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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小说”

(2022-07-23 17:40:52)

小说“小说”(演讲稿)

金山中学    戴文开

就如同老舍先生在《想北平》里说,“让我单摆浮搁的讲一套北平,我没办法。”让我来说说小说这种文学样式,也委实力不从心。我在文学社的确讲过不少小说家及其作品,但讲的目的不在于深入探究,毕竟自己功力有限,如果说唯一有一点点讲课的资格,或许还是因为自己笔下会胡诌几篇破小说的缘故。我讲课的初衷,可能更接近于木心先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出跟陈丹青等一批有文心的青年艺术家所讲的文学课那样,重在启迪,所谓“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大抵如是。但求听讲的学生能对我讲的作家和作品有些兴趣,而后自行推开某个小说宝库的大门,随着自己阅读经验的增加,加之如火炬般熊熊燃烧的求知精神的加持,自然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兴许也因之而拿起手中之笔,将自己的心跳与遐思欣然展现在一个个故事的世界里。

而今天教研组长也让我讲讲小说,要在各位同仁面前班门弄斧,我很愧怍。可受命于此,即便胡扯终归还要扯一点点出来的(当然,前提是不讲应试,虽然应试里也会有小说阅读,但其意在考察学生的阅读思维力,有统一的标准,而文学阅读则不同,每个人在诸多细节上都可以有自己的审美)。因为我自己只写短篇小说和微型小说的缘故,故而若是谈这类小说与创作,还有点三脚猫的功夫——今日聊聊的,也就是这类东西,姑且谓之“我的小说”。至于中长篇小说的好处,我更期待听听大家的心得,毕竟各位都读过许多了,在这件事上,我是后进者,一听到“中篇”、“长篇”,精神上已然缩了回去,懒惰和缺乏耐心的借口反而迎面阻击。只祈愿余生的阅读视域不再那末狭隘,不要错过真正意义上的许多大作。当然,要说明的是,我后面讲到的一部分写作理论和举例,是来自中长篇小说的,因为它们恰好与我所讲的短篇与微型小说写作相通,故借来一用。

说起“我的小说”,首先要说说的,是我对短篇和微型小说的审美,一言以蔽之——“好玩”。当然,这不是指所有这类小说,非得如此。就拿我们高中教材里熟悉的奥莱尔的《在柏林》,就是以小见大,展现因战争导致无数普通百姓家破人亡的悲剧——如果以我之“好玩”来进行审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但还要说明的是,这种现实主题的小说(归于非虚构类,这类还包括自传体和半自传体小说等等)相对而言以中长篇小说的形式更容易达成写作目的——层层铺叠,细细描写,通过大量的情节和人物,在读者内心构筑起牢不可破的世界,以产生深厚的情感共鸣,因而比较多的即是以这类形式存在。故而,在此搁下这类现实主题的短篇和微型小说暂且不提,就简单说说我心里的“好玩”的那种罢。

当然,说“好玩的那种”也不准确,事实上,我以为的“好玩”,更近于衔接旧派小说和现代派文学的毛姆提出的文学写作的目的——主要就是娱乐,其次才是教育功能。他说,“假如读一本小说很辛苦,那还不如干脆别读了。”虽然只是一家之言,难免有偏见的成分,但我觉得用在短篇和微型小说上,还是能够引起我的共鸣的。尤其对于虚构类主题而言,一方面因篇幅短小而难以“好玩”之外的本事取胜,一方面如还要正儿八经,煞费苦心地将深刻的说理寓于其中的话,大略就与“虚构类”主题相悖了,读者的审美愉悦也会打去折扣。毕竟这个时代,我们看到听到想到的事情,层层叠叠起来,已经够厚重,够沉重的了,如果连文字里仅剩的一点好玩也留不住,那我们实在是太苦了。在许多读者心中,日本当代第一推理小说作家,以反映人性和社会主题为己任的东野圭吾,却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日本泡沫经济时期,被倚重本格推理本身的绫辻行人牢牢压制,说起来,大抵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可是,我想说,要写出“好玩”的小说来,从求得灵感的一刻,到落笔成文的最后,可并不那末“好玩”,反倒是要认认真真做好充分准备才行——说“好玩”,除了之前提到的写作目的,又应该是小说写作者所具备的“好玩精神”,还指写作过程中用到的增添表达效果的种种写作技法,这些说到底都是要上下求索的。那甚么是“好玩精神”呢?在村上春树的超短篇小说集《夜半蜘蛛猴》里,有一篇同名故事,大抵是说,半夜两点“我”正在写作,一只蜘蛛猴撬窗进来,“我”说一句,它重复一句,就这么鹦鹉学舌,几个回合后,“我”彻底败下阵来——别说蜘蛛猴没有撬窗进来的技能了,单单是它鹦鹉学舌就是异想天开。某种意义上村上要表现的是写作时“写不进去”的心绪,如果认认真真写下“半夜两点,我的小说毫无进展,内心哀怨”这样的话,就彻彻底底地了无生趣了,于是借托一只说人话又让人委实百爪挠心、饱尝苦闷的蜘蛛猴来完成这个故事的重要任务,就好有意思了。如同木心的一首小诗《夜晚的臣妾》——“世界的记忆/臣妾般扈拥在/书桌四周/乱人心意的夜晚呵”,就把对于“世界的记忆”比作扈拥在诗人周围的“臣妾”,而使他心意不宁,多形象的说法啊,我个人觉得,没有一点“好玩精神”的人儿,绝想不到这样的说法。至于我自己,“好玩精神”更像是一个远方的目标,“虽不能至,而心向往之”,偶尔抓住生活中细微的好玩之处,就愿意写一点来自娱自乐。譬如,因为读到张岱《夜航船》卷十六植物部的“蝴蝶花”,觉得浪漫有趣,可以敷衍成一个故事(《夜航船》里有许多内容类似于“笔记小说”的精简版,一些可作为小说题材而纵驰想象),于是就写了《蝶花》;因为女儿两岁多听的“晚安故事”是“现场点播”的,有一次说要听“小白球”的故事,于是自己临场发挥,编了一个,后来觉得这个故事还挺有意思的,于是就写成了童话《小白球》;因为家中的衣柜里妻子的衣服多得都要涌出来了,因此我写下《雨林》,以文字“善意提醒”;因为某日百无聊赖而上网查了许多感兴趣的问题,有一个问题是“猫能不能吃披萨”,查下来果然有此疑问的不止我一个,可他们之中有一个的提问是以一个宾语前置的方式来表述的——“披萨猫能不能吃”。抛开对这种表述的理性认知,在我心里突然出来了“披萨猫”这种动物,觉得好玩,就把这种“错位理解”给“一本正经”地写了下来——给周围的朋友一观,都挺欢喜这篇《披萨猫》的。

