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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坦然!我没有罪!十七疑问? 请教智者~

(2007-09-17 14:55:47)
分类: 特別聲明稿
我心坦然!我没有罪!
十七疑问? 请教智者~




1.光常从未见过林雅惠、王郁莹等人,如何说两人“依被告指示而停止正当之医疗行为,而延误治疗时机”?光常对任何一位病人,都不会要求其停止正当医疗。不知为何检察官未在侦查庭中询问光常有关证人二女之证词,并安排双方对质呢?


2.林雅惠只购买过33500元之路加产品,但其家人却在媒体上指称“每个月花四、五万元购买”,究竟林雅惠之购买情形为何?其饮食状况为何?其情绪状态如何?如何证明林雅惠病情之变化与光常有直接关联?


3.吕育娴于相关期刊见证中,提及自己开刀后决定不接受化疗,才前往书局找到光常的书阅读。可见停止化疗决定在先,阅读光常书籍在后。如何能说光常鼓吹“其无须再前往医院做化学及放射线治疗等医疗行为”?


4.吕育娴自述采用光常之观点后,2004年7月和信医院的检验报告佐证吕身体癌指数正常。2年之后,2006年7月发现肿瘤复发转移。和信医院所出具之吕病历和诊断证明,如何能证明吕之发病与光常有直接关系?吕从康复到复发的2年中,到底吕是如何过日子的,吃什么?喝什么?用什么?想什么?做什么?


5.吕育娴与路加公司所签订之加盟合约并无违法,且交易纪录正常,进货均依吕之意愿,退货问题更从未为难过她,何来诈骗之有?


6.有关见证一事,乃吕育娴数度主动联系路加总公司客服经理,表达若有机会,愿意分享见证,其后更因其有较多亮相机会,致其经营加盟店之业绩亮丽,为何可以指控光常诱骗其进行见证?


7.检察官根据东森和华视之回函,证实光常是节目托播者。但是东森与华视的回函并未说明光常或路加公司是托播者,而且光常仅为节目来宾,与吕育娴一样,怎会有托播一事?又如何说光常“持续播放节目”?


8.检察官以中部多家医院等34位医师之联合声明书,证明被告所鼓吹之理论不实,“不符合现代医疗之治疗方法”。不同的医学,不同的科学,原本就已共存,以此(西医观点)驳彼,置其他医学系统于何地?(例如中医!)而且光常所倡导的方法,并非医疗方法,是人人可为的养生方法。


9.光常所倡导的健康排毒餐只是一种饮食模式,起诉书中却称“排毒餐”为“产品”,您是否真了解什么是“健康排毒餐”?难道吃水果、蔬菜、五谷杂粮跟地瓜,会导致病情恶化吗?


10.起诉书中指出“未依健康食品管理法规定之食品”,又“证明路加公司有贩售未经许可之健康食品之事实”。但光常所推荐之产品,从来未说是“健康食品”,而是“营养补助食品”,其对营养失衡的现代人,经过必要的营养补充以后,对健康会有一定的帮助。既然是营养补助食品,何来“违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规定”?此中必有误会。


11.自2002年至今,光常的著作读者众多,每本书中都强调“本书之内容绝非是要取代合格医师的诊断与治疗,而书中所列谘询电话或网站,仅提供如何正确吃排毒餐的谘询,若您有任何身体上的不适,我们建议您先请教专业的医疗人员;生病看医生,但健康靠自己。”如今只因极少数人指控受害,就认定光常有罪,似乎不合乎比例原则?况且,庭上并未安排两造对质,如何确定指控者是依照书中所言而行导致伤害呢?(有些人为何只相信少数人的片面之词呢?)


12.光常只说过,是“美国环球大学东方医学博士”,从未表示这所学校是台湾教育部认可,或称该机构是有经美国教育部认可,或经任何高等教育采认机构之采认。甚至,光常早在2003年所撰写的“七点声明”中就说该校极为普通,非名校。何来“基于常业诈欺及伤害之犯意”对外宣称呢?


13.起诉书中写光常“国内最高学历系健行工专电机科之专科学历”,此乃光常20岁以前之学历,从20岁至今长达24年的时间里,光常不断地进修与努力,且也获得相当程度的肯定,难道终生学习的理念不被认同吗?


14.自1999年起,光常陆续受聘为大陆中华文化学院、澳大利亚中医针灸进修学院担任客座教授一职,因此至今有些人仍尊称敝人为“教授”,若只因聘约到期后被称为“教授”就遭起诉为诈欺,岂不过于严苛了?


15.在某些演讲讲座中,光常确实说过“在大陆地区做过临床(研究)及癌症(食疗)门诊”,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的结业证书可证实,光常确实在大陆医院中从事临床研修。光常即使后来考取执业医师资格(大陆所颁发),但也从未以此张扬,何来以虚伪名义施行诈术之事?


16.起诉书中说,光常讹称“曾以喝胡萝卜之方式治疗癌症病患成功案例”,光常确实在演讲中提过,但光常说得很清楚,该案例是美国人的经验,并非本人经验。其他更有许多指控如此云云、断章取义。光常介绍不同理念,他山之石,可以攻错,何罪之有?


17.吕育娴于2006年6月下旬,开始恐吓取财,如当时她曾宣称“我侄子就是做脚尾饭事件的人,我们今天可以做一个王育诚脚尾饭事件,明天就可以做一个林光常版的脚尾饭,看你们拿出多少诚意来。”病发后更说过“我是癌症病患,社会、媒体和法官都会同情我。”是否有人在不知不觉中,参与了演出?各位大众,您明了吗?


日期:2007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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