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十条禁令对官员“正行”管用吗?
(2014-03-21 12: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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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十条禁令对官员“正行”管用吗?
据新华网21日报道:昨日,(重庆)江北区发布党员干部“正言正行正身”十条禁令。江北区区委书记杜和平强调:“制定禁令是划定红线,让党员干部行有所止,改进作风。不要让禁令成为摆设,要加大执行力度。”江北区纪委副书记李忠礼说,这十条禁令是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如果违反,处理方式有三种: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江北区活动办综合组组长张中举表示,由100名基层代表组成的监督人员将对区内党员干部明察暗访。市民发现违反行为也可拨打电话举报。
以“十条禁令”的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正言正行正身”,应该是该区在组织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一项颇具新意的举措。窃以为,此举“好用”又“管用”,值得充分肯定。
仔细读了该区出台的