至于小说创作过程中“添加”表达效果的技法,可以说烂若星河,无法穷尽。在此,我仅仅对于自己认知或运用的部分技法作简要说明,这其中,应该有不少是写作常识,大家大略也知道的,如是,只当我再啰嗦两句罢。

第一,因为短篇及微型小说的篇幅限制,我们就不能过分苛求叙事的完整性,一出笔,目标便是尽快让读者产生身临其境的代入感。在这一点上,雷蒙德·钱德勒举过一个很生动的例子——假设故事的开头是说一个长三支手臂的男人早上醒来,那末,作者的责任在于立马进入正题——将他醒来之后,因为多出一支手臂而发生的故事写得精彩,而不必交代他为何会多了那支手臂。这个观点与中国传统文学叙事,笔下的人物与事件讲求来龙去脉细细道来,是大相径庭的。不过对于篇幅较短的作品来看,这的确是一条正途。对我来说,比较习惯的处理方式,便是以人物对话开场,虽然想来,这种对话情节本身在读者介入的伊始还不甚明了,产生了理解阻隔,但也正因此,读者会更全身心关注于对话内容、所呈现的人物关系,以及暗含的事件线索等等,这便是某种意义上让读者不自禁地“自我形成”代入感。但要补充的是,小说开头的对话应根据所要达成的效果,作精心设计,把情境片段通过对话“延展”开来,便于读者充分感知——

“‘这日子没法过了!’他说。‘不过就不过!’她说。”这是生活中的对话,三言两语,一场战役就打完了,好戏还没怎么开场,就已落下帷幕了。

“‘这日子没法过了!’他说。‘你干嘛抢我的话说?’她冷冷地问。‘凭甚么只有你能说,我不能说?’‘凭甚么?不凭甚么!好好摸摸你的良心,就知道了!’‘我的良心是热的,你的呢。’‘骗谁呢,老天没睁眼看看你吗!’……”这番对话的意思也就是两人不想在一起过了,可偏偏你有来言,我有去语,就这么如旋转木马那样一轮一轮接着来,几番鏖战,未分胜负,死缠烂打,仿佛有意要把读者也一道牵扯进来,这就是小说对话在开头时的责任,让读者快速地入情入境,登上故事的列车。

第二,小说语言,尤其是人物对话,可以加入“弦外之音”,让读者寻味悠长。刚刚我们在讲短篇与微型小说如何在开篇使读者产生代入感时,提到了可以用对话方式来加以处理。事实上,对话不仅在开篇能熠熠生辉,且于整个行文中,在人物形象的塑造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写作者,要面对的最大难关,在于如何赋予这种人物间的对话以不同于平直表述的活力,在原有单一意图的呈现之外,另附深意,如能做到,读者便如品尝金华火腿那样,一点一点地琢磨滋味,产生出阅读审美的趣味来。在这一点上,我的水平实在差得太远,只在《逐影》等少数几个故事里试过一二。故而只好请出张爱玲和海明威,借两位对话描写的大师,给大家以一点正确的阐释。就拿张爱玲的《色戒》的结尾来谈:几个太太跟着汉奸易先生(是汪精卫阵营的高级特务)的太太打麻将,易先生在太太身后看牌,说到请客吃饭时,几个女人唠叨了半天,最后几句是——

“吃来吃去四川菜、湖南菜,都辣死了!”

“告诉他不吃辣的好了。”

“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

喧笑声中,他悄然走了出去。

表面上,几个太太在谈论吃喝的问题,俗里俗气,但事实上,那句“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更加像是悄然退场的那个表面全无杀气,实则有着冷酷手段的易先生的人格写照。面对在最后一刻的恍惚间将真情给了他,将行刺行动告密的王佳芝,在他安全脱身之后,却残酷地下令全城宵禁——这便意味着,那晚王佳芝和那群参与革命行动的大学生,全副殒命。于是,结尾看似云淡风轻的对话背后,好一个心狠手辣之人就在眼前!

另一个“话里有话”的典型,则是主张“冰山理论”(大略是指小说本身只呈现了作家寓于其中的思想情感的八分之一,而另外八分之七则藏在文字背后,故而作家能处理好这“看得见部分”,便能让读者体味到背后深邃的情愫内涵)的海明威。海明威是我非常喜欢的善于写对话的大作家(与众人爱他耳熟能详的长篇大作不同的是,我个人更欢喜他的短篇小说,如《杀手》,对话几乎贯穿整个故事,将推进情节、塑造人物等等重任都交给了对话,还显得举重若轻,游刃有余)。这次想分享给大家的是他在《白象似的群山》里男女主角的一段对话,此时“姑娘正在眺望远处的群山”——

 “它们看上去像一群白象,”她说。

 “我从来没有见过象,”男人把啤酒一饮而尽。

 “对,你是不会见过。”

 “我也许会见过,”男人说。“光凭你说我不会见过,并不说明什么问题。”

对于这段对话的“弦外之音”,在《小说课》里被许荣哲一语道破了——

前两句对话是现实,女主角感性的说出她心底的感觉,但男主角却以几近科学的态度回应女主角。这时,女主角因为堕胎一事心底不好受,于是话中有话的说“你是不会看过的”,其实她心底真正的意思是“为甚么你永远不懂我”,然而男主角却只捕捉到字面上的意思,而且还以一种几近孩子气的强辩口吻反驳女主角。

