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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女方男方案子杂谈 |
分类: 办案札记 |
看到这个题目,你可能觉得有点奇怪,还是让我慢慢给您道来!
最近,我先后代理了好几件离婚案件,还有很多当事人向我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估计离离婚已经不远了。我就奇了怪了,为什么现在有这么多的人选择离婚?
我从一些案例中发现,有的是因为两个人的感情出现了问题,有的是生活习惯不能相互适应,有的是因为钱,有的是家庭的原因,有的是……总之我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大多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彼此不能相互容忍导致离婚的,就有点象《爱情呼叫转移》中的因为牙刷的摆放位置而大吵一通一样。
象第三者插足,男人有钱就变坏等等这样的案例,我就不讲了,我想讲一些让我困惑的案子,大家探讨一下婚姻这个奇妙的东西!
比如有一个案例:一个结婚才半年多的夫妇,男的是警察,睡觉时喜欢开窗户,女的反对;女的是护士,有洁癖,每天都要洗澡,有时不止一次,还要求男的必须每天洗,男的做不到。两个人为此经常闹矛盾,谁也不肯让步,谁也不想改变,结果离婚。
还有一个案例:案中的女方是我的一个同学的朋友。两人曾是大学同学,大二就开始谈恋爱,毕业后分到了同一个城市,结果结婚7年后离婚了,离婚的原因也不是因为爱情,直接原因是:女方家里很穷,父母身体不好,兄弟姐妹多,女方还是家里的老大,挣的钱都接济了家人。男的眼看自己周围的同学朋友都买上了新房,开上了汽车,而自己家的日子却过得很紧,开始时埋怨,后来经常吵架,最后选择了离婚。富有喜剧性的是,离婚后两人都还住在男方单位分的那套房子里,不久,二人复婚。再过一段时间,二人又离婚。离婚不久,女方怀孕。当女方坐在我对面讲述这一切时,我的心情很复杂,他们离婚绝对不是感情问题,那又是什么呢?男方有错吗?女方有错吗?
还有一个案例:这个案子中的女方是我的朋友,我不讲他们离婚原因,也不讲离婚过程!我只讲一下二人离婚后,都没有把离婚的事告诉双方的家长。逢年过节,男女双方都会带着孩子到双方家长那里去走走,表面上看一家人过得很幸福。当我朋友告诉我这个事情时,我很诧异,我问她,那当初,你为什让我用尽一切办法要和他离婚。她很平淡地告诉我,离婚是我和他之间的事,不是我们双方父母和我们孩子的事,我无语!
有一天,我正在接待一个当事人,她絮絮叨叨地给我讲她的故事。我听得出来,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当我得知他们结婚还不到半年而男方还死活不愿意离,根据我的经验,这个案子没有一年半载的,婚是离不了的,看到女方又是一副痛不欲生的模样,我突然异想天开,我们的结婚证,干嘛不附个有效期呢!有效期可以是半年、1年、3年、5年、10年、长期等等,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对婚姻的预期,自己选择期限。结婚证有效期到了,双方可以选择再续,或者不再续期,那这份婚姻就自然结束了!还省得花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打离婚官司!这可能是我的一个极端的制度设计,其实,我很无奈!
怎样才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呢?我觉得围城中的男女双方都应该宽容,记得福克纳说过:学会宽容的人,才真正懂得什么是爱;真正懂得爱的人,也是真正会宽容的人。婚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需要宽容和付出。婚姻中的爱情是夫妻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互相信任感,行为方式上的默契,深切的惦念以及今生今世命运与共的信念。它更像是一种亲情,但它是不同于血缘的亲情,而是在性爱基础上产生的亲情。这才是婚姻中的爱情,成熟的爱情。
有些人离婚的原因,并不是找错了对象,并不是没有了爱情,而是从一开始就没弄明白,在选择爱情的同时,也就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就是这种生活方式上的鸡毛蒜皮,往往决定了婚姻的成败。我们国家在相当早的时候谈婚论家就有“门当户对”之说,其实现在我们还是得遵循这个不成文的习俗,因为门当户对的男女方生活的环境,生活的方式比较接近,更容易生活在一起。即使这样,在婚姻中也要做到宽容,相互容忍!
我想当我们青鬓变白,花颜褪色,轻灵的脚步变得蹒跚,聪敏的头脑变得迟钝,老迈取代了娇艳,龙钟取代了矫健,两个当年花前月下的恋人变成了灯前对坐的老伴,双方相濡以沫,白头偕老时,你就会领略到爱情的真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