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几个书名号放在一起,按照标点符号使用规范,以前是应该有顿号的,也有它的道理;现在好像流行不加,道理上应该说不通,因为书名号在文意上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单体,中间加顿号,似乎是应该的,但现在流行不加,慢慢也会约定俗成了。
至于说书名号亦能表停顿,这也许就是后来赋予书名号的新功能了,但应该仅限于书名号之间才有这种功能,如果放在一句话的结尾,或者段落的结尾,这种功能就应该不存在了,要不然书名号后边连逗号、句号也不须用,真是如此,那就相当混乱了。
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实施的《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中并没有赋予书名号的这种功能,说到它的使用,只是说“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用书名号标示。”后来,戏剧、歌曲、乐曲、绘画、雕塑、摄影等作品名称也可以用书名号标示,而且得到了普遍认同和使用,但有人把它扩大至专栏、专题、丛书、单位等名称,则应该认为是不对的。
书名号最初人们称它为“尖括弧”,建国初国家颁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中还没有这个符号,当时的书名号就是一条波浪线,现在的古籍中还保留着这种用法。书名号原是俄文中的符号,上世纪五十年代俄文热的时候被人借来,大致相当于现在引号的功能。引用书名时,波浪线用起来麻烦,日常应用中大家都喜欢用引号,这样增加了引号使用的压力,于是有人借用书名号,时间长了,便被人们所接受,专用作为书名号。影响之大,就是现在的台湾和香港,也慢慢地接受了这种用法。但它的表停顿的功能,确乎应是近些年才出现的新情况,虽然还存在着争论的话题。
现在的文字,包括标点的使用,要王力、吕叔湘、张中行等老辈看去,论规矩和章法,要气死他们了,世风如此,没有办法,又能怎么样,地球还不是照样转着。翻翻他们那些修改病句、文章的著作,是不能不佩服他们的严谨了,现在谁还能在乎这些,谁还能静下心来做这样的事情。
(文字根据自己在一个群里有关书名号使用问题的对话整理而成,没有对方的表述,似乎亦能看得明白,保留下来,算作一点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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