上面这几句话,表面上看起来好像什么都没说,实际上它已经把男女双方对堕胎这件事的感受全都说明白了,甚至还把女主角的细腻、男主角的孩子气,一览无余地全都描写出来了。

总之,这些对话的宝藏使得小说本身散发着持久而迷人的气息,虽然这意味着,作为读者,非要有一些阅读基础,生活经验,以及细腻的心思,得花一些气力才能全副理解,但这些“弦外之音”便就是邀请读者参与进小说的世界,以获得读懂之后无可替代的欢悦。

第三,不仅是小说人物对话迷人,整个故事都应该留有相当的余地,邀请读者身临其境,一起见证故事的发展,以获得最大程度上的审美愉悦。打个比方,我的大侄子小时候最喜欢跟我嬉闹,嬉闹得不开心了,他便会冲着我说——“哼,我再也不跟叔叔玩了。”这样的事却不大会发生在成人世界里,表示不开心甚至“决裂”的方式有许许多多,光是表情和肢体语言就能让对方“细品”出情绪上的问题来。小说写作也一样,不能甚么都说出来,和盘托出,那还要读者来做甚么呢?读者的阅读审美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参与感,他们有自己的思辨与情绪,渴望与故事里的人物实现“同步对接”,故而,写小说要有意识地腾出一点故事空间,让读者成为作品的“一部分”(有种说法是,作者、作品和读者是“三位一体”的,作品并非从写成之后“自有生命”了,只有读者的介入才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作品)。这种观点并非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早在上世纪60年代中期,德国文艺理论家和美学家汉斯·罗伯特·姚斯(一作尧斯)就提出了“接受美学”的理论,其核心主张大略就如我上面所述,这对当时和后世的创作与阅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将“接受美学”发挥到淋漓尽致的是本格推理小说,让读者于不知不觉中“扮演”了侦探的角色,特别是一部分小说家,如埃勒里·奎因(其实是一对兄弟作家合用的笔名),在小说中会发出“向读者挑战”的宣言,带给读者极大的阅读兴致——某种意义上,这也解释了为何推理小说经久不衰,大受欢迎。

当然,在这里我不是想举推理小说的例子,虽然对诸如日本推理小说发展史略知一二,可我毕竟读得有限,不好多说,以免误导。我想与大家分享的是,继海明威之后,美国20世纪后半期最重要的短篇小说家雷蒙德·卡佛。他一生只写过六十几个短篇故事,绝对是个“低产者”,但他的“极简主义”和“空缺写法”,让他的作品一直充满着吸引力,为人们津津乐道。“极简主义”——抛却这种风格是被卡佛的早期编辑戈登删节与篡改而形成的事实——顾名思义,情节凝练、语言节制,让读者用心去铺展情境,这便增加了故事的张力,充满耐读性。譬如他的小说《信号》,讲一对夫妻去饭店吃饭,期间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两个人的言行举止都隐藏了许多矛盾的“信号”。而至于“空缺写法”,则在技法上远超于我们熟知的“欧·亨利式的结尾”——“欧·亨利式的结尾”,某种意义上也算是“空缺”,但这种“空缺”在前文铺垫的基础上,读者完全可以推测而想见的;但“空缺写法”,是将读者渴望知道的重要情节隐藏起来,造成情节的不确定性,简言之,读者可以根据自己读到的,去完成对整个故事来龙去脉的解读。虽没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但这种读者完全参与的审美体验,或许要比“一千个哈姆莱特”更为真实可感。就这一点,推荐大家去读一篇卡佛作品中相对简单的《哈里之死》,虽然凶手并非不能确定,但要将其从一系列的“空缺”中揪出来,还是需要读者用心发现的。我在多年前写过一篇《疑谜》,也算是向卡佛的“空缺写法”致敬了。

第四,读者的用心投入固然重要,但在作者留给自己文字的“一亩三分地”里,则无需藏着掖着,可以让读者看看写作者的本事,以进一步引导读者入迷。现代小说发展之迅速,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文字技巧的进步,与此同时,读者也在变得愈来愈聪明,故而不能只靠传统小说那种重在情思动人了。像川端康成《伊豆的舞女》这样的作品,展现的是普罗大众共有的初恋情怀,原本是很容易产生情感共鸣的,但问题是需要读者静下心来细细体味才行,这对于当下生活节奏快,压力大的多数人们而言,大抵是没有时间也没有耐心去读的。基于此,看来写作者非得给小说加点“料”,调动起读者的阅读兴致才行。我在此枚举几点,大家看看会不会有点兴味。

比如,卡尔维诺提出过“时间零”理论——好比猎人去森林狩猎,看到一只狮子的同时也被狮子发现了,猎人弯弓射出了箭,而狮子腾空猛扑过来,那一刻就是“时间零”,之后或是箭中狮子,或是猎人被吃——在结局还未发生的一刻,存在多种可能,故而也是最吸引人的一刻。卡尔维诺认为,那一刻很值得展现。而希区柯克的短篇小说《谁先动手》可以说便是将这种剑拔弩张的“时间零”诠释得让人读来惊心动魄,读罢久久不得平静。虽然在这种写法上,我还没有真正尝试过,但当我把相关理论告诉欢喜写小说的学生后,连续得见了几篇佳作,颇感欣慰。

又如,村上春树在写作中善于“王顾左右而言他”,这种写法指的是——在故事里“扯”一些看似无关紧要,啰里啰嗦的内容,但读完整篇作品后,再回想起这些内容,其实都很重要。如《萤》的开篇用两个章节写“我”的住宿生活的周遭人事,粗看颇为繁冗拖沓,似也无有什么意义,但联系后文便可知晓,这是“我”与直子分开的半年之后再次邂逅时,想努力改变自己与她过往的交流中常有的沉默。无论是形式还是本质,都映证着“我”的世界里永远住着一个她罢。说起来,我也挺欢喜这种写法的,在《多言》等几个故事里,都曾用过此法。

