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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市长的腐败路何以特别畅通?
新华网昨日刊发了一篇报道《亿元市长腐败案调查: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敛财涉案近3亿》。报道说:近日,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官近30年的曹鉴燎,历任镇党委书记、三个区“一把手”,又官至广州副市长,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中滥用权力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
报道详细披露了曹鉴燎以权谋私的整个腐败过程,无论是其涉案金额之大,敛财手段之疯狂,还是贪腐路上之胆大妄为,都堪称是创下了近年来官员贪腐之最,读来令人触目惊心。高达3个亿的黑钱,30年的腐败行程,透射出曹鉴燎以权敛财是何等的疯狂贪婪!当官弄权是何等的缺乏道德底线!曹鉴燎自90年代初担任沙河镇党政负责人起,就开始大肆捞钱,直至区委书记、广州副市长,从未歇过手,而且愈来愈无所顾忌。拥有高级经济师资格的曹鉴燎始终不忘“按经济规律办事”,每一步都在计算着个人的最大利益回报。几十年来,他
以权力为筹码、用经济学思维“运作”腐败产业,精心营造起一条贪腐产业链:许多地产老板、村官、实权派官员都是他的密友,行则前呼后拥,有人为他买别墅,有人为他建会所,有人充当他的“投资代理人”。治下的房地产业,与其说商人开发房地产,倒不如说曹鉴燎才是众多房地产项目的真正大老板。为运作地产项目,作为地方党委书记的曹鉴燎,不仅收贿,还分成,甚至不惜“屈尊”亲自向其他官员行贿送巨款。曹鉴燎亦官亦商,官商一体,官商通吃,几至到了难分难解的程度。
纵观曹鉴燎的疯狂腐败之路,也让人充满着疑惑。
曹鉴燎是最突出的“边腐边升”典型。特别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因留恋镇长、书记的“权大差肥”、“赚钱容易”,三番五次推脱提拔机会,而组织上却就认定他是“一块宝”,非得要一次又一次委以重任,给他创造更广阔的腐败天地?组织上依据的是什么用人标准?他的那么明显而张狂的腐败行径,组织上何以就是视而不见?
曹鉴燎敛财暴发后,不仅将妻子、儿子移居香港,还为自己编造假身份、获得香港永久居留权。他还陆续在国内、海外都购置了大量房产。曹鉴燎十几年前就是裸官,因而以权敛财无所顾忌。曹鉴燎在担任镇委书记之时,就有多人向上级举报他的腐败行为。可这显而易见的一切,就是难入组织的视线,不能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却是为何?
这么多年,曹鉴燎主要做了一件事:圈地拆迁建新城。城市高楼一栋栋拔地而起,农村集体利益严重受损,特别是有的村民失地流离,村民上访告状不断。而一个个地产项目的顺利运作成功,曹鉴燎竟是凭着一种绝招:指使开发商和手下“马仔”大量向村干部派发“糖衣炮弹”,使区、镇、村干部形成紧密的腐败共同体。由此,曹鉴燎成为城市改造的“能人”。组织上为何只见到这么一个“能人”,却看不见那么多怨声载道的村民?
随着反腐败的深入发展,曹鉴燎曾经的“盛行”给社会留下深刻教训。组织上看一个官员的好坏优劣,决不能只看“政绩”,而要深入考查这“政绩”形成的全部过程。“执政为民”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更要落实在行动上。其中十分重要的是,上级组织应能真正听得见来自底层的呼声,看得见黎民百姓的疾苦,而不是只相信官员个人的大吹大擂。如果相关部门早能听得进民众的声音,善于从官员“政绩”背后明辩是非,曹鉴燎无论如何不会长成今日之“腐败大享”,让党和人民的事业蒙受巨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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