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有选人的权利吗?
(2014-09-29 19: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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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日来用人之道 |
分类: 选人育人用人之道 |
姚日来/文
讨论前面问题的时候,相信答案各异,都能说出各种各样的理由。
在一烟草工业企业的《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授课过程中,笔者提及前面问题,其中,有一学员问:“我也知道选人重要,可是部门有选人的权利吗?人员都是被安排来的,或者之前已经都是在原来岗位了。”
这是很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
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忙于日常管理事务,存在保姆思维,没有把管理与执行分开,没有真正赋予部门主管相应的责、权、利,特别是选人权利并没有真正赋予用人部门。
首先,我们需要把有没有选人权利和认识到选人重要性二者区别开。管理者应该认识到选人的重要性,关键提高选人的水平,懂得如何选对人,一旦有机会,作为主管应该懂得如何选人。
其次,扪心自问一下,真的都没有选人机会?其实,每个人自担任管理者以来,难道都没有遇到需要选人的时候?也就是说,部门人员从来没有更新过。再者,假如自己一旦有选人机会,同时有人向你推荐,那么,作为部门主管,至少还有一种权利,那就是对于那些不合适的人,有权拒绝加入部门团队。其实,拒绝也是一种选人的权利。很遗憾,有些部门主管并擅长拒绝。
第三,在日常管理中,用人其实也是在选人。选人并不仅仅是在招聘团队新成员时,而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发现人选的长处,用足人。具体内容详见用人部分深入分析。
如果能够达到这种程度的人选,定有可用之处,至少这种人有资源可用;
其次,如果实在非得要,那么,请主管提出个人备选方案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