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钓鱼台国宾馆不是法律“禁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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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efaw.cn11 08-07-22 07:55:29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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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特约评论员林卫萍 7月18日上午,北京东城法院通过司法专邮,开出民诉法修订后北京市第一张拒不协助执行罚单,钓鱼台国宾馆成为这张10万元罚单的“领主”。(详见本报本期10版报道)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一家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单位,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东城区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法人员来到国宾馆北门时,被保卫部人员拦截,拒绝入内,并把法官开具留置送达协助通知书从窗口扔出。因为钓鱼台国宾馆拒绝协助法院执行,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也就有了法院对其开具10万元的罚单。 众所周知,钓鱼台国宾馆是个很特殊的地方,特就特在它主要用于接待来华访问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世界知名人士,并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从事外事活动的重要场所。因为地方的特殊性,对钓鱼台国宾馆采取更为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是应该的。问题是,当这种特殊性与司法相遇时,竟然出现了不应有的尴尬。 无论从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