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不要只顾周克华案的“故事”
(2012-08-18 14: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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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华案杂谈 |
媒体不要只顾周克华案的“故事”
顾则徐
如果从凶杀的惨烈来说,最近有两个案件可以媲比,一个是重庆周克华杀人案,一个是辽宁抚顺特大杀人案。但是,媒体的焦点几乎都集中在周克华杀人案上,抚顺特大杀人案除了本月初发案时候有过报道外,很快就从公众视线中近乎销声匿迹。辽宁抚顺特大杀人案案发于8月1日,周克华此次杀人事件发生于8月10日,14日凌晨被击毙,似乎是周克华的再次作案导致人们视线转移,其实不然,8月10以前,媒体对辽宁抚顺特大杀人案也并没有出现“蜂拥”的关注度,更悲哀的是作为新闻灵魂的针对性社论和评论,从全国范围言可说是几近空白。
当然,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周克华案的“故事”性很强,而辽宁抚顺特大杀人案在这一点上无法比拟。但是,对两案关注度和反思度的天壤之别,终究还是不能给予谅解。新闻毕竟不是小说、戏剧,其第一位的不是“故事”,而是主要事实。周克华案无论如何跌宕起伏,从现有的已知案情来说,其主要事实:2004年4月22日重庆、2005年5月16日重庆、2009年3月19日重庆、2009年10月14日长沙、2009年12月4日长沙、2010年10月25日长沙、2011年6月28日长沙、2012年1月6日南京、2012年8月10日重庆,及在追捕中再杀一名铁路警察,共杀死10人、伤7人。辽宁抚顺特大杀人案凶犯李恒(化名,下同)则在2012年8月1日夜仅仅不超过一小时的时间内,杀死了9人、伤4人。从这一主要事实来说,甚至可以认为辽宁抚顺特大杀人案远比周克华案惨烈。
不仅两案死伤人数相当,而且,主要事实还有着很大区别:周克华是现年42岁的成年人,2004年第一次作案时34岁,而李恒只是年仅17岁的少年;周克华杀人使用的是更便于致人死命的手枪,李恒杀人使用的只是把一尺多长的三棱尖刀,属于“冷兵器”。也即周克华正当壮年,更拥有杀人手段,李恒则是乳臭未干,且杀人手段原始,两人能力有着巨大差距,而杀人人数总的结果却相当,实在是值得深思。如果说周克华累次杀人是个“奇迹”的话,那么李恒的杀人就更是个“奇迹”。追寻历史,类似周克华的不乏其人,而可以跟李恒比的,大概只有《水浒》第三十一回血溅鸳鸯楼的武松了。可武松是个本就属于有着“万夫不当之勇”的传奇人物,且血溅鸳鸯楼也只是小说故事,李恒却只是个普通少年,他暴杀9人、伤4人是血淋淋的事实,也即即使在“冷兵器”时代,李恒这样的凶杀程度也是难有匹敌的超恐怖事件,只能到小说里寻找。
诚然,周克华案需要足够的新闻追踪和舆论反思,但因此而轻视掉抚顺特大杀人案则很不应该。在今天这个火箭发射已经商业化了的火器时代,一个未成长成熟的17岁少年仅凭一把三棱尖刀,可以在街道上、居民区如入无人之境,一路杀将过去,无人可杀就挨户敲门杀戮,做出在“冷兵器”时代也难做出的可称之为屠杀了的凶案,其中到底有什么深层次的社会病因,实在是需要深刻地给予认识。不管什么时代、什么国家,都会有亡命之徒,周克华、李恒之类凶犯或多或少总会出现。在今天这个时代,周克华一类持枪杀人在全世界属于常见现象,但李恒这样持刀滥杀则几乎不可思议。如果用一把尖刀可以在街道、居民区如此暴杀,社会不意识到其中原始、野蛮的恐怖威胁逼近,现代生活形态就将被破坏殆尽。面对这样的凶案,新闻和舆论应该有更多的理性和洞察力,而不能光顾着热衷于“故事”。
201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