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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边拾思(二十七)

(2012-03-05 21:35:09)
标签:

许慎

方正

《说文解字》

宋体

甲骨文

杂谈

砚边拾思(二十七)

 

君子不器

   孔子曰:“君子不器”,俗话讲:“君子动口”,为什么?其实,从字源上去找,就可以明白答案。

“君子”一词,“子”乃词尾,如“娘子”一词之类,关键是“君”,君者,何也?

君,从尹从口。“尹”字的写法后来大变,甲骨文的“尹”字是手持大棒。大棒,权杖吧,手持权杖自然象征权威。有趣的是,甲骨文的“父”字也写作手持大棒,窃以为,甲骨文的“尹”与“父”当为一个字。古代社会,是论资排辈的前喻文化,“父为子纲”,在家中,老子为儿子立规矩,家国一体,忠孝同构,到了社会中,“尹”就是统治者了。查查古代职官志,就有“尹”之称谓,如府尹、道尹、京兆尹,还有令尹,令尹官很大,相当于宰相。

“君”字是“尹”带“口”,不就是说统治者发号施令,命其臣民去努力去操办去落实么?所以,“君子不器”、“君子动口”也。《论语·子路》载樊迟要学耕稼,孔子直斥其是“小人”非“君子”,后来,孟子进一步发挥道:“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

字源学告诉我们,所谓“君子”,其初义就是有权威者:领袖或官员。

 

“美”与“媚”

“美”字系“羊”、“大”两字合体而成,羊大肉多,好吃,故许慎《说文解字》释为:“味甘”。如是,则美源于口感,美在滋味也。或称,这“大”字是人(人的正面形象),“美”字是羊人为美,刻画的是人戴羊角冠而舞,乃形象。然人之戴羊角冠而舞,也因羊而起,因为羊带来肉食,这“美在形象”,悦目悦耳,本质上还是“美在滋味”。可不可以由此对“美”下个定义:美,是所欲物的形态化也。

“媚”字则不然。媚字,从女从眉:女,异性也;眉,眉眼也。媚也者,有女眉目传情也;有女目挑神授也。一如《九歌·少司命》:“满堂兮美人,忽独与兮目成。”

古人造字,美、媚颇有区别,细品之,则美静态媚动态,如果,美指美女,那么,媚就是带挑逗性的美女。

举一个例。

《诗·卫风·硕人》写美女:“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翻成白话是“双手像白嫩柔滑的春荑,皮肤像洁润细腻的凝脂,颈项像雪白柔长的蝤蛴,牙齿像葫芦子儿洁白整齐,小蝉样方额,蛾须般的秀眉。巧笑时酒窝儿娇艳无比,美目如秋波,流露出无限情意”(袁梅《诗经译注》)。这一节诗,前五句写的是“美”,后两句说的是“媚”,动态的“媚”要比静态的“美”更具诱惑性和杀伤力!

知乎此,也就可以明白,那位武则天为什么叫“武媚娘”而不叫“武美娘”了。

 

劫夺婚

    劫夺婚,就是“抢亲”。文明社会,“抢亲”就不文明了。有一出戏,名《王老虎抢亲》,王老虎自持权势,抢女为亲,是鞭挞的对象。王老虎遂称“老虎”。

可历史主义地去观察,“抢亲”的出现,倒是体现了从族内婚向族外婚的转折。族外婚,血缘远,形成“杂交优势”,改变了以往“同姓通婚,其后不繁”的困窘。

《易经》中就有“抢亲”的记载,凡三:《屯卦》曰:“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贲卦》曰:“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睽卦》曰:“睽孤,见豕负途,载鬼一车……匪寇,婚媾。”“匪(非)寇,婚媾”——不是来抢财物的,而是来抢老婆的,写的就是“抢亲”之俗。

一个“娶”字也可让后人看到“抢亲”的痕迹。古“娶”通“取”。取字,从耳从又(手),是会意字。战争胜利,打死多少敌兵,不可能背着尸体去报功,太沉了,怎么办?割耳朵吧。这犹如今天灭了老鼠,剪下老鼠尾巴去领赏的情况一样。故许慎《说文解字》释“取”,谓:“捕取也。《周礼》:‘获者取左耳’。”取,本属军事行为。

取老婆要“抢”,而“抢”的最好时机便是黄昏:大白天去抢,不易得手;黑夜里去抢,看不清楚,这样,结婚的“婚”字从“昏”。或解释“女人发昏就结婚”,谬也。早先的文献,“昏”字就是“婚”字,试看《诗·邶风·谷风》:“宴尔新昏,如兄如弟”;又试看《诗·鄘风·螮蝀》:“乃如之人,怀昏姻也”,皆可证之。

还有,据古时礼制,结婚要“束薪”、须“备马”,我以为,这不跟黄昏时去抢亲、成婚有关联么?“备马”,方可以抢了就跑,逃之夭夭;而“束薪”是为照明吧,不然,“夕阳一瞥就见山”,黄昏逝,黑夜临,自己连着抢来的女人一起掉进沟沟里,岂不乐极生悲乎?!

不妨再联想一下,这“马”以后就衍变成轿子、婚车,这“薪”以后就衍变成洞房里那对花烛,——当然这已经属升级版,进入文明社会了。

 

男女

 “男”字今写成“从田力”,许慎《说文解字》释为:“言男子力于田也。”然甲骨文写成从田从农具,当然,这意思差不多,在田中操弄农具干活的就是“男”。从原始农业到耒耜农业,男子的体能优势得以发挥,古人遂以此来描述“男”性。

今“女”字已讹变得不见庐山真面目。甲骨写“女”字,系一女子双手交叉而跪坐状。以体能言,女不及男,当男子在田中耕作的时候,女人就在室中操持家务,相夫教子而已。所以,女出嫁成“妇”,妇的繁体就从女从帚(扫把)。

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男女本系自然差别,慢慢成了社会差别,男子耕种,女人持家,角色不同,就形成“男主外,女主内”的格局,最终,男权颠复了女权,父系社会由此诞生。《诗·大雅·生民》说姜原“履大人迹”而生稷,先弃后留,稷就成周族的男祖,地位益尊。

看看“奴”字吧,或许就是证据。

甲骨文的“女”字是一女子双手前交叉而跪坐状,甲骨文的“奴”字是一女双手后交叉而跪坐状,后来又添上“又”字,又即手,表拉扯,系会意,意谓拉扯女人过来就成了“奴”。此字今写作“奴”。女而成“奴”,足见女人的地位一落千丈。

父系社会替代母系社会,是“女性世界历史性的败北”(恩格斯语),这样,“雌雄”、“阴阳”等词汇就换成“公母”、“男女”、“祖妣”等词汇,词序的调整铭记着历史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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