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入馆问题之我见
(2011-02-21 14: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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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树青利用图书馆杭州图书馆乞丐人人生而平等文化 |
分类: 图林·漫步 |
□程焕文
杭州图书馆馆长褚树青的一句“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让寒冷的冬天霎时“有温度”。然而,图书馆人并不完全理解和认同褚树青的作为。一网友就在斋主的博客里留言道:“尊敬的图书馆馆长褚树青,您表示‘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并训斥普通员工‘但您有权选择离开’。您关注图书馆公平、开放的理念赢得了社会的赞许。您所提倡的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其实我们内心也很是赞同。不过您身为馆长,坐在宽敞舒适的办公室里,不亲历烦琐的读者工作,却享受着比前台普通员工多许多的收入。您借训斥可怜的手下而发出振聋发聩之语,并迅速走红,是真正为公众服务故?还是为政绩、出名故?”
从上面的留言来看,这位网友可能是杭州图书馆的同仁。这位网友留言的意思不外乎以下几点:其一,在观念上理解乞丐进图书馆乃是乞丐作为公民所应该享有的图书馆权利;其二,在具体的实践上并不完全认同乞丐进图书馆;其三,褚树青的言论伤害了图书馆人,这是问题的关键。斋主没有仔细考察“我无法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这句话的来龙去脉,仅从字面和语气上看,应该是在馆员不同意乞丐进入图书馆时,褚树青对馆员的批评。因此,这里就存在一个因果关系:如果馆员没有拒绝乞丐入馆,那么褚树青就不会说“但您有权选择离开”。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褚树青如何批评馆员,而在于我们在保障和维护民众(当然包括乞丐)的图书馆权利中究竟持什么样的观念以及如何具体践行。
民众,不分男女老幼、贫富贵贱,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平等、自由利用图书馆的基本文化权利。乞丐利用图书馆,当然也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文化权利。乞丐入馆读书,是利用图书馆的信息资源,乞丐入馆避寒或者避暑,同样是利用图书馆的空间资源和能源资源,两者没有本质的差别。“乞丐”本身就带有强烈的社会地位歧视,国外比较中性的说法是“无家可归者”,这本身就是对“乞丐”人格尊严的尊重。所谓“人人平等”或者“人人生而平等”,其要在每个人一出生,不论其家庭如何,其人格是平等的。而人格平等是平等权利和自由权利的前提,没有人格平等就无从谈任何平等与自由。要实现人格平等,首先就必须尊重人格尊严。温总理说要让民众活得有尊严,大概就是指人格尊严吧。我们图书馆界如何让包括无家可归者在内的弱势群体活得有尊严?唯一的选择就是保障和维护他们平等自由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如果我们树立了这个观念,并且在实践中努力践行,我相信褚树青就没有任何机会去如此批评我们的馆员。
至于褚树青是否应该去前台体验读者服务,是否应该拿比馆员更高的薪水,他那样说话是为政绩故还是出名故,这都是与乞丐入馆不相关的问题。当然,图书馆普通从业人员也是弱势群体,同样需要社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但是这同样是另外一个问题,不能把这个问题与乞丐入馆问题搅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