再如,像俄罗斯套娃一般的“故事里套故事”和在读者眼皮底下“隐蔽主人公”,也是挺有意思的写法。前者如我们从小熟知的“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有个小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就是故事循环嵌套的典范(当然,循环一两遍是新奇,再继续下去,如被抓住了这种循环的规律,一切就变得无趣了)。后者更像是与读者开一个玩笑,读者似乎看到了故事里的所有人,却唯独看不到主人公——因为读者即站在主人公的视角,甚至说附身于主人公了。我用这种写法写过了《杀手》和《邀杀》两个故事,在写作过程中,自觉蛮有趣的。

其他的技法,譬如叙事结构(链型叙事——如张小娴的《那年的梦想》、环形叙事——如昆丁·塔伦蒂诺的《低俗小说》、散射叙事——如内田贤治的《盗钥匙的方法》)等等,因为篇幅所限,在此不多赘述了。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手法或用于中长篇小说,或用于电影剧本创作,但皆可转换而在短篇或微型小说中加以尝试,相信也会有相应的奇妙效果。

不知不觉就说了这许多废话,有劳大家听得辛苦。虽然此前跟大家说,小说是好玩的,我也是以一种追求好玩的精神,加之好玩的技法在写小说,但事实上,十年前我写的小说,我妻子读来还觉得挺有意思的,而现在,她不觉得我写得有多少好玩之处了——这就是生活。这样看来,我失去了一个很重要的读者,于是,只能这样想——现实的“无情”,反而衬得我故事里的人与事,还兀自有滋有味地悲与喜,失落与期待——这才是小说。

最后,想推荐给大家关于赏读小说写作技巧的几本书,都是优秀作家的经验之谈,较之于写几篇破小说的我在此胡扯一番,要殊胜许多了。它们是:许荣哲的《小说课》、毕飞宇的《小说课》,张大春的《文章自在》和《小说稗类》。有兴趣的可以读一下,如各位能动笔写一两个小故事,即便只是娱人娱己,也是打开了一个新的美妙世界了。

我会是大家的忠实读者。

谢谢大家。

 

附:开开小说四篇

披萨猫

就全世界范围来看,我相信知道披萨猫的应该不止我一个。

因为有人匿名在网路上就曾经问过是否能将它吃掉的事,虽然这样说出来未免有点可怖。

对于那个问题,我关注了许久,可似乎没有人愿意回答——即便我想总有人应该是知道答案的。

而我的疑惑是,为甚么要吃掉披萨猫呢?要有多恨它,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呢?

抱着好奇心,我在那个问题下面,就这样留言提问了。

过了很多日子,依旧没有人回答那人的问题。而对于我的提问,当事人大略也是置若罔闻。

我渐渐开始烦躁起来,心想,像这种问题,很难解答吗,如果换作我是披萨猫的主人,一定会罗列它的种种罪状,告诉别人,那是一种较之于其他任何一个品种的猫,远远可恶许多的东西。

又过了很久,依旧没有关于披萨猫的下文。我猜这件事或许早已过去了,那人不需要再提起。

可这件事与我的后遗症便是,当我对某人或某物生气时,就会想起披萨猫来,并且以喊它的名字,来取代一大堆的牢骚抱怨。毕竟,这样做省力气,并且文明得多。

披——萨——猫!我在棒球场上大声喊道。原本约好打棒球,等了半日,却没有一点出现的征兆的树君,应该乖乖到现场来领受这个称呼。

披——萨——猫!我在地铁里大声喊道。原来是树君来电话,告诉我他接下来正式开始谈朋友的事实——自然,谈朋友我无权干涉,但问我一再借的钱,估摸着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还上了。

披——萨——猫!我在披萨店里大声喊道。这次可是当着树君的面喊的——当着这个莫名爽约,加上不还钱,再加上此时此刻如饿虎扑食般将我最欢喜吃的披萨迅速吃掉大半的坏家伙喊的。虽然的确是我请客。

这一次,喊声一点点都没浪费。甚至邻座的人都朝我们这里看来。想必此中定有同道中人,记在心里的暗号,就这么突然对上了。

甚么是……披萨猫……啊。树君尽力将口中的食物送下肚去,问道。

就是——你——很——可——恶——的意思,当然,还有与之相生的——各——种——批——评。我一字一句地要他明白。

哇,三个字竟然包含了这么多意思啊。可为甚么不能明说呢?这么多年的兄弟了,我又不是说不起。

这个么……我还是觉得这样比较好。我想了想,总结道。

那末,为甚么披萨猫就是可恶的意思呢?

因为网路上有人问起能否将它吃掉的事,这不就是恨之入骨的代名词么。

唔……其实我想问的是,你可看到过它的模样?

这倒没有。不过因为最近一直喊它的名字,脑海中倒真是有这样一个形象的——大概就是一只精力极度旺盛又极爱捣蛋的身上有橙色条纹的猫,在有如飞碟般不停旋转的一整张披萨上跟着转啊转,并且即便在我的任何一次与之无关的想象中,都这么堂而皇之地转进来了,弄得我满脑子都是它和披萨在一起转圈的模样——如果脑子里还有我的另一双眼睛的话,那必然会看的晕眩不已。

诶,我倒觉得你说的这只披萨猫还挺可爱呢。下次我可以讲给我的女朋友听听,兴许她也会喜欢。树君说着,手没停下,于是剩下的披萨也就此与肚里空空的我,说了撒由那拉。

披——萨——猫……我压低了声音,又说了一遍。树君应该是听到了。

当我以为,自己剩下的人生,都无可避免地要与披萨猫待在一块儿时,救星却很快出现了。

一次我去妮可家做客,我们相谈甚欢,而她家养的一只身上有橙色条纹的猫,也像通人情似的,乖乖地趴在妮可腿上,一声不响地看着我们,听我们说话。

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叮——咚——,门铃声忽然响起,妮可和她的猫起身去开门,原来是订的披萨送到了。妮可叫我一起吃一点罢,吃好可以再聊会儿。

