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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长篇小说连载--《我的北方》41

(2010-02-03 10:19:05)
标签:

70年代

黑龙江

怀旧

动画

卡通

花仙子

尼尔斯

丁丁历险记

鼹鼠的故事

文化

分类: 我的北方

喜爱这部小说的朋友,欢迎在线阅读连载我的北方

中卷--少年北方

12.动画季

那几年,电视节目逐渐丰富了起来。除了年复一日播放的“西游记”,日剧“血疑”,开始出现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动画作品,给当时还算闭塞的内陆农场里的孩子们,打开了一扇丰富的七彩大门。那些美丽的画面,纯纯的年少情感,和包含丰富的情怀。实在令人徜徉流连。

 

春平家的电视比较大,有时候,几个相熟的同学都会汇集在她家里,每晚七时半准时守候在电视旁,排排坐,吃果果,看《花仙子》。色彩丰富的画面,娟美的容貌和线条柔美的服饰,小蓓与李嘉文的纯纯初恋,集美与爱为一身的化身,让我们心驰神荡啊。主题歌,还记得是轻扬的乐声先响起,之后是嘟哩哩—嘟嘟—嘟哩哩—嘟哩;嘟哩哩—嘟---嘟哩—嘟嘟嘟----。

【原创】长篇小说连载--《我的北方》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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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长篇小说连载--《我的北方》41

【原创】长篇小说连载--《我的北方》41

回忆《花仙子》剧情,大致如此吧:
花仙子本名叫小蓓,小蓓和一对老夫妇在地球上平静地生活着。一日她碰见一只小狗和小猫,它们原是天上花仙使者,使者告诉小蓓,说她原是一名花仙,女王要她在地球上寻找七色花,以便将来可以继承王位。使者给了她一只花钥,小蓓只要对着花使用这花钥,她就可以变出各式各样不同的衣服。

天上当然有另一位花仙娜娜,也想争夺王位。她带着一只狸,这狸也是一位花仙使者,会法术会变身,不过这个笨蛋使者好象法术不怎么灵光,而这位女花仙有一个很厉害的法术,那就是花粉风,她每次都趁小蓓快要找到七色花时,用花粉风把小蓓等人吹走,不过还好那时小蓓都不是找到真正的七色花。

小蓓每到一个地方,在她的后面都有一个男孩不离不弃跟随,名嘉文。李嘉文是天上花仙王子,花仙子很喜欢他,不过他常躲着花仙子,嘉文随着花仙子小蓓的步履四处为花拍写真,若非重要时刻决不轻易在小蓓面前出现。小蓓为了寻找七色花到各处游历,她和许许多多的人发生很多温馨感人和有趣的事,每一段故事结束后,嘉文就会出现,嘉文会送给当事人一包花的种籽,并告诉人那花所代表的花意。

小蓓就这么一直的游历,却始终找不着七色花,一日小蓓心想回老家看看自己的亲人,当她一回到家竟然看到自己的家竟有一片满满的花园。原来这是各地人士感念花仙子小蓓而寄来的。可是为争夺皇位的那位坏花仙,她为了要让小蓓继续寻求七色花,她使用花粉风要摧毁那花园,于是一阵狂风起,将花园摧毁殆尽,然而就在这时,在一处小角落出现了一丝丝的小光芒,竟是七色花!小蓓欲取那七色花,那名坏花仙再度使用花粉风想吹走花仙子小蓓,可是花粉风被七色花的万丈光芒给击溃,小蓓顺利取得七色花,便将七色花送上花仙王国,不过小蓓不愿继承王位,她终于选择了和嘉文,幸福地生活了在一起。

 

(记不真切,花仙子实在小学时候还是初中看的啦。断断续续地回味了很多年)。

多年后忽觉,这应是少年时代对所有懵懂向往爱情的我们的恋爱启蒙之作了罢。这部当年觉得美轮美奂的卡通,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无疑略显粗糙,但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却不啻是石破天惊之作。的确只能用石破天惊来形容,至今我依然能忆起那时的观影热潮。放了学以后,学校的同学们,无不背着书包在路上狂奔,就为了赶上电视台每天下午半个小时的放映。这种盛况现在应是很难看到了,尤其是在小学生书包日益沉重的如今。《花仙子》成为了很多少年心里的一个心照不宣的秘密。这每天只有短短半个小时的卡通片,一个叫小蓓的少女带着会说话的狗和猫全世界旅行寻找七色花的故事,对家长来说,这个故事很安全,简单而干净,不必担心小孩“学坏”,可是他们不知道,故事里除了有狗、猫、拿着花钥匙乌拉三声就会变身的小蓓、反派人物娜娜小姐和她的跟班狐狸波奇以外,还有一个帅哥李嘉文,虽然他只在每集的最后几分钟出现。家长们不知道,我们每天在路上狂奔,就为了这最后的几分钟。
幸好他们不知道,我们才得以暗抑着激动,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公然窥探那个令人畏怯又令人向往的未知的世界。

