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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谈起敬爱父母来,简直是满脸崇高,好像走入了道德的殿堂,所以就如《水浒传》里面的流氓,虽杀人越货毫不脸红,对“孝”的躬行,却毕恭毕敬,梁山的首领宋江,便号称“孝义黑三郎”。所以我在幼年事情,也常常视“孝”为生民以来第一道德。可谓杀人不要紧,只要孝道真。做了土匪首,也让人同情。
后来知道,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一本叫《孝经》的玩意,列入了“十三经”。可是说实话,像我这样在市井中长大的小民,虽然对“孝”耳闻多矣,却从不曾亲见。曾经据说有个大孝子,要求提亲者,嫁他必须帮他侍候老娘,可谓惊天地泣鬼神矣,可是最后不但没娶到老婆,竟每每成为别人背后嘲笑的对象,“孝”之不受我们市井小人们重视如此。另外,如果有所谓“孝”这东西,我的太外祖父肯定能多活几年,我的爷爷也不会那么早去世(具体内容请参阅拙作《童年》)。这并不能说明我的父辈们人有多坏,换言之,对于“孝”,非不为也,是不能也,至少是顾及不上。
我曾经举过康有为《大同书》的例子,来说明这种孝道自古以来的虚假:“予出而偶有见也焉,父子而不相养也,兄弟而不相恤也,穷民终岁勤勤而无以为衣食也。僻乡之中,老翁无衣,孺子无裳,牛宫马磨,蓬首垢面,服勤至死,而曾不饱糠覈也。彼岂非与我为天生之人哉。而观其生平,曾牛马之不若,予哀其同为人而至于斯极也。”
可见父子不相养,兄弟不相恤的情况,在中国自古以来并非少数,这还是发生在大力提倡“孝”的专制王朝,可见,中国的“孝”是一种能说之而不能行之的怪胎。
“孝”这名目是孔夫子提倡出来的,他的理由是“父兮育我,母兮鞠我”,子生三年才免于父母之怀,所以生当极力奉养,死当戴三年之丧。可是他忘却了一个前提,就是父母把孩子生下来,并没有征得孩子同意,这相当于父母和子女之间,没有订下什么契约关系。从这个层面上讲,儿子,实际上对父母是不具备赡养义务的。父母们担心自己晚年无依,大可以在能干得动活的时候,多积攒一点钱,存进银行或者保险公司,等着吃利息;若是命好,摊上一个好的政府,则多交一点税,等老了之后由政府赡养。这没有什么不公平的,因为他们的儿女们也必须得为自己的晚年做同样的准备。生孩子的目的,并不在于希望他们能赡养自己,否则就是无耻的逻辑。韩非子说:“君不畜无用之臣,父不养无用之子。”养儿子是为了对自己有用,这样的话是不是很混蛋?
所以,范美忠说,地震中,除了他女儿,就算他母亲也不会救,本来是句值得思考的哲语,但在我们这种愚蠢道德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却不啻犯了弥天大罪。实际上这些声讨范的人,本身也许天天对父子相虐的情况熟视无睹,对自己的父母也不闻不问,范美忠的真话却激起了他们心灵中久违的,甚至会冷藏一生的“孝道”,岂不滑稽?另外,就算他们碰到了像范这样的情况,他们会放弃女儿去救老娘?我实在不信。就我来说,如果我有女儿,我认为她是比老娘重要的。我同样认为,女儿将来的女儿也比我重要。
再谈到道德,我向来认为,道德是要有条件的,丰年的时候,过路人讨碗饭吃,你肯定会热情接待;饥荒的时候,就算亲戚,也别想借走一粒米。难道道德的升降转换如此之快吗?难道人性的变幻如同魔术一样不可捉摸吗?显然不是。这说明,没有一定的条件支撑,伟大的道德只能存在于康德所谓的星空中,就像天使永远不会降临人间一样。
实际上,孔子讲的“孝”,本身就是有条件的,他的“孝”存在于他理想中的封建时代,在那个时代,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君如果像君,臣就应该尽臣道。君如果不君,臣也就没有义务尽忠。而提倡“孝”的目的,就是要为这样完美的时代培养忠臣,入孝出悌,“而好犯上作乱者,未之有也”。专制帝王提倡孝,也有他的原因。《孝经》里说:“资于事父以事君。”说得很明白,原来君主能够容忍把父母看得比君主重,是因为只有孝顺父母的人,才会忠诚君上。这种“孝”,实际上带有巨大的功利性,根本不是什么纯粹的道德。统治阶级提倡这种道德,目的就要为自己培养忠心耿耿的奴才,这种只对他们有利的道德,他们天天鼓噪倒也罢了,奴才们也学着去鼓噪,如果不是贱得无以复加,还真不好解释。
我对孔夫子并不反感,也并不反感“孝”,在一定前提下的“孝”,我是认可的,也就是要有实现“孝”的环境。一则是经济环境,能承担得起这种“孝”;二则要父母早先对你好,作为报答,你应当去回报他们。不过,如果是这样的话,“孝”这个垃圾名词也可以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了,因为这种所谓“孝”,不过就是“仁”的一种特殊反映。就像先前有一个人帮助了你,你有了能力想着去回报他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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