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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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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行空浅评《法制周报》

(2007-05-29 11:37:19)
分类: 业界探讨

2005年8月22日,湖南经济电视台的纸质媒体《法制周报》创刊,其口号是“非常新闻,感性故事”,到今天也就是10月14日为止,《法制周报》已经出了八期,鄙人冒昧,想针对《法制周报》近几期的报纸谈谈个人的看法,与各位商榷。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报纸定位与头版分析

在我的案头只摆有四份《法制周报》,分别是第一,六,七,八期,本来想通过《法制周报》发行部补要的,但迫于时间紧张,就先动笔了,虽然缺了几期,但窥一斑而知全豹,从中也能略知一二。

    在湖南的纸质媒体中,带有周报性质的还有《今日女报》,《今日女报》作为专业性的报纸,紧紧抓住女性这一群体做文章,其可读性不言而喻。如果拿《法制周报》与《今日女报》相比,有其异同之处,相同的是他们都是周报,不同的则在于《法制周报》的读者群更宽更广,因为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人们对法律知识的渴望越来越迫切。因此,《法制周报》的出现可以教育一大批法盲,引导他们正确看待社会的各种人和事,正确处理各种法律纠纷,如果《法制周报》真正坚持为读者服务的战略,那么这份报纸的产生的必要的;如果只是迎合大众的口味,内容媚俗,那就没有任何实质意义。《法制周报》在其发刊词中也明确提出“读者的战略”,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一份报纸如果没有一定的战略高度,就很难留住读者,而读者是一份报纸赖以生存的基础。

    在《法制周报》的发刊词中有一段话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法制周报》是一份以法制深度报道,法制故事,法律服务,注重以法的眼光观照新闻事件和案例,以建设性的态度进行舆论监督”这句话其实就是《法制周报》以后的报道方向,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报纸的内容定位,如果按照这个思想走下去,不管是对于报纸本身还是读者以及社会的认知度都会有一个很大的提升。综观这几期的《法制周报》,第一期的头版为《抗战“万人坑”竟成垃圾坑》,标题做的不错,再在下面配上大副图片,图文并茂,一目了然,同时也起到了警醒的作用。第六期推出新闻大特写《刑警父亲声讨杀女死囚》,虽然很多人在其他的媒体上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大概,但《法制周报》在此基础上不断深挖,扩大挖掘范围,收到了很大的实效。标题很显眼,震撼人心,受害人的父亲在失去爱女后的痛苦状与死囚在临刑前的得意形态形成鲜明的对比,让人在同情受害人的同时,也对凶手表示强烈的谴责。文章的内容从各方面挖掘案件背后的前前后后,以及心理学家的权威解读,让人受益匪浅。第七期以详细报道邵阳小伙吕曦东列车下救人的事迹,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吕曦东的出现证明我们这个社会并不缺乏见义勇为的精神,而是法制的不健全。《法制周报》重磅推出这个专题,在另一方面也是为“80后”平反,在人们的思维中,“80后”一直是一个带有贬义色彩的的字眼,但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的吕曦东用实际行动给了我们最有力的回击。                                  

上篇谈到报纸定位与头版分析,下篇想就《法制周报》的缺点与不足谈谈看法。

一  错别字举例

  我仔细的把<法制周报》看了一 遍,发现有几处本不该错的字词。譬如,在创刊号第四版特别报道《高墙之下孩子对父母一腔抱怨》一文,小标题《母亲吸毒毁坏整个家庭》一段中的倒数第二句把“根本”写成“跟本”;在小标题《放学后奶奶把我关在屋子里》一段中,把“份上”写成“分上”;在小标题《家的感觉好象离我很远很远》一文倒数第二段中把“以致”用成“以至”;在14版《外逃贪官首次被押解回国受审》一 文中,小标题《调查:贪污,挪用公款14亿》中有一数据没有小数点等不一而足。当然,错别字的出现对于一份纸质媒体来说是无法避免的,尤其对于刚刚创刊的报纸更是如此,但把错别字的几率降到最低点却是可以的。希望《法制周报》的校对人员放大瞳孔睁大眼睛,认真校对。呵呵!

