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眼里的郭美美,一度很神秘。经过媒体的深度解读,公众终于明白,郭美美其实是个做“买卖”的人,无非是个“品牌”,与路边摊“商品”有些区别!
郭美美亮相市场,最大的轰动莫非与“红会”挂钩。“红会”是个“国字号”的“驰名商标”,
郭美美的巧妙加盟,从而一夜成“名”,艰难的草创历程全都省略了。
公众现在比较清楚的,是郭美美的“卖”。
据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揭阳一名男子见面,又收了其30万元港币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
——这笔“买卖”很神奇,起码是背离了“市场”规则。根据网络资料,即便是国际女星,通常都没有这个高价。
政治经济学认为,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西方经济学则认为,商品的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两种不同经济学观点,显然很难解释“郭美美现”。
不过,有一个因素似乎可以解释这种现象:据警方调查和郭美美向警方的供述,郭美美签约于南方某演艺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场商演”,每次支付报酬5万元。“商演”之外,郭美美则从事价格不靡的性交易。
所以,郭美美的市场价格,包涵了品牌运作的虚拟价值。
现实生活中的郭美美,本来相当“下三滥”。警方公布的材料显示:郭美美出生于湖南益阳一个单亲家庭,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等休闲服务,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郭美美自幼随母亲生活,1996年起先后在广东深圳、湖南益阳等地念书,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钱进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进修一年,毕业后与他人在北京合租房屋,成为“北漂”一族,主要靠承接小角色和母亲接济生活,直至2010年认识深圳商人王某……
这段警方资料,最通俗的翻译就是:作为一种商品,郭美美本来是来自乡间小作坊的,质量低劣,后来经过包装,无人监管,价格虚高,成了一件市场风行的奢侈品!
——看来,说郭美美抹黑“红会”确实不准确,“红会”感到冤屈也确实不假。更重要的,是郭美美揭露了中国的市场经济乱象,出了一道“政治经济学”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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