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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  字

(2008-12-28 10:48:14)
标签:

杂谈

练 

 

 

    我的字写得不算差。很多人读到我的字,颇夸奖。

    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我从小练过字。这倒不是出身于什么书香门第(我父母读书皆不多),那会儿读书,练字是个基本功。

    自然从描红开始,渐渐地,就临帖。大楷,我临过颜真卿、柳公权;小楷呢,我临的是《灵飞经》。我小学、初中的老师并非什么书家,也不能将我点铁成金,所临者,无非是自己喜欢,认为那字儿写得漂亮,买本帖儿回来,就依葫芦画瓢,练将起来。虽然是自学,可态度却一丝不苟,十分严肃,记得那时临一张大楷要半小时,临一张小楷要三刻钟。练字之前,还要把手洗干净。

    一段时候,我突然喜欢隶书。某日,搞到本字帖,有汉隶魏碑,不知怎么就好上隶书了。就开始临。当然也是挑好看的临。我练书法,用一句雅致点的话来形容,叫做“羚羊挂角,无跡可求”,其实是瞎鼓捣。或说,我现今的字中有些隶意,大概就是烙印吧。

    老师对我的作业评语,每每是“认真”,倒也实事求是。这么练着练着,字也写得好看起来,在同龄的孩子之中,有点名气了。

    我靠这笔字做过广告牌。我爷爷开了一间店,要做个广告牌介绍货品,这任务就落到我身上了。打好格子作好设计,我开始写,字型变化,字体大小,都参差有度。广告牌挂出来,爷爷和买主都称赞。记忆之中,这恐怕是我参与的第一次商业行为。

    按说,我如果继续把字练下去,再投门拜师,找一位书家去修修道行,而今也可以混跡书界以字换钱了,但我没有锲而不舍。为什么呢?原因是读到高中时的那位语文老师,其乃上海教育界的“名旦”,她很赏识我的文才,有一次,她说到我的字:“不错了,不必再练了!”我就自我陶然,从此,就止步不前。

    宋朝的王安石作有《伤仲永》一文,说仲永天性聪慧,小时了了,但后天失教,结果沦为庸常。我的练字经历有些相仿,天资谈不上,我是先用功后来放弃,“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所以,只能当“作家”而当不了“书家”,每念及于此,不由悲叹,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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