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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3林光常的心情故事,回应10月1日吕育娴事件

(2007-09-10 11:45:08)
分类: 特別聲明稿

2006.10.06林光常的心情故事
回应10月1日吕育娴事件



从一场签名会开始

  事情原委要从我的书《无毒一身轻》说起。
  当《无毒一身轻》畅销又长销之后,世界各地人士健康排毒的经验分享如雪花般地飘进我的办公室,诉说着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奇妙故事。我的内心激动、感动,要求自己要有更多的实际行动,来回报上帝与社会的爱与期许。

  应大众要求,旋即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各大书城有多场讲座,会后通常有许多读者要求签名。我印象很深的是,其中有一位四十余岁的英俊男士,抱着一整叠我的书希望签名,随侧在旁的是一位四十出头的女士,她说:“我是癌症患者,看了你的书,得到很大的帮助,我已经买了上百本送人…”

  上述癌患女士就是吕育娴小姐 (抱书的男士是她厨具生意做得出色的男友),据她自己说,她在93年1月罹患乳癌,经手术治疗后,由于医生不能给她满意的化疗答案,因此决定拒绝医生的化疗建议,自己再到书店里欲从书中找到令她困惑的答案。她说,《无毒一身轻》对于病情的分析完全解开了她心中的迷惑,因此决定依照书中所说改变饮食习惯,并调整情绪。她还说,4个月后当她回医院检查时,医生非常讶异她的康复。她还告诉该医生:“你太胖了,应该要吃排毒餐。”

  也就是说,在吕小姐罹癌一年有余后,才见到《无毒一身轻》的作者。我记得,那时她24岁十分帅气的儿子智凯还说,我们一家都很感激你!
  从吕小姐罹患至今已近2年半,倘若癌病真的复发,原因极为复杂,怎么会是她所说的“误信林光常,使用产品,导致病情恶化”呢?真叫人心痛!


吕主动争取担任见证

  由于我忙碌的国际巡回行程,所以从那一次在书店与吕小姐短暂而粗浅的接触后,就没有再见面,一直到下半年的有一天,与吕小姐在办公室不期而遇。她主动提说,她愿意在我担任特别来宾的电视节目上诉说她的故事,以鼓励其他癌症患者。经由电视台的同意,遂于94年1月14日的《元气加油站》节目中,由主持人对其进行访谈。不过这次访谈,电视台也只播出一次。电视台也不会容许如吕小姐所说,一再重播。(有关子潆公司在2006年6月30以后还违约播出我所主持的《无毒一身轻》节目,其中也有吕小姐的见证分享,已经委由律师事务所对子潆提起告诉。)

  在我全球的电视和广播节目中,经常有许多各类型的朋友分享他们的康复故事。吕小姐总共有3次分享,也绝非媒体所说的“她成了林光常的最佳代言人”。

  吕小姐在今年前述说自己的康复故事,病好了,并不表示永远不再生病。就如减重成功后,若继续回到肥胖的生活方式与饮食习惯,想必再胖回来。癌症的情形更是如此,相信这道理大家都清楚,吕小姐也清楚,但为何都过了2年半了,再来控诉林光常呢?

  2005年年底的某一天,听吕小姐说她的男友因为与她争吵后夺门而出却不幸发生车祸,导致其重度昏迷,正躺在医院加护病房中,而她男友的家人却拒绝她前往探视。闻此讯,我极为错愕,又想她大病初愈,担心她难以承受此打击,遂请路加公司员工务必多方协助与安慰,防止意外发生,我也透过医界联系,设法了解其病情,以期缓和吕小姐的情绪,避免身心再受伤害。总之,我们一直尽最大的努力,单纯地只希望吕小姐和所有我们遇见的人能够健康、快乐。此心上帝可鉴、可证!