 二  加大原创力度

   综观〈法制周报》,除了在头几版和后几版是该报记者采编的稿件以外,其余的差不多有一半是从其他媒体转载过来的,这就牵涉到一个问题,到底是以原创为主还是以文摘为重?在二者之间是要达到平衡还是要二者选其一?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稍微细心一点的人就看得出来,《法制周报》目前还只处在探索和初级阶段,因为它报纸的广告版面还没有真正运作起来,还没有发挥一份报纸应有的广告效应,在这方面,需要广告部门的领导以及广告业务员齐心合力。毕竟,广告收入是支撑一份报纸不断发展的动力,在当今中国,媒体虽然是党的宣传工具,但也兼有赢利的性质,没有广告收入这个大后台,就难以长久的坚持下去。

   再谈谈《法制周报》的印刷质量。在鄙人看来,《法制周报》的印刷质量的档次欠低,与《长沙晚报》和《潇湘晨报》相比,纸张稍显粗糙,而版式更是呆板,缺乏灵活性,很难吸引读者的眼球,如果在版式的设计上先输一着,再好的内容也无济于事。

   而就《法制周报》的内容而言,可以说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我得承认,《法制周报》是很有趣味性,故事性很强,这也许会吸引一部分无聊的读者,但这对事情本身而言是毫无意义的,至于人们能从中学到什么,领悟到什么,是否在考虑的范畴之内呢?

有关《法制周报》的策划

  综观近几期的《法制周报》,虽然有许多的缺点与不足,但头版策划的几个专题还是很成功的。一份报纸需要策划,只要在遵循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策划出来的东西一定会让读者击节叫好,策划一期专题还是一档节目,需要领导层有战略眼光,要考虑到这个策划的推出有多大的社会价值,对于报纸本身而言是否有市场卖点?策划到位,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时候,好的策划可以成就一份报纸。其实,策划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炒作,在鄙人看来,它们之间只有大同小异之别,而没有实质性的差别,策划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在炒作。就拿《“80后英雄”吕曦东感动中国》这一报道来说,《法制周报》策划了两期,为什么《法制周报》会如此一而再的推出这个专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呼唤正义的回归,鼓舞更多的人参与到见义勇为的行动上来,这个策划的推出会感化一大批人,对立法工作也是一种促进。但是,大篇幅的报道只能说明我们的法制还不健全,人们的参与性不强,积极性不高,如果人人有那种见义勇为的意识,媒体还需要大篇幅的报道吗?这不是在打自己的嘴巴吗?鄙人认为,《法制周报》在把自己推介出去,寻求更多读者的同时,还要担负着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责任。

  最后一点我想谈的是,《法制周报》的有些文章过于媚俗,庸俗,低俗,它满足了人们的猎奇心理和窥私欲望,喜欢刊登一些风花雪月似的文章,而没有站在法的立场报道新闻事实,尤其是一些文摘类的文章没有时效性,过于陈旧,定位混乱。这需要重点批判的

《刑警父亲声讨杀女死囚》,我看过这一期的法制周报,给我的印象很深,这篇头版报道把事件的来龙去脉,做了详尽的解释和分析。我觉得是一篇比较有深度的策划报道,能够激起人们的正义感和同情心。

总而言之,这是一份适合市民看的通俗化,大众化的报纸。我觉得它迎合了市民猎奇的心理,大部分内容都是关于凶杀,暴力,色情方面的内容,档次不高。不过我想还是有市场的,我想很多市民宁愿选择法制周报也不会选择党报的。

 恩,俗化了的报纸在老百姓眼力一般是当看故事一样的看了.但是老百姓就是爱看故事,平常聊天也有得话题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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