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又见强制拆迁!
大众网12月17日报道:黑龙江东宁县在连续多年大规模拆迁的基础上,又在今年初提出三年内拆除县城内剩余的60万平方米平房。为此,在今年的5月27日,东宁县政府还特地召开了棚户区改造动员大会。据参加大会的一位领导干部表示,“这次拆迁大会全县四大班子领导全部参加并且表态,纪委、法院、公安局、建设局等领导都表决心全力支持强迁。”
为了表示这种决心与勇气,该县县长任侃还告诫“钉子户”:不要以东宁人民为敌,不要以卵击石。
堂堂一县之长,大声地讲出不要以东宁人民为敌,不要以卵击石!如此让人触目心惊的字眼,从一个县长的口中讲出,真的让人恍若隔世!难道我们又回到了战争年代,难道我们又回到了那种阶级矛盾突出的旧社会?
与人民为敌,那么谁是“敌”?难道那些不愿意拆迁、或不接受政府开出的拆迁条件的人,竟然成了我们的敌人!这个帽子未免扣得太大了吧!
“以卵击石”,那么谁是卵,谁又是石?
“以卵击石”是一个成语,出自《墨子·贵义》,即“以其言非吾言者,是犹以卵投石也,尽天下之卵,其石犹是也,不可毁也。”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说,你的话,并非我们的话(真实的话),你一定要对着我们所,就像是用鸡蛋掷石头一样,就算把全天下的鸡蛋全掷过来,石头还是石头,是绝对不会被鸡蛋砸坏了的。真实的话(真理)是不会被你说坏掉的!
任县长的意思很明显,那些钉子户是卵,而他们就是石头!或者说“维护物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卵,“强制拆迁、民众必须接受政府的拆迁安排”是石!
在这里,任县长倒也是“当仁不让”,理直气壮地“代表”起人民来了!的确,东宁县搞城市建设,消除城区内的“棚户”,城市改造,按说是一件好事。不仅可以美化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功能与形象,也能让居住在简陋房屋、老房子、破房子里的百姓有机会住新楼,享受现代城市发展所带来的好处。但就算是真心为民谋“福”,也必须在一个法治的基础上进行,也必须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否则的话,成了一件好事的同时,也在做着“坏事”!人民利益无小事,不要因为只是一个或者两个“钉子户”,就可以随意地侵犯或者不保护他们的权益!否则的话,再说什么代表人民的话,就根本是在强奸着民众,却还要民众叫舒服!
您自诩为“石”,把您的意思当作“石”,我们可以理解。毕竟,您手中有权,权力是个好东西,有包括权力下的国家机器、政府资源、警察、司法机关,还有那些城管、临时工、穿迷彩服的人等等,都可以为您所用。还可以打出法制的旗号,名正言顺,当然坚硬无比。可是,把钉子户当成“卵”,把民众的意思当作“卵”,仅仅是因为他们在强制拆迁面前,根本没有任何可以抵抗的东西,甚至他们拿出物权法,也抗拒不了你们的拆迁条例。即便赔上那条微贱的命,也还是奈何不了你们半点寒毛。
可我们从小到大所接受的教育都告诉我们,你们只是人民的公仆,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那些钉子户,即便真的是在拆迁补偿条件上要求过了份,但能算是我们的“敌”么?仅仅因为当事人的不愿意,就把他们划入到“敌人”的行列,这算是什么!不仅如此,还用“以卵击石”的典故,这不是公然叫嚣权力至上又是什么!这根本就是对百姓的一种恐吓,一种赤裸裸的威权姿态!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相信任县长早先读书的时候,也应该学过。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样的话,或许任县长在开会的时候,还经常引用。可您又都在做些什么呢!
“以卵击石”这个成语的引申意思,是比喻一种不自量力的行为。或许,您这样做,也真的是在“以卵击石”呢。只不过,这里的卵是您自己,而石头,却是广大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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