加盟主摇身变受害者

  最不可思议的是,吕小姐说,她花了100万购买产品。其实不是100万,而是177万。因为她是路加公司的特许经销商,台北芦洲二店的加盟店家。自从吕小姐在电视台露脸后,就有许多人向她购买她所使用的路加的产品,为了减少吕小姐在外奔波的辛苦,影响健康,我是赞成吕小姐开店好。又为了帮忙她开店,增加运转资金,减少压力,2006年3月12日下午5点钟,我交给吕小姐40万元花旗银行的支票(号码7375729和7375730两张各20万),并且告诉她:“生意没有包赢的,如果赔了,这40万就当股金;如果赚了,这笔钱就当作借款,你再还我就行了。”只凭一句话,不用立字据,单纯地只是想帮助吕小姐,结果却换得吕小姐恩将仇报,叫我以后如何还敢帮助人?如何不心寒?事后许多朋友消遣我说:“你就是心太好才会有此下场,早知道你把40万给我们,我们还会感谢你呢!”看来父亲在这方面,真有先见之明!

  其实,我并不后悔帮助吕小姐,因为上帝知道我一颗单纯又热切助人的心。每次看到人们病了,生活陷入困境了,我的心是何等沉重,何等痛苦!

  自从2006年7月以后,吕小姐不断地在公开和私下的场合,以言语和文字恶意攻击路加公司。8月开始更变本加厉,不断地在外放话,若不赔偿,则找媒体爆料,“要死大家一起死。”又对其他店家说:“我要让你们的店通通开不成。”“我是癌症病人,社会和媒体会同情我。”


百思不解,请您解

我百思不解地有几件事:

1.吕小姐从2004年初患癌,到2006年7月再犯,期间2年半时间,她自己一直告诉大众,健康排毒餐与路加产品如何帮助她。如今忽然改变说法,理了光头在媒体前控诉林光常与路加,有悖常理!到底背后有何算计?难道减重成功后,仍要保证他一辈子好身材吗?

2.明明是经销商进货,却要误导媒体与大众,将自己说成是消费受害者,吕小姐难道忘了她亲手签署的加盟店合约吗?以及短短数月所创造的高销售额吗?

3.吕小姐为何有如此胜算?这种类似“邓香妹哭诉辜老”的恐吓取财事件,难道她以为社会大众和法官的眼睛瞎了吗?还是财迷心窍、利令智昏?

4.即使媒体与社会同情弱者,难道就没有是非公道吗?

5.究竟有何深仇大恨,要走得如此极端?并且撇下漫天大谎,企图用谎言来欺骗社会大众。就算打倒了别人,自己会快乐吗?

6.明明是她自己决定停止化疗在先,认识林光常在后,为何要说成是林光常要她停止化疗呢?我的原则是不管采用何种治疗,饮食与情绪皆可成阻力或助力!

7.是我最感不可思议的:2006年9月30日前,吕小姐控诉的对象都是路加公司,为何,10月1日她在媒体上的控诉只口不提路加公司,而是口口声声讨伐林光常。这背后有何谋算呢?而且
原本口气强硬,作风强势,自命为大姐大,要联合所有店家对付公司,在电视上怎么摇身一变是楚楚可怜的癌末受害者呢?在警局制作笔录时,吕小姐的委任王律师却又要求我的委任律师不要对她提出告诉,因为她很可怜。我真不懂!???

感谢大众的支持

  虽然如此,我仍相信,上帝是真的,全能全知的,上帝是公义和真理的上帝,“隐藏的事,没有不显露的。”祂必为我申冤。我也相信圣经上说:“万事都互相效力”发生的事,一定是最好的事。

  抬头一看,竟然已是凌晨一点了,一早还得赶到台积电(台南)演讲,事情原委的述说,就暂时在此打住。谢谢您耐心看完这篇自述,感激,感激!

  最后再容许我谢谢10月2日(周一)一大清早就赶到办公室来采访,做出平衡报导的TVBS记者李若慈小姐和李伟华先生,还有,我们接到许多支持打气的读者,包括住在美国佛州的罗礼哥和翠莲姐强力的鼓励,以及牧者们的代祷,在此一并感谢!

  可否再请大家为正在病痛中的朋友(包括吕小姐),求神给他们够用的恩典,在病痛中更多经历神的恩惠。

 

林光常
2006.10.03凌晨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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