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房价的最后一招呼之欲出
住房是民生,中央政府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决心坚定不移。过去的这一年多,没有哪一个问题再能比房价更让人关注的了。从总理到百姓,从中央到地方,
从政府部门、开发商、老百姓到学者,都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有一点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高端运行的房价,是构建和谐社会一道绕不过去的“坎儿”。
人们回望在过去的这一年多时间里,
中央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平抑房价开出宏观调控的“药方”,
金融、信贷、土地、税收,几乎将房地产涉及的所有领域都涵盖了进去,甚至从供应结构上也做出“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不得低于70%”的规定,期望从单套房子的价格总量上控制住房价。可是,药且下,价且涨,房价和政策俨然是桥归桥、路归路。
从中央政府一系列调控政策的思维逻辑看,显然还将有更加严厉的“猛药”加入到调控的“组合拳”中来。日前,国税总局透露,将于明年在全国部分城市进行征收物业税的试点。此消息不言而喻地告诉公众,征收物业税的步伐一定会加快。
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看,要想不破坏房地产市场的经济生态,又能够做到“居者有其屋”,政府在“一手托两方”的情况下,就必须考虑把市场与保障有效地分离开来。显然,从政策的走向上看,政府正在向这个“两手抓”迈进。此前的24号文,解决的是扩大和强化保障问题;准备动用的最后一招,开征物业税,则试图解决市场的虚高问题。
不可否认,近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房价飞涨,既有保障不力的原因,也有投资性炒作的原因。房地产是不可再生资源,有钱人在不断将自己的财富固化到房产上的时候,房产就成为中国贫富分化的量化体现。政府动用行政资源来调节社会资源,达到相对公平,正当且必须。无疑,让多占住房者多纳税,代表了公众利益。
物业税属于持有税,很显然,政府征收物业税的目的在于,通过增加物业的持有成本,迫使持有人将更多的空置物业投入市场,增加房源的有效供给。物业税的缴纳会令买房人从生存的角度来考虑按需购买,在高费用的管制面前,投资人不得不将房屋抛出而卖给真正有购买需要者。可以预见,物业税一旦开征,必然给投资和多住房者以心理威慑,楼市降温指日可待。
尽管,目前开征物业税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也不得而知,但有一条是肯定的,那就是因为开征物业税,涉及面太广,操作起来太复杂,出台前必须把所有问题都想到,先解决好,这也许正是有关部门做而不说、反复试验的原因所在。
从世界范围讲,物业税并非新鲜玩艺,但在非私有土地的前提下征收物业税,并无其它国家的经验可供我们借鉴。从政策基础上看,征收物业税仍需一定的法律支持;从操作层面上看,是否溯及既往问题,税收的高低问题,如何区别对待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问题,如何合并现有税种问题等等,拿出哪一个都够研究一阵子的。
但不管怎么说,物业税是未来一定要征收的税,老百姓将是其直接受益者。不久的将来,在中国也会出现,不断有人卖掉居住了多年的大房子,换成小套商品房的局面。那时,人们的住房需求心态会更合理,住房市场会更健康,公共资源的调节会更公平。
(此文为下周《竟报》专栏稿,请勿先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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