真好吃呀。我咬了一口披萨,不禁赞叹道。

是啊。妮可也这样觉得。

喵……此时,一旁的那只猫叫了一声,声音拖了很长,仿佛是在央求同享这份美味。

哈哈,差点儿把你这个小家伙给忘了呀……对了,你可知道,披萨猫可以吃吗?妮可忽然问我。

披萨猫可以吃吗……我看着那只有橙色条纹的猫,半天说不出话来。

也多亏妮可,从那一刻起,把我从披萨猫的世界里,完完全全拯救了出来。

每每想起此事,我都不由自主地笑了出来。

披——萨——猫!树君对着我大声喊道。你都这样傻乎乎地笑过多少回了?这种笑容,据我分析,你是瞒着我,也恋爱去了罢。

没想到,原来想起披萨猫的时候,还会给人恋爱的感觉啊。我自言自语道。

下回,我要和妮可好好讲讲。

 

蝶花

在贵州玄妙观,春时开,花娇艳。至花落之时,皆成蝴蝶翩翩飞去,枝头无一存者。

——张岱《夜航船》卷十六 植物部 蝴蝶花

(一)

风吹一年春又至,花开两朵待良人。

却说一对璧人踏着春日,游玩山水,入贵州时,听闻此地玄妙观求签极为灵验,便有心一访。

听此处山民说,玄妙观在玄妙山上,山上气象不比山下,于数年前便不长花木,似不受春之眷顾。少年对少女笑道,如今大好春光,怎有花木不长之理?说罢,两人便携手入山,一窥究竟。

山路曲折迷离,非樵夫脚夫不能行,不过少年少女却似肋生双翅,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山顶。

日已当头,回首从山顶俯瞰下去,一派郁郁葱葱,繁花似锦。可再转身看看眼前,竟是空旷得很,唯有一观,一树,甚是清冷地站在那里。

说起来,此树长得甚是奇怪,形容有如榕树,枝干错杂,却又低又矮,高不逾七八尺。无可置信的是,此树无叶更无花,像一只只空落落的手,对着青天,无处安放。

呀!果真如山民所言,此番景象恍如隔世,若不知山外春色已满,唯觉内心秋日彷徨。少女说。

两人又呆望了这棵树良久,仿佛想看穿甚么障眼法,还心里一树春天的模样。

就在此时,观门吱呀呀地打开了,从里面迈步走出了一位眉髯皆白的道人。

少年少女听声而回过神来,便径直往道长的方向迎了上去。只是还未走几步,不及施揖礼,老者的声音已至耳畔——

二位……难道是……

他们看着道长,站在了原地。

道长看着他们,站在了原地。

(二)

云哥,快来快来,你看啊,这棵树上的花好漂亮。姑娘颇为兴奋地说。

心儿,你好生了得,这座山我们爬了那末辛苦才上来,你都不歇息一下?

看到了这颗树,转眼之间,甚么烦忧都抛到九霄之外去啦。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那,可问得了此树之名?

没有啊,连这边的山民也不知呢,只说是棵奇树,整个贵州的春天最先在它这儿绽放。

少年来到少女的身边,只见面前这颗树虽生得低矮,却开满了一树娇艳欲滴的鲜花。这鲜花的模样也好生可人,朵朵如蝴蝶一般,轻盈洁白。此时恰有一阵东风拂来,花枝颤动,花瓣轻舞,若欲振翅而飞。

妙哉妙哉,真好看呐!

嘘!云哥小声点,别惊走了这些蝴蝶!少女赶忙说。只是自己的声音也急了些,吓得她赶快用手捂住。

诶,你说,会不会真是蝴蝶停在了这棵树上呢?

我也这么觉着,一旦它们想飞了,要离开这颗树了,而且不再回来,那它该多孤单啊。

不过,我想此地宛如仙境,能来到这里的,应该都有缘有福的罢,怎会轻易打算离开呢。若这些花真有灵性,当它们化作蝴蝶飞离之时,一定是有天大的事儿在召唤着它们。

诶,云哥甚么时候也开始念着这许多了?呵呵,难不成像我这样欢喜胡思乱想了呢。

两人就这样在树旁立了许久。久到似乎忘了此行,还为求一支姻缘签。

嗯,我很想,叫这种花为蝶花。心儿思忖着,喃喃自语。

(三)

施主请暂且留步。微微皱眉的道长将准备出观的少年低声唤住,让到一旁。

此时少女已在观外,依旧饶有兴致地去看那蝶花,似乎不介意少年未跟在身旁。

施主有礼了,有一句话,贫道不知当讲不当讲。

还请道长赐教……难道是……这支姻缘签不好么。可是,方才道长您说,灵犀有时,佳偶飞升——这八个字,说的是我们心有灵犀而长相厮守,是好签么。

施主慈悲,贫道方才所言,并非虚诞,可掐指一算,此八字另有他解。俗家历劫,方能飞升,而施主二人之灵犀,为红尘情爱,不足以渡此劫难。可推知灵犀之间,非指施主二人……

少年紧锁双眉,又望向不远处自己心爱的少女,低低地问,道长可有破解之法,以助我二人渡劫。

施主何以如此相信贫道之言?

我二人入贵州时,听闻此地玄妙观求签极为灵验,才有心一访。又观道观门前此树之花,极为灵动,他处从未得见。想必此地乃是仙境,而道长此番又特意叮嘱我二人有此劫难,故而小生笃信道长。还求渡劫之方。说罢。少年向道长深施一礼。

道长赶忙回礼,口打唉声。施主,非贫道不愿相救,怎奈此劫深重,又算不出灵犀所指,两厢困境,无一可解……即便赠施主以符书,亦是杯水车薪,只作安慰罢了。

云哥,何时离去啊。正当少年为难之际,少女走了回来。

心儿,难得来一次,不想这样便走,我刚刚在和道长论道呢,颇有所悟。好了,现在我们就告辞罢。说罢,二人又向道长施礼,这才离开玄妙观。

道长望着两个年轻人下山的背影,暗自祷告,无量天尊,只望此二人能度过劫难,此行切莫是最后一面……

云哥,你看。少女于半途中不知从哪儿变出了一朵花。

可是那……蝶花?

