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韩愈的“副业”

昨天(8月13日),我写了一篇《韩愈,唐代的“大学教授”》的博文。朋友李君看完这篇博文后,在朋友圈里的“评论”中写道:“有文章说韩愈的副业做的很好,给人写墓志铭”。现在就谈谈朋友李君谈到的韩愈的“副业”。
什么是“副业”? 通常的解释是指个人或生产单位在主要职业或主业之外,利用业余时间或资源从事的附带性生产活动,旨在补充收入、积累经验或探索职业多元化发展。
在讲韩愈的“副业”之前,让我们先了解一下韩愈的“主业”。韩愈从25岁考上进士后,一直在政界工作,历任节度使观察推官、国子监四门博士、监察御史、县令、法曹参军、都官员外郎,史馆修撰、中书舍人、刑部侍郎、刺史、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最终官职为吏部侍郎。韩愈一生,经历多次贬谪与升迁,涉及教育、司法、军事等多个领域,从七品晋升到从三品(副部长级);晚年获赠礼部尚书(正三品,正部级),谥号“文”,称“韩文公”。从仕途经历,韩愈的“主业”是从政,是官员;他的诗文都在公务之外写的(那时没有专职作家),称之为“副业”,未尝不可。
韩愈在公务之外从事的文学写作,硕果累累。他的门人李汉,把韩愈生前所写的诗文辑录成册,取名为《韩昌黎集》。全书分三部分:“文”三十卷、“诗赋”十卷、“外集”十卷。韩愈写的“文”最多,包括4种文体:1. 论说文;2. 碑志文(内含碑文和墓志铭);3. 表奏祭文:4. 杂文。有人统计,韩愈写的“墓志铭”有70篇左右。这些作品不仅是唐代散文的典范,也反映了韩愈作为“文起八代之衰”的文学巨匠在文体创新和情感表达上的卓越成就。
什么是“墓志铭”? 中国文学史家把“墓志铭”定义为一种悼念性文体,通常由散文撰写的“志”和韵文形式的“铭”组成,用于记录逝者生平并表达悼念与赞颂,具有文化历史和文学价值。韩愈被誉为“文起八代之衰”的领军人物,他的散文成就非凡,而“墓志铭”正是其散文创作中极具特色和影响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评论家认为,在韩愈之前,“墓志铭”多为程式化的谀(音yu二声,奉承的意思)墓之文,内容浮夸、格套固定,缺乏真情实感。韩愈则极大地革新了这一文体,将其从实用的应用文提升到了具有高度文学价值和思想深度的艺术创作。有学者指出,韩愈写的“墓志铭”情感真挚,绝非虚应故事的客套话。他对真君子充满敬仰,对好友充满怀念,对不幸者充满同情。韩愈视“墓志铭”为传播儒家价值观的工具,通过表彰忠孝节义之士,匡正社会风气。唐代士大夫阶层极重视身后名节,“墓志铭”作为记录生平、颂扬德行的文体,成为家族彰显社会地位的重要手段。撰写“墓志铭”需由文学名家执笔,以提升家族声望。韩愈文笔好,名望高,因而请韩愈写“墓志铭”的人很多。
在唐代,请名家写“墓志铭”需要支付高昂费用,被称为“润笔”或“润笔费”。我在一篇文章中看到,白居易给元稹写“墓志铭”,元稹家人给白居易送去了价值六七十万钱的财物作为“润笔费”(有人折算,相当于现在的七八十万)。这应该是当时“润笔费”的通行标准。然而,白居易坚决推辞不收,因为元稹是他的挚交;而元稹家人却坚持不肯收回。最后,白居易将这笔巨款,全部捐给了洛阳香山寺,用于修缮寺庙,以此为亡友元稹积功德、求福报。按韩愈的声望,常常为达官贵人写“墓志铭”,收入肯定不少。《新唐书》说他“一字之价,辥金如山”(“辥”音nie四声,意为累积)。韩愈的丰厚收入,受到过一些人非议。但有人认为,韩愈写的“墓志铭”,无人可企及,物有所值,“润笔费”高一点,无可厚非。
在韩愈写的几十篇“墓志铭”中,文学界认为给柳宗元写的《柳子厚墓志铭》最好,堪称韩愈墓志铭中文学性与思想性结合的巅峰之作,突破了传统“墓志铭”的谀墓风气,既高度评价柳宗元的文学成就(“雄深雅健,似司马子长”),又对其政治遭遇抱以深切同情,同时借题发挥,批判世态炎凉,提出“士穷乃见节义”的深刻观点。韩愈为诗人孟郊所作《贞曜先生墓志铭》,也受到推崇。孟郊“墓志铭”的标题,以孟郊的谥号“贞曜”相称,突出其高洁品格,铭文以简练奇崛的笔法,概括孟郊诗风“刿(音gui四声)目鉥(shu四声)心,神施鬼设”,情感真挚,堪称诗人之间的精神共鸣。给这两位诗友写的“墓志铭”,多数人认为韩愈不会收取“润笔费”。
韩愈一生,有“主业”,也有“副业”; 他的“副业”,就包括给人写“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