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官员亲民之举都叫“作秀”,尤其是置身乱世的官员们——明朝的文人做清朝的官,于成龙不仅没有受到非议,而且赢得了广泛的官声,在清初算是一个官场奇迹。
于成龙(1617—1684年)
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人。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1639)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于成龙出山的朝代,文人圈中“隐逸”盛行。但于成龙接受朝廷的选派,不沽名钓誉,愿意为天下苍生做点实在的事情。这一点,显然以君子异乎众庶。
大清顺治十八年,于成龙以前朝副榜贡生被选派到广西的罗城县做知县。当时的罗城,城内荒草丛生,只有六户居民,连个办公的地方也没有,在这里说是当官做老爷显然是假的,为人民服务还确实是真的——安定社会,恢复生产,既是稳定社会的需要,也是解决民生的需要。
于成龙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他常常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农闲时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对迁入新居的农家,还亲为题写楹联,以示鼓励——于成龙亲民,深得民心,罗城摆脱混乱,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景象。
所谓百姓心中有一杆称,知县于成龙为老百姓写楹联,显然不是官场作秀,而是仁人志士爱民之心。也因为这一点,于成龙得以为百姓尊重。

今人记起历史中几个值得纪念的细节与情节,多半源于《一代廉吏于成龙》黄金时段的推出,这也让清官又一次成为人们的话题。
清代廉吏于成龙,确实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历史人物。据《清史稿》载,于成龙生于顺治、康熙年间(1617—1684年),山西永宁人,他为官24年,官至一品,平时却衣粗布,吃粗粮、青菜,灾荒之年“屑糠杂米为粥,举家食之”,人称为“于青菜”。病逝时,他的遗物也仅“见床头敝笥中,惟绨袍一袭,靴带二事,瓦瓮中粗米数斛,盐豉数器而已。”于成龙为官一世,廉名满天下,康熙称其“居官清正,实天下廉吏第一”。
正如电视连续剧中所唱,于成龙“爱的是百姓,恨的是贪官”,他所到之处,励精图治,竭心尽力,廉洁奉公,以自己的行止与节操,赢得了老百姓的尊敬,他们视其为“父母官”、“青天老爷”。在于成龙辞别罗城时,父老乡亲遮道呼号:“耶今去,吾侪无天矣!”追送数百里,痛哭而返。离黄州赴福建时,“民遮送至九江,凡数万人,哭声与江潮相乱”。
但是,于成龙这样的“一代廉吏”,只能是让我们感慨落泪,令我们由衷地尊崇与纪念,并不值得大家真正地怀念――因为由于成龙勾起的,不过是一个被念叨了数千年的“清官”话题,不过是重温数千年里中国民众偶尔作过的“旧梦”。
于成龙的清廉,实在没有任何社会的必然性,它纯粹源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薰陶下个人独立操守的偶然结果。电视连续剧《一代廉吏于成龙》一集一集演给我们看的,也只是于成龙让人钦佩的道德与良心。事实上,象于成龙这类“一代廉吏”,在任何一个封建专制时期都曾产生,除非是极为短命的封建王朝。轮轮回回的封建王朝,“清官”象一粒粒明星光耀天庭。但历史总是这样:出“一代廉吏”包拯的宋朝,腐败不堪最终亡国;出“一代廉吏”于成龙的清朝,最终也同样腐败透顶……社会的腐败,只与社会制度相关,与“清官”的多少无涉。因为“清官”只基于官员个体的道德与良心,一旦道德与良心靠不住,“清官”与“贪官”也便界限模糊。在成克杰、胡长清、肖作新的人生历程中,我们肯定能找到“好孩子”、“好青年”、“好人”、“好干部”的影子,但他们最终都成了十足的“贪官”。没有完备的法制,特别是完备的监督制度,绝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清官”与“廉吏”,即使有,大不了也只能是
“一代”。
希望只在制度,靠不住的恰是良心。法治――我们坚定不移的目标。除此之外,不应再有别的怀念,哪怕是再好的细节与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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