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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不算合同”,政府怎能逗你玩?

(2011-09-06 08:48:47)
标签:

周建芳

溧阳

社会养老保险

政策

政府

分类: 评论
    孔子曾说过:“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那政府呢?
     14年前,江苏溧阳当地人周建芳夫妇响应政府所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花费了2万元,在当地民政局投保了两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该保险承诺,等他们退休后,每月可分别领取养老金450元和750元。可14年后,当周建芳到了退休年龄,却被告知:当初的保险承诺已无法兑现,他们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只能选择退保。而退保后,周建芳夫妇只能拿到2万元本金和4000元利息。(人民日报消息)
     14年前的事,14年后再看,总会是有或多或少的不一样。我们认同政府可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制订不同的政策,以更好地服务公众。但任何政策的变化,绝不是政府单方面的恣意、轻率行为。而是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特别是公众的利益。换言之,任何政策的变动,都需以不伤害公众利益为起码的出发点。
   另一方面,对政府而言,在政策下所实施的具体的政府行为,除了公权力的支撑,还应该恪守诚信的底线。即任何的法律、政策、政府行为不仅在制订、实施时,要求真、务实,在发生任何变化时,也应当依法、依程序进行。事实上,早在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指出,行政管理应该做到诚信。
    周建芳夫妇依当年的政策,决定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如今,养老保险政策依社会发展而变化,但对政府而言,这种政策的变化,绝不能忽略、更不能伤害那些已参加保险的社会公众之利益。用“对照表是在当时利率下的计算表,这个宣传册不算合同。”这样的解释,根本就是拿政策当儿戏,视公众利益为无物。
    很明显,政府不肯履行原先的承诺,是相关利益作祟。因为,要继续实施以前的政策,势必要增加地方政府的指出。但这样地朝三暮四,逗百姓玩,除了伤害百姓权益,更是在消耗政府的公信力。“狼来了”的故事,我们耳熟能详。但愿,政府别在做这样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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