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开始的西南旱灾,持续了大半年之久,土地干裂,草木枯死,百姓不胜其苦!抗旱救灾,忙碌了许久,一场又一场大雨到来,旱灾瞬间远去,可干旱的土地尚来不及仔细品味这难得的甘霖,一瞬间,大雨滂沱,连绵不休。顿时,山洪遍地,泥石俱下,旱灾成洪灾,喜剧又成悲剧,唯一不变的是,只是那些受灾的百姓和他们苦难的生活。
目睹此情、此景,其实,我们该悲叹,该心伤。但奇怪的是,我们在媒体报道上,看到类似新闻,除了那些洪水湍急的画面外,便是开始讴歌所谓的“抗灾”精神,赞扬各级主管者的“责任精神”,更感叹百姓间的坚贞与奋发等等,而最神奇的,还有一种叫做“多少年一遇”的宣传。
从“五十年一遇”,到“一百年一遇”,再到“三百年一遇”,甚至还有“千年一遇”,如今,更是出现了“两千年一遇”的字眼。文见北京日报的报道,“据青海省水利部门监测显示,青海省已有多条河流发生超标准洪水,格尔木河流量出现超2000年一遇洪水标准,达到789立方米每秒。”
雨季时节,洪水泛滥,原属自然变化。就像月有阴晴圆缺,雨季也有丰沛枯竭之别,有的年头雨多,有的年头雨少。雨多时,易出洪灾,雨少时,易发旱灾。原也正常,只要在灾害面前,主管者能恪尽职守,能真正担负忧国忧民之心,先未雨绸缪,后身先士卒,与民生死相共、祸福相守,则民无怨,国无哀,社稷皆幸也。
但天灾面前,不仅有人祸之影,更在灾后,冠之以“两千年一遇”的说法,则非智举。
天灾人祸,人祸天灾,自古以来,自然与人间的力量,在“祸害”面前,总是那么地“臭味相投”,配合得“天衣无缝”。不是人祸放大天灾,就是天灾助长人祸。以至于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现代文明日渐繁盛,科技水平一日千里,国家的财政也足以支撑更好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一场大雨过后,山崩河溃,洪水肆虐,主管者该做何思?
“两千年一遇”的说法,还是充分暴露出了主管者推卸责任的思维。的确,主管者也只是人,其之所有谋略、规划、思想,虽能超出俗人甚多,但终究在人间。在“两千年一遇”面前,又怎能不渺茫,又怎能不望而兴叹。
由此,种种因“自然”所引发之祸端,当然非人力之所能及!正因为此,灾害发生后,不管是家园被毁,还是百姓遭殃,不管遭受多大的灾难,也只是自然的缘故,也就理所当然地与“主管者”无关了!
不仅如此,这“多少年一遇”的说法,还暗藏着潜台词呢:尔等百姓何其幸哉!人生苦短,数十年光阴而已。然生在此间,竟然可以目睹两千年一遇之泛滥雨水!若不是“上辈子修来的”,若非当今天道“昭昭”,尔等又怎么会有这样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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