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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情感 |
分类: 特教随笔 |



想教会别人游泳,教者自己必须会游泳;教练会游泳,但不能总是站在岸上指挥,有时还需先下水做示范,“下水作文”即由此引申而来。老师被比作教练,有时也得亲自实践,写写作文。
上到新版英语必修二Unit5Music,我只好“下水”试唱。书上pronunciation环节呈现的材料是Bob Dylan的Blowing in the wind,词句易懂,旋律简单,但对没有音乐talent的我而言,虽试了几遍,可终究像是朗读歌词,我一贯的唱歌就只停留在读或哼的水平,或徘徊于这两者之间。昨晚在妈妈家与她合唱了《南泥湾》,她再次指出我不注重音准。我希望准但准不了哈,不如随心所欲地唱着玩了。
同学们唱得都会较我音准又动听,严格来说,论老师的年龄和身份标签,我是“下水”practice;论技法,同学们则是我的老师,比如女生喜欢Kina Grannis的翻唱,五音不全的我便跟随陶醉,站在岸上欣赏。
《教师法》规定了老师应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如果要求老师应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那我将不得不去另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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