少女调皮又有几分不好意思地说,我深觉此花可爱,方才便偷偷摘下了一朵。说罢,像怕被少年责怪,便将花揣进了怀里,紧忙又走在前面了。

(四)

这年秋日,西风起时,玄妙山上的花都次第落下了。而玄妙观前的那棵树上,花朵也如往常那般飘落,好似蝴蝶在枝头上停久了,被风吹得站立不住,就随缘飞落到地上了。

一日,道长正在打坐,忽然心头一紧,睁眼,掐指一算,顿觉惊汗不止。

无量天尊,二人劫难至矣!道长赶忙起身,推门走出道观。只见观外乌云密布,雷声隐现,忽然狂风大作,沙石漫天。而那棵树上剩下的花,也在转眼间被风刮落了下来。

正当道长骇异之际,忽而云开雷去,风止日明,好似换了一番天地,而落满一地的花朵,忽然像苏醒了的蝴蝶,彼此唤引,飞将起来,成行成列,向一道白色的云霞,急急地直奔东南而去了。

怪哉怪哉,往日此树之花,只作蝶飞,绕观片刻,就隐没不见,何曾想今日之变,一树之花,皆通了灵性,不知要飞往何处去了。道长于疑惑之中,又欲卜算一二,可终是心神不定,甚么都算不出来。

怎么算,都算不出来。

自此之后,凡有情人上山入观来求签,道长一律婉言相拒。也有二三回遇着负气的青年,非要求签,不然就无赖撒泼,揪住道长不放。道长无奈,为之解签,皆为下签之意。那几回,不是被青年骂这厮是有意为之,就是说此地求签甚不灵验,徒有虚名,诓人钱财。

道长苦笑一声,某日终于闭上观门,决定从此不再见客。

日子一年年地过去,道长成了须眉胜雪的老道。而观门外的那棵树,自从那次落花蝶飞而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开过花,徒留枝干,像一只只空落落的手,对着青天,无处安放。

在老道的心里,唯有一事,留在恍如隔世之外,秋去,春来,花落,花开。

(五)

风吹一年春又至,花开两朵待良人。

多年之后,一对璧人,出现在了玄妙观的门口。两人正徘徊在树旁,流连着这棵不再开花的树。

就在此时,观门吱呀呀地打开了,从里面迈步走出了一位眉髯皆白的道人。

少年少女听声而回过神来,便径直往道长的方向迎了上去。只是还未走几步,不及施揖礼,老者的声音已至耳畔——

二位……难道是……

怎么,您认识我们?少女疑惑道。

我看道长也十分眼熟……哦,记起来了,好像几年前您途经我们乡邑,时值大旱结束,需要栽树植木,于是帮我们一起把树苗栽好。而别过道长不久之后,这些树苗长势超于一般,很快就开枝散叶,并且开出了好看的花朵,猜是道长施法的结果。看到一树树的花开得很好,这对于刚刚受灾的我们而言,可谓得见了生活的希望。没成想在此有缘重逢,我猜您就是此地的观主罢。少年说罢,深施一礼。

老道没有答话,仔细看着眼前的这对璧人,沉默良久,终而摇摇头说认错了,认错了。

少年对老道的说法很是不解,不过又想想,可能这世上长相相同的人也是有的罢,许真是自己认错了。又或许他也将自己和少女认作了曾经的访客。

道长可否让我们求支姻缘签,少女忽然问道。

无量天尊,贫道已多年不为人解签了,若施主执意要求签,恕贫道不能多言。老道施礼道。

这对璧人互望了一眼,点了点头。

(六)

少女默念着签上的两句话,独自先走出了观门,又来到那棵树旁。少年则随着老道的步子,缓缓地走了出来。

请问道长,何处可解此签?少年止步,忽然施礼问道。

施主不必多虑,随缘即解。缘起缘灭,皆有定数。有缘即有天佑,历劫不散。无缘则不必强求,随缘安好。道长望着少年,一字一句地说到。

道长……可曾认得我们?少年终是重提前事。

不曾不曾,贫道老眼昏花,一定是认错了,认错了。

喂,我想请问道长,时值春日,这棵树上怎么一朵花都没有啊。不远处的少女忽然发问。

数年前的一日,这些花都化蝶飞走了,一去未归……

它们飞去哪里了呢。

当老道疑心眼前少女以为自己胡诌时,少女却轻轻回了一句,又像是自言自语。

好了,道长留步,我二人要走了。如道长所言,一切随缘罢。倘使你我再相见,定然可谓有缘了。少年施礼道别,继而大步向少女走去,一同离开了玄妙观。

道长望着两个年轻人下山的背影,默然不语。

待到转身准备回观之时,就见观前树下竟有一朵蝶花,仿佛是谁把带到这里,又不小心留在这里的。

一阵春风拂过,蝶花款款而飞。

又不知所踪了。

 

雨林

好罢,我不得不承认,此刻正置身于一个透不过气的热带雨林之中。而且还是在漆黑的夜里。

至于我因何来到这里,并不是像过去做一些事那样毫无来由,可确实也没有甚么现实的目的,仅仅出于一种形而上的好奇。这样的好奇,说起来以前也曾有过,只是到最后往往会提不起兴致来。心里会说,哦,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啊。就像从一个精心构思的梦中被一个闹钟叫出来一样,说到底,也就这样了。

当然,此时此刻,我确信自己并非在梦里,因为颇感到呼吸困难来着。如是梦,我便可以醒来去阳台喘几口气了。而我此刻应该逃不到哪里去,因为四周都是密不透风的森林,即便小心翼翼地穿梭其中,仍会被触感不一的叶子碰到手和胳膊。或许不少人在探险过程中也会有同样感受的罢——不过就这样还算不错了,我常常两边脸颊都被碰到,甚至需要以挤的方式方能通过。好在这些叶子都没有锋利的边缘,或者刺之类的东西,相反有的时候倒觉得柔软得很。言下之意,倒在任何一棵树边,似乎都可以安心地睡上一觉,除了呼吸困难的问题无法解决之外,大抵如此了。

