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字是怎样形成的?

汉字,又称中文、中国字,别称方块字,是汉语的记录符号,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从仓颉造字的传说到现在,已有六千年左右的历史 。早期的汉字是象形字,后来,在形体上逐渐由图形变为笔画,象形变为象征,复杂变为简单。
汉字从秦汉时期的几千字,发展到现在的近10万字,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过多个发展阶段。从最早的象形文字开始,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新的概念和事物不断涌现,需要更多的字词来表达,文字数量随之增多,象形字逐渐演变为表意字,再进一步发展为形声字,形成了现代汉字的基本结构。
古人根据汉字的结构和造字规律,归纳总结出来的造字方法有六种,又称“六书”,即象形、指事、形声、会意、假借和转注。“六书”最早出现在《周礼》,只是没有说明具体内容。东汉的许慎在《说文解字》一书中,对“六书”的进行了完善;近现代的学者在《说文解字》基础上进行了很多改进,有“三书”说(即象形、象意和形声造字法)、有“四书”说( 即象形、指事、会意和形声造字法),但“六书”依然是被广泛认可的造字法:
象形造字法:这是描画事物的形象的造字法,如“日、月、山、水、人、木、火、口、目、田”等,就是描绘其图案来造字,后来逐渐演化变成如今的造型。象形造字法是人类最本能的造字方法。
指事造字法: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加象征符号来造字,比如,刃字(刀锋的那边加一点)、本字(树根加一点)、甘字(舌头加一点)、亦字(由“大”张开手臂的人,胳肢窝下加两点,指胳肢窝)。
用纯象征的符号造字也属于指事造字法,比如“一、二、三、五、七、十、上、下”。
形声造字法:由表示意义的形旁和表示读音的声旁两部分组成的造字法。形旁是汉字对事物进行归类的表义部件,声旁表示该字的读音,比如:
左形右声:证、抖、城、构、伟;右形左声:战、励、刚、彰、瓴;上形下声:芳、岗、晨、笼、雾;下形上声:想、熬、袋、劈、汞;外形内声:圆、厘、匪、闺、匈。
会意造字法: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组成新字的造字法(不同于形旁和声旁组成的形声字),比如:“日”和“月”组成“明”字;“人”和“言”组成“信”字,表示替人带话而不加改变为值得信赖;“人”和“木”组成“休”,表示人在树下休息……
有些会意字是两个或几个同样的字重叠组成的。比如:两个“人”组成“从”,三个“人”组成“众”;两个“木”组成“林”,三个“木”组成“森”;两个“口”组成“吕”,三个“口”组成“品”等。
假借造字法:借用读音不同的字和形旁来组字的造字法,假借字和形声字关系密切,只是声旁的表音功能丧失了。比如:兑dui---shuo说,脱tuo--yue悦,告gào---gù梏。
转注造字法:字的意义发生变化而转作它用,其本义用另一个字来注解和代替。转注不是一种造字法,是与造字密切相关的用字法,转注字都是两字一对,比如:其--箕:“其”本义是“簸箕”的象形,后来转做虚词,“其”的原始义用“箕”字代替;斤--斧:“斤”原始义为“斧”,后来转做量词“斤”,原始义用“斧”字代替。
学者认为, “象形”和“指事”是纯正的“造字法”,一般用于独体字;“形声”、“会意”和“假借”是“组字法”,一般用于合体字;转注是“用字法”。总而言之,以上原理是古代文字学学者们群策群力归纳出来的文字学理论,其所含的汉字构成法则,并非一人独创,是人们在使用过程中长期演化而成,是一代又一代集体智慧的结晶。
汉字的最小构成单位是笔画,笔画也具有一定的含义,如横画“一”,可表示地平线(如旦字中的一横)等。
书写汉字时,笔画的走向和出现的先后次序,即“笔顺”,是比较固定的。基本规则是,先横后竖,先撇后捺,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先外后内,先外后内再封口,先中间后两边。
综上所述,中国汉字从几千字发展到几万字的过程,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技术进步推动着汉字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有的统治者出于个人原因,也胡乱造字。如唐代女皇武则天,就把她自己的名字,由 “武昭”改为“武曌”,“曌”字是新造的,有“日月当空,普照天下”的意思。据说她一共造了19个字。三国时期东吴的第三个皇帝孙休,也曾经为他的四个儿子造了八个他自以为前无古人的字,包括孙、孙、孙壾、孙,对应的表字分别是、、昷、。这些字,实际就是“死字”,徒有其名,一点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