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任命“农民工陪审员”引发争议
清华大学法律专家建议
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本报记者 艾群辉
连日来,关于河南开封任命农民工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2007年4月19日,河南省开封县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13名在该县工作的农民工担任人民陪审员。对此,有人认为“农民工文化水平低,参与审判案子会闹笑话”,也有人担心“农民工陪审员会在审判中偏袒农民利益,造成司法不公”,更有人指责开封县此举“违背了审判中立的原则”。
围绕这些问题,《法制周报》记者专访了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易延友。这位被誉为“中国研究陪审团制度第一人”的权威专家,希望通过本报驳斥歧视农民工陪审员的言论。他还主张大力推广开封的举措,让每一个智力正常的成年中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机会。(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高中文化也能当陪审员
资料表明,此次开封县人大任命的13名农民工陪审员中,仅2人有大专以上文化,其余11人为高中或中专。有人因此批评开封人大的做法违背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易延友解释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确规定,“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但这只是原则性规定。
“一般,就是允许有特殊”,易延友说,这样的规定,就是允许将那些没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也纳入到陪审员选拔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讲,开封县人大此举不仅没有违反法律和政策,而且恰恰是根据实际情况的灵活掌握。”
用制度防范判决不公
有人担忧,农民工当陪审员,会不会因为他的出身、对社会的理解和规则的把握能力,以及公平心态的偏差,从而导致在案件审理中不能保持理性和中立的态度,特别是在涉及农民工利益等案件的审理中发生新的不公平。
易延友指出:“不光是农民工,其实每一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偏见。”这位专家不无幽默地说,如果仅仅以某人可能有偏见为由就拒绝让他担任陪审员,那么就没人能当法官了,“除非从外星球请人来”。
易延友指出,在这个问题上,关键的问题不是拒绝哪类人当法官,而是如何防止每个人可能因为其偏见而对审判造成的不公,他因此提出了防范的制度——分权制衡。
要让更多人当陪审员
易延友说,在英美等国,陪审员作用的实质,并不是以法律专业人士的身份对案件作出判断,相反,而是以一个普通的善良人的立场和观点,通过听取庭审中控辩双方的意见,作出基本的是非判断。“这就说明陪审员并不需要由专家担任,而是应当由普通人充当。”
易延友认为,陪审员制度的精髓是直接民主,是让民众根据人的善恶观念和是非标准来决定案件。
他表示,我国的陪审员制度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扩大陪审员规模,全面系统引进陪审团制度。“现在每个合议庭只有2个陪审员,很容易被法官操纵或控制。如果将陪审团人数增加到12人以上,法官就不好控制了。这也就形成了对法官权力真正有效的约束。”
“因此要取消大部分人民陪审员的条件限制,让更多的普通人,包括农民和农民工在内,大家都有担任陪审员的资格,都有机会当法官。”
易延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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