说起来,我并不想在黑夜里来这里探险,因为这本就是荒无人烟之地,无须像古代武侠小说那样,在月黑风高之夜,穿着夜行衣去办事。甚至到目前为止,连一声轻微地飞鸟的叫声都未从天边掠过。现实是,我隐约觉得一年四季,这里得以见天日的次数少得可怜——我已在其中穿行了不少时间,可夜色似乎全然无有甚么变化,或许是因为没有月光朗照的缘故罢。故而,在这漫无边际的黑暗中,我仅能凭借随身携带的在两年前就打算换掉的那部已经停产的手机发出的微弱的亮光指引自己前行。可怖的是,电量已所剩无几,如果我还不能从这片热带雨林走出去的话,估计连求救的希望也极为渺茫了。

其实此前在电视上和各种网络媒体上,不经意间,便会看到许多探险类的真人秀,彼时我真的不太感兴趣,心想,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日常千篇一律,可至少因为这样的千篇一律而安心啊,至少没有衣食之忧,也不会自找一些大悲大喜的体验来检测肾上腺素分泌水平。对于这件事,妻子到别有看法,她认为去野外探险是件让人愉悦的事儿,尤其是当自己有了惊天的发现时,那种愉悦,是万难从别处获得的。当然,有别于考古研究,惊天的发现未必是宣布结果后得到举世瞩目的那种,更多的可能是对于自身而言——也许是这个发现对自己极为重要,也许是发现自我从未被发现的某一面,总之,作为我之个体,在这个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刚刚提到的发现,也因为独一无二而配得上惊天二字了。

久而久之,我便也觉得妻子说的在理。而后,与她一起爱看这类节目了(如在同一时间转播棒球赛则另当别论)。不仅如此,我发现较之于妻只欢喜守在屏幕前做个纸上谈兵的探险者,我更有种跃跃欲试的想法,并且如果正好有一个不错的机会摆在面前,估计我就毫不犹豫地去了,甚至连对妻子道一声告辞也没有——探险某种意义上也要对外界保密的罢,最好只是自己知道就可以了,等到有所收获,回来再与妻子分享喜悦,岂不快哉?虽然我也想过若是如此,妻子一定会着急而全世界找我,不过,若她在寻找的路上恰与我相逢,我想这种感觉,必不亚于与之恋爱约会时相逢的惊喜了罢。

综上所述,正好得来一个机会,于是我就在这个漆黑一片的热带雨林里了。开始极为兴奋,毕竟这是人生中第一次探险,而且自始至终只有我一人。渐渐地,就感觉体力不支,内心也慢慢开始绝望起来。其实也怪自己事先并无做好充分准备,比如练练长跑甚么的,毕竟三十多岁的自己业已不像能跑能跳的年纪,做甚么在体力方面都不成问题。当然,比之更重要的是按道理这个岁数也不该太冒失了,可自己此行除了带了个手机之外(平日习惯如此),竟然没带一点水和食物。在如此庞大的雨林中穿行,真是极耗体力的,而且加之呼吸不畅——其实有种不好闻的味道一直弥散其间,无论我走多远都闻得到,这让我感到弄不好自己有交代在此的可能。但事到如今,又有甚么办法呢?

真想妻子就在我身边,倒不是叫她一起来受苦,只是想让她感受一下其实探险一点也不有趣。我们心中的探险,只是他人的探险,或者是由之转化为更高层次的形而上的探险渴望,悄无声息地注入我们的体内。或许这场经历会使她回心转意,今后会关心一下棒球比赛直播的事情……好罢,我觉得再想下去连我精神世界里的雨林也要长出来了。是的,我必须为了自己,做些甚么以摆脱当下的局面。可事实上,我除了在这片雨林里没头没脑地挤过来挤过去,忍饥挨饿,胡思乱想,呼吸不畅,还能做些甚么呢?

有时我在想,俗话说的那句无巧不成书,小说(尤其到了极其惊险的部分)又何尝不是现实生活的一种映射呢?正当我感到绝望而准备放弃这种无谓的抵抗时,忽听得吱呀一声开门声,一阵光亮迅速地投进整个雨林之中——其迅速如闪电,可闪电还不至于如此朗照。好不容易睁大眼睛,拨开两片大树叶,才看到妻子正拿着看上去是新买的衣服站在外面,一脸诧异。

你——干嘛钻在我的衣柜里?妻问。

如果说这是我第一次探险,你信不信?我说。

那末,可曾有所收获?

嗯,自然是有的。只是难以言传,最好你来亲自体验一把,一切自然分明。

没工夫与你瞎扯,正好你在里面,帮我把这两件衣服挂在倒数第二排架子上罢。妻说。顺便记得摆一下樟脑丸,我记得有一包刚拆的就在最后一排架子下。

我颇为费力地接过了衣服,挂好,摆了樟脑丸(说实在的,平日没觉得如此难闻),好不容易地从衣柜里钻了出来。

在关上衣柜门的一刻,心里笃定不再回到这片热带雨林里了,于是朝重新归于黑暗的那个世界,大声说了句拜拜。

 

逐影

和他的三次相逢,两次是在夜里,一次是在去往夜的路上。

两个夜亦有所不同。一个是雨夜,一个是无月亦无雨的夜晚。

雨夜相会是第一次。雨是秋雨,凉,也荒凉地落在无人的街上,在偶尔转出的昏幽的路灯下,一滴接一滴在地上闪烁着,仿佛是为了恭迎他的登场。他撑着一把老旧的油纸伞,带着毡帽,帽檐压得很低,行过路灯时,半张脸昙花一现,此外,便只有似见非见的有如雕刻过而棱角分明的轮廓了。他袖面高挽,一双手有点僵直,撑伞的那只不高不低地举在胸口,而另一只则紧贴着灰色长衫。双腿却快得紧,是古人所谓的趋。一眨眼,那个瘦高的身影便从街角消逝了,只剩雨依旧留在原地,一滴接一滴地隐灭,像是他走后喃喃自语着淅沥沥的冰凉寂寞。

打扰打扰。来到那扇半开的门前,那双僵直的手便迅速收拢了伞,身上还是被溅到了几滴雨水。抬头一说话,寒气从嘴里漏了出来。

快请快请。一阵低低的笑声送他进去。

将他让进堂屋,一盏油灯昏暗,又去多掌了一盏,他脱下毡帽后的脸才完全露了出来。一对眼神,在灯火中闪烁燃烧,不可久视。忽又想起沏茶,起身,却被他一只冰冷的手拦住了。

不必了,不必了。他说。有烟么?

