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警方昨日表示,5月13日晚9时许,由海珠区政府牵头,交警、城管、运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在瑞康路与新滘西路交界处执法时,遭到现场驾驶电单车、机动三轮车等违法车辆进行非法营运的相关人员暴力抗法,造成5名执法人员受伤(其中4名交警)、6辆执法车遭破坏(其中一辆警车被砸)。交警有关负责人表示,事件是非法营运者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警方将追究肇事者责任。(广州日报5月15日报道)
又见“暴力”、“不明真相”、“闹事”、“追究责任”,老实说,看到这里,总是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现实世界里的许多“大事”,都会结合这些“桥段”。就像前段时间,连续发生的一系列“校园袭击”案,也是充斥着许多这样的“东西”。
尽管,“行凶者”由“校园袭击案”中的一人“主演”变成了许多人共同“主演”,受害者也由“不明真相、无辜”的孩子变成了特定的目标,即警察和警车。前者是“一人”袭击“多人”,这里是“多人”袭击“一人”。但“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暴力”的场面、“行凶”的背后等等,还是何其地相识。
校园袭击案过去了许多天,温总理终于站出来说话了,并且很诚恳地指出,案件的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其实,这所谓的“深层次”原因,早就在公众的心里有了定论,就差从政府的口中说出来。如今,终于从总理的口中说出来,这显然代表了政府的意见,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应该是各级政府如何用切实的工作去化解这种深层次的原因了。
深层次的原因,其实并不深奥,一言以蔽之,即为社会不公!不公者,不能公平、公正也。不公平,使得社会差距愈发地大,公众无法有平等地接受教育、工作、医疗、救助、保障等权利。不公正,使得法治不彰,道德纪律败坏,也就使得公众的权益无法保护,更无法得到那种社会、国家的关爱。权利难维护,连喘息、疗伤的机会也难得,激愤之下、重压之下,人性容易扭曲,行为容易极端,“凶”案便难免。
回到发生在广州的这起案件中,类似案件也很多,表面上来看,是“不明真相”的人被人“挑动”,可真的有那么多的人“不明真相”?又为什么稍微地一“挑动”,平日里温顺如绵羊的群众便立刻暴力起来?并且敢“暴力”于国家的“暴力”机器,去对原本最该值得信任的“警察”施暴?所以,广州的这起案件,可堪称另一版本的“校园袭击”。事实上,若非前述的那种“社会不公”,若非“冰冻三尺”后的对政府、警察的不信任,公众又何至于“冲动”如斯、“暴力”如斯?
“以暴制暴”当然不可取,尽管中医里有“以毒攻毒”的疗法,但掌握不好,可能还是要出人命的。所以,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当然该谴责。但这样的行为屡屡发生,从校园,到社会,在许多的领域内,都不鲜见,这还是足以给主管者敲响警钟了。
从温总理的表态出发,各级政府应该赶紧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人”、做好“事”,不要再让社会、公众受“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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