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湖北省赤壁市在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后,对用户设置每月5吨的保底用水量,用水不足5吨的按5吨收费。2月25日,赤壁市供水总公司办公室程主任称,目前水价太低,企业亏损严重,不得已才出此决定,待今年上半年水价将上调后,保底用水量将取消。(京华时报消息)
当许多地方为了节能减排而拉闸限电,许多地方纷纷闹水荒而限制用水时,湖北赤壁供水总公司竟然来了个自来水最低消费的“花样”。如此荒唐的行径,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肯定是在“算计”普通百姓的荷包,想多收那么三五文。事实亦然,面对媒体的质疑,当地供水总公司办公室程主任坦言:“水价倒挂导致水厂亏损很大,加上其他因素,企业负债严重,不得已才做出实行保底用水量的规定。”
不得已而为之,看起来很无奈、也无辜。可问题是,这样的“最低消费”,当地老百姓同意了么?
从法律的角度,当地供水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违背了契约精神。单方改变合同内容,让那些月消费不足5吨的居民用户多支付自来水费,这明显是在侵犯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
更重要的问题还在于,自来水价格低,生产成本高,企业亏损严重,这样的问题差不多是国内绝大多数自来水公司的通病。可面对企业的亏损,有几家自来水公司公布了详细的生产成本?又有几家自来水公司从内部着手,减少那些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成本?相反,各地通行的做法,无一例外的是“涨价”。甚至赤壁供水公司连这样的“涨价”都等不及!
这恐怕就不得不说这些企业的“特色”了。绝对多数的自来水公司,或者类似的公用事业单位,尽管挂着企业的招牌,可借着“民生”、“公用”的幌子,便理所当然地傍上了“政府”这个大款。事实上,这些企业也真的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你侬我侬,难辨雌雄。也正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以政府的名义,“涨价”还需要理由么?
可是,政府的金子招牌不是天生就闪亮的,也需要在实践中慢慢磨砺。处理这样的问题,不仅关系到一方百姓的福祉,也关系到自身的形象。记得温总理此前与网友交流时,曾就房价问题语重心长地表示:“房产商也能有道德的血液”。但假如自来水“最低消费”之事都能演出,那又会使得谁的“道德血液”在“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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