赶巧还有两支,老刀牌的,洋火也还有几根。随手摸出这两样东西,推到他面前。

他将烟送到口边,划了洋火,微小的火苗颤动,他皱眉,靠近烟,深吸一口,烟头冒出了一点暗红。

香烟香烟,好烟是有香味儿的啊。想与他打个趣。

可惜这好烟不香,却是秋雨的滋味。兄台一路跟着我,费心了。不过身手不错,还提前到了这儿。

在下失敬,愧怍愧怍。陪着他,点着了剩下那支在手中有点颤抖的烟,仔细分明,也辨不出什么怪味来。

他只顾吸烟,眼神则投向窗外。

其实隔着窗,又隔着夜,甚么都看不见,只有愈来愈大的雨声堵着耳朵。可他却在烟雾缭绕中出了神。

良久。时针与分针在怀表里凝固的一刻,他看了看,起身。戴起毡帽,又走去拿了伞,来到门口,忽又止步。

雨夜,不好办事。他缓缓地说。说罢,复大步走进了雨里。

那夜,风雨和着枪林弹雨,响成一片。我们完成了任务。

只是有一点不干净利落。快收场时,他在身前挡了一枪,中了肩头。

血水很快混进了滂沱的雨里,无迹可寻,也没有一点腥味儿。

不等一句感激,他的影子倏地飘远,只剩一道雨帘在他身后落下帷幕。

看来雨夜,果然不好办事。身边剩下的无用的洋火,与倒下的那些人,一同葬在了那晚的雨里。

一年后,那个无月亦无雨的夜晚,是第二次相会。

何时相会,上面早有安排。有了指示,便有了相会。不问昨天,今天,一年,十年。

否者,则各如鬼影般在忧愁的人间隐现。生死不见。

算命先生给算了一挂,说,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他听了,笑笑说,不出户庭,自然无咎。只可惜,你我早已在人生之外了,无户亦无庭。

那末,今夜可是好夜?

他缓缓地摇摇头。即便有清风明月也绝非好夜,只因你我杀心太重,所有景致自然,入眼,便已死了三分,入心,皆无葬地。眼中只须有确定的那个人,足矣。其余,依旧还给风月去罢。

他说完,一阵风过。似凄厉得很,庭中所植树木,叶子齐刷刷地颤抖作响。

他说,这种声响,儿时夜里也隔着窗户听过,许多次内心不定,总以为会有妖怪趁夜乘风而来,而且这一来,不问茶酒,只来吃人。直到有一天,该来的,全都来了。此后很久,再也没有这样的声响,如有,最后都由他全副送还给那些来者的归路去了……

之后,很长一会儿,无人言语。只有夜风裹挟着一点孤独,在寂静里盘旋作响。

好了,久坐无事必来人,我们要走了。趁茶温热,再喝一口罢。人走,茶可不待归来。

他说着,端起茶碗,抿了一口,遂将剩余的洒在阶前。又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似想着甚么,身影枯瘦,仿佛也是此间的一株树木。无名,有心。

这的确不是一个好夜。枪声打死了枪声,最后也打死了夜风。

剩下的世界,都和这两个人无关。闭眼,闭心。匆匆离去,不见,亦不问。

只是这次,又欠他一个人情,比之前还重还大。如有下次,不还清,只怕没来世,还不了。

这行在江湖,虽亦有道,无道不为,怎奈人鬼索命,迟早要去而不归的。

又找算命先生算了一挂,问故友重逢之日,吉凶。先生说,时日尚早,难测,不过吉凶业已分明。

卦象上说,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那我们就对着此刻斜阳,击案唱两句罢,否者,怕是没得机会了。十年后,当他得知这个卦象时,不禁抚掌大笑。

十年,人会老去,谁都逃不过。或形容,或身手,或内心。再次与他相会,恍若看见了这些,定一定神,却又像错觉。

笑声过后,他抬手击案而念道——

空林网夕阳,寒鸟赴荒园。廓落时得意,怀哉莫与言。

似诵似歌,回环往复,字音拖得很长,不成调。就像宿鸟一路忽高忽低地飞,而终落在一片深谷之中。

夕阳拂过他的手,每一根手指,都着上了夕阳的颜色,比晨曦更浓烈些,仿佛这才是一天的新开始。可不长久,便给夜来之前先到一步的寒风一洗,洗去了金红色的余温。他下意识地收拢了手指,但似乎一切消失得更快,刹那间一蹙眉,又舒展开来。

远方的日头,也从他眼中渐渐沉落下去了。如果此时闭上眼,便即刻结束,所有眼前,心见,一扫而空。不过他还是望着斜阳,仿佛向一寸寸湮灭的,行注目礼。

倘若……事非得已,如何?

为之即可。他淡淡地答道。行走江湖,到最后便不去分明昼与夜了。信不信命,也不重要了。

像此前记忆中一样,他先起身,端正衣冠,便大步朝前走去了。走得愈来愈远,似乎整个人也在慢慢缩小。隔着尘土,隔着荒草,就像隔着十年的万水千山一样,一寸寸也在心里湮灭。

这是记忆中最后一次见面了。一颗子弹,朝他飞去。

临行之前,他说了声,谢谢。

本应道谢的不是他,又为何要谢。天地苍茫复寥落,答案和来世,谁会先到呢。

不到,却又如何呢?

此后,每当雨来,或者风过的夜晚,总会想起这些。

以为他应该还会出现。准备了好烟,好茶,再想听他似诵似歌,那斜阳下不成调的断章。

一次夜路,披星戴月,忽而发现一个人影赶在前面,枯瘦,脚步如趋。

比子弹快地唤了一声他的名字。

他好像没有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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