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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寄居OR租居在一个三口之家,这个三口之家的三个人面目都不清楚,但他们家的小孩子,有一天忽然被人伤害致死,死因不清。
总之我决定为这个孩子复仇。然后,不知道通过什么方法找到了仇家的住所。但,我的仇家又是谁?梦竟然没有告诉我答案。这所房子像南京的总统府,又像法国的凡尔赛宫,还有点像北京前门23号院里的法餐厅布鲁宫。大。高。空旷的房间弥漫着阴森的哥特风情。我楼上楼下的寻找致死孩子的坏人,但没有找到,就在这时,大房子外面来了无数的武警,他们齐齐开枪向我扫射。
我一瞬间就死掉了。
好,精分开始了。我在旁边看着自己浑身是血的样子,回忆起自己中弹的情节,还庆幸不已,一直以为中枪死亡会特别痛苦,原来一点儿痛都没有,——一个人中弹而死,在他还没有感受到疼痛时,他已经死了。
精分继续,有一个人叫着我的名字,我的灵魂就跟着他走了。而我的肉身继续躺在地上血肉模糊,无数人为之狂欢庆祝。为了不让剧情那么悲惨,学学东京爱情故事吧,我死亡的地方,也许有一天会成为一个约会的场所噢。
其实我想说的是,如果一个人真的有灵魂,她看着自己的肉体被治成标本展览,她的灵魂该往何处去?
所以,做梦的前提:必须要相信爱情,比如,有一个人叫着我的名字,我就跟着他走了。
这就是后枪战后标本时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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