再次看花仙子时,里面曾惹得人脸热心跳的桥段已不能打动我——不过是小儿科的牵手和轻拥,这时回想当年,才觉得把它当成个秘密也许是想得太多。半大不小的我那时多半是把它当成滑稽动画来看,最喜欢看坏蛋波奇的片断,喜欢看他冒充宠物狗,喜欢看他做了坏事之后一本正经地教训来福狗和咪咪猫“别人做坏事你也可以做坏事吗”,为他易容为李嘉文骗取小蓓的花钥匙,最后忍不住露出狐狸尾巴而乐不可支。扮成李嘉文的波奇的脸在屏幕上胀大扭曲,看起来就象是李嘉文本人变形一样,可我却在哈哈大笑,笑过之后,我知道,某些对我曾经很重要的东西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部卡通片儿是根据曾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瑞典女作家拉格洛芙(Selma Lagerlof)的同名小说改编的,制作于1980年。内容在当时看来新鲜、另类,讲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调皮捣蛋,还爱虐待小动物。有一天因为他的顽皮,得罪了一位有法力的小狐仙,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比动物还小的小人,而且突然能听得懂小动物的话。他开始慢慢明白自己以前做错的事情。在公牛的指点下骑着家鹅莫尔典,随大雁漂泊,踏上了寻找小狐仙的漫长旅程。他们沿着狭长的瑞典国土飞行,一路上经历了无数的危险,演绎了种种传奇。漫长的旅途,其实也象征着尼尔斯成长的历程,他逐渐的长大懂事,知道了什么是善恶,学会了同情和爱,学会了对父母的感恩。最后尼尔斯用行动证明了自己改过的决心,当然,他也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回到了现实生活里。

还记着片头的尼尔斯,骑着大鹅在北欧的古堡小镇间飞越穿行。白色的翅膀,橙色的帽子。质朴的民风,也令年少的我,心生向往。

 

鼹鼠的故事

这部片儿里几乎没有对白,背景音乐是轻巧柔和的,画面是宁静葱茏、水墨丹青般的。主人公是敦厚、善良、天真的小鼹鼠,他常说“HELLO,HELLO!”那声音很美妙,有时唧唧咕咕的笑,有时轻声叹气。小鼹鼠好奇,喜欢玩耍,喜欢帮助别人。每一小段,好像只有十来分钟,讲述一个小小的故事,耐人寻味,让人琢磨,愉悦视听,跟我国早期的一些优秀动画片十分相似:不事张扬,宁静致远,余音袅袅,富有节制。

憨憨的鼹鼠,聪明的,具有无穷智慧的眼神。自由灵动,充满浓浓的生活气息。地上钻来钻去,能上天入地。善良而敦厚。简单朴素的生活里,是可以有无穷多的乐趣、写意和精彩的。实在是怀旧动画史上的巅峰大作呀。

 

丁丁历险记

富有冒险色彩,充满逻辑思考和周游世界的丁丁,头上永远顶着一撮很酷的金色短发,身着灯笼裤,和他顽皮、忠实而又机灵的好伙伴Snowy,一路走南闯北,劫富济贫,实在是令人看了大呼过瘾。是我少年时代诸多动画片里仅次于花仙子的最爱。成年后,了解到这一历险,缘来自有出处。大约从18世纪开始,英国的年轻有钱男子会去欧洲大陆呆上一段,习风雅兼猎奇,近于成人礼,称为grand tour,大旅行。到了维多利亚时代,随着帝国版图的扩张,埃及学之类英法难得亲密合作的学科兴起,大旅行也扩展到了“东方”,近东中东远东,不亦乐乎。在信息交流充分不对称的当时,这样的旅行将东方视为他者,视为奇观,并以年轻人的身体为媒介,投射东西方的权力关系。今天,仍有很多英国青年在中学毕业升入大学之间,用一年时间晃悠,以远行消磨这“间隙年”,gap year。(多年以后的尽头,我也开始了断断续续的外出行走旅行。不知是否是年少向往游荡的不可企及的心愿的些许印证?)

 

丁丁的旅程,一定意义上说,确有殖民时代的残余特征。其实我想作者在当时的年代一定算是非常进步的,对单独个体的处理来说,还是体现出人皆平等的个人理念(比如蓝莲花,丁丁在西藏),但是整个时代的偏见和自身背景的烙印也是很难摆脱。但有什么关系,比起一本politically correct但是无趣的书,我还是宁愿看丁丁罢。简单而纯粹,不加遮掩。是非分明。

 

这些年少时代的精美巨作,像一个书箱,打开它们,触及那些陈旧的书页和记忆中一幅幅画面,仿佛打开了我们对童年的隐约回忆、年轻时代的疯狂痴迷及对未来的憧憬与幻想,一切都历历在目,让人感慨。

 

那些年,笔下可是画了不少花仙子的漫画。卷曲俏皮的短发,大而晶莹的眼睛;我们如何长不成的她那样的曼妙身姿。姜涛则喜欢丁丁历险多一些。经常在纸上画着自己构思的丁丁历险的故事,也是惟妙惟肖的很。女同学们,都以自己收藏的花仙子的手绢为荣。

 

落文至此,在网上痴狂地搜索者这些动画片儿的图片和音乐。往日的甜蜜时光,蔓延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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