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道|转型升级咨询室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研究(二)标杆研究(5)苏州工业园区
(2023-09-17 15:01:46)分类: 管理咨询 |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5月实施启动,行政区划面积278平方公里,其中,中新合作区80平方公里,下辖四个街道,常住人口约80.78万。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在全国经开区综合考评中位居第1,在全国百强产业园区排名第3,在全国高新区排名第5。
2021年初,苏州工业园区国资进一步改革创新,对原有国资监管体系进行调整,构建了“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三大专业委员会→园区投控→其他国企”三层架构的全新国资监管体系。国控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更名为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两类公司”职能定位进行改组,并在园区国资委和三大专业委员会指导下,代表管委会承担园区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统筹园区国资国企协同发展,创新性地将区域国资监管职能和“两类公司”的定位精神,进行了有机融合。
一、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设立园区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国资委”),主要职责是根据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战略部署,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知道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园区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等。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国资委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设计委员会,其中: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决定园区国企人才和薪酬战略,督促国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才制度和薪酬制度,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审定国企绩效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考核。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园区国企财经纪律、会计政策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报告,督促检查国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国企出现的重大经济违规事项向有关管理部门通报并移送相关资料。
三、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
园区控股为履行国资监管职能的执行机构,在国资委及其三个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下,代表管委会承担园区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并履行相应的国资监管职能,主要包括:
贯彻落实国资党委关于国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工会、群团建设;指导国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推动园区国有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强化新兴产业投资功能,推动国有资本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负责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
负责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完善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制度、激励和约束制度。
负责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建立经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国有企业进行考核;负责经营计划管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支管理;知道企业开展融资担保等工作。
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董、监事会建设。完善法人制度结构;推动果真有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负责街道、社区两级集体资产管理,推动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园区投控接受国资委及其三个专业委员会的监督、考核与管理。财政审计局代表园区管委会对园区控股、兆润控股、经发公司和财融公司等管委会直接持股的国有独资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享受相应的资本收益权,并履行审计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