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说明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有一个和我完全一样的“我”。
1.以前遇见众人捉贼,旁人喊道:“打死他!打死他!”自从实行“有奖捉贼”以后,遇见众人捉贼,旁人喊道:“抓活的!抓活的!”证明我们的祖国很和谐。
2.以前上街,尤其是在闹市区和繁华地带,满眼是贼。自从实行“有奖捉贼”以后,“满眼是贼”变成“满眼是钱”,证明我们的祖国很繁荣。
3.自从实行“有奖捉贼”以后,以前从事“钓黑车(学名非法营运)”工作的相关人员迅速转行“钓贼”,拾金者无论昧还是不昧,都属非法取得,当即摁到,反正韩寒还没来得及拿此说事儿。
4.自从实行“有奖捉贼”以后,为支付奖金,公安机关在其他方面加强了罚款力度,并连带税务、工商、综合执法部门加紧创收的力度,以满足政府财政拨款,充分证明“羊毛出在羊身上”的真理。
5.自从实行“有奖捉贼”以后,人民和人民警察都更有安全感,因为捉两个贼的奖金等于一名人民警察一个月的工资,等于每个月无形中都多出N多个警力,虽然逻辑上永远不会比贼多,但保护警察应该够了,这样警察就可以无后顾之忧地保护人民了。
6.自从实行“有奖捉贼”以后,因捉贼而引发的意外伤害和事故的数量急剧上升,但由于捉贼是自愿的行为不能算工伤,而且因为有奖金的缘故不能算“见义勇为”,只能算“见义故为”,这就好比买福利彩票,也是做善事,但不能因为打了水漂就获得补偿,因此在参加“有奖捉贼”大型公益活动的过程中发生意外的人民群众,医疗费自负。
7.自从实行“有奖捉贼”以后,为其他政府部门树立了一个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好榜样。之前人民不明白为什么政府每年都说人手不够,但每年的公务员还都那么难考,不过,这些以后都不需要明白了,因为政府可以花钱让人民来做嘛。“有困难找警察”,警察有困难该找谁?自然是找人民,所谓走“群众路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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