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会很喜欢一些人。熟识的不熟识的。
只是关注旁观着的如邦妮,近些的如左和小99。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特质,而他们所表现的正是我所欣赏的。
以前同学说,发现你喜欢的都是小文青啊,其实不然,只不过小文青有我欣赏的一面。但是有些人渐渐走进了,那种崇拜的感觉就会慢慢消失,而喜欢越来越重。
而所谓的崇拜,大多时候只是对那些未知人物事物的好奇。
有人加我,问我是否男女多大是否同性恋,这种人实在没劲。然后她说她是同性恋女的二十八岁,我也不清楚这些与我何关。然后她又说她不是,结婚了有个孩子如何。其实她不过想找个倾诉对象,找个合适而陌生的人听她或许新奇或许平淡无奇的故事。而很不幸她没有找对合适的人,我对她的故事没有任何兴趣。
一直以来便认为,语言是最空白乏力的东西。生来不如做个哑巴。你们说你们的好了,给不给我听是一回事,我爱不爱听是另一回事。
其实没有谁是不可一世的,日子都是这样过,术业有专攻,他们在某些方面强的,我们就能做到就努力去做,做不到就默默欣赏就够了。
而最近常有人感慨,八十年代的一批人已经很厉害如何如何,本来就是,都是二十老几的大人了,再不出些出类拔萃的这个社会就完了。可惜不是你。
我们少时受到的教育,我们经历的一切,我们对自我的认知与发掘,这都是问题。人家都在说出名要趁早,那到未必。现在意识到然后努力去学习去做,大概也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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