说,这些原因都不过是“校车事故频频发生”这一复杂社会问题的不同侧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从这些原因着手,并且对症下重药、猛药这固然可以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降低事故发生几率,但对于校车问题的彻底改善,也只是治标不治本,风头过后,“药效”过后,恐怕一切都还会依旧!(最新的消息,江苏当地警方已确认本次校车事故由司机负全部责任……有这样的认识,可以想象,一段时间之后,当地政府还有谁会记得这样的悲剧!)
    他山之石,真的该好好学习别人家。欧、美国家的“校车”为何会比我们安全?欧、美国家的孩子为何会比我们的孩子更安全?对此,我们该配备的,恐怕不只是那些“校车”,还应该借鉴或移植类似的“运营”制度!无论如何,校车问题是社会治理的一部分!
    或许,这才是最根本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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