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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14岁的女儿书包里放避孕套,是在教唆性放纵

(2010-07-09 21:06:21)
标签:

避孕套

书包

性行为

未成年人

杂谈

分类: 评论

    现在网消息:“把这种东西放进初中女儿的书包,如果被发现,她的老师和同学该怎么看她?”昨日,一个题为《母亲竟在女儿书包里放避孕套》的网帖引起网友们关注,发帖人陈先生称,自己完全不能认同妻子的做法。但不少网友却跟帖表示支持,认为这种性教育既大胆又有效。

    还记得许多年前,曾有一位母亲为了给儿子讲解两性知识,不惜脱掉自己的衣服,把自己的裸体展示给儿子看,用自己的身体,给儿子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真实的生理课程!如今,又见到一位母亲,往自己女儿的书包里放避孕套,还言之凿凿地表示,是为了避免孩子受到更多的伤害!

    目睹此情此景,笔者不由得感叹:时光如流水,一转眼,我们就真的OUT了!

    诚然,如今的孩子不仅早熟,也早早“开放”,年纪轻如小学六年级、初中的学生们,也纷纷谈起了恋爱,或在马路边上搂搂抱抱,或在公园里卿卿我我,你浓我浓,情到荡漾处,更是勇尝禁果的,以至于每年暑假过后,都会有未成年女孩去堕胎的小高峰!

    如此,这位母亲往孩子的书包里放避孕套,以避免孩子受到更多的伤害,表面上看起来,不仅行得通,也真的是用心良苦呀!

    不过,我们更该看清楚的是:这位女孩子才上初中二年级,不过是区区的14岁,就算发育得再早,小身段再怎么具有美丽曲线,可也只是个未成年人!对于这样的孩子,进行相关的性知识教育,是必须的,也是值得提倡的,但往她书包里放避孕套呢?显然不是什么性知识的教育了,不夸张地说,这不是在教育孩子,也不是为了避免孩子受伤害,而是在教唆性放纵!

    “性放纵”,或许是个不甚严谨的词汇,之所以用到这个词,实际上是考虑了中国的传统,即传统观念中对于性的“羞涩”、“晦涩”,甚至“不齿”。国人晦谈性,压抑性,于现代文明而言,甚为悖谬,我们当然不必将这样的传统进行到底。但思想的开放、进步,个人权利的主张,并不是意味着可以把性“天翻地覆慨而慷”,可以把性“翻身做主人”,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即把“性”视为玩物,当作穿衣、吃饭那么随意的事情!

    事实上,性是人的自然生理欲求,是一种很自然的东西。但在一个文明社会里,性行为的发生,并不是像猪、狗等动物的交配,也不像公鸡见了母鸡,直接上前,摁倒在地。人类的性行为,终究是以人为本的,以生活为基础的,也是离不开感情的因素,离不开社会的观念,特别是道德、传统习俗等的因素。换句话说,性可以追求,但不可以无所谓的追求,也就是不可“放纵”的意思。

    正因为此,我们对待性的态度应该是多一点理性,少一点随性。而对于那些未成年人而言,尽管她们的身体发育了,生理器官也发育了,但他们的心理并未成熟,尚不能正确认识与支配自己的身体。对他们而言,性是神秘的,而他们也是很好奇的,加上青春期的萌动、少男少女的冲动,使得未成年人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对于他们而言,谈论性、教给他们性知识,只是为了尽量消除他们的“好奇”,只是让他们多知道一点性是怎样的一会事,只是让他们知道,性行为还不是他们所能行为的事情!

    尽管有不少的专家、学者不断主张:性行为是个人的权利,应该尊重。这位母亲的举动,也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可我要说的是:但对于这些未成年人来说!性行为,还不能是他们的权利!你们还没有具备这样的资格!

    我不是什么卫道士,也不是在胡乱叫嚣。其实,我国刑法里早就有明文规定: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而强奸罪的罪责并不轻!

    其实,冷静一点想,这位“流过洋”,喝过“洋墨水”的母亲,她的见解可能真的比我们高那么一头,而他疼爱女儿的心,也当然值得肯定。可是,您有没有想过,当您把避孕套放进孩子的书包里,孩子会不会有这样的想法:母亲都把避孕套给我了,是不是默许了我去跟别的男孩子发生性关系?要知道,14岁的孩子,可是懵懂又好奇的!可倘若您的孩子真的把这只避孕套拿去用了,您是该为避免了孩子“早孕”而高兴,还是该为孩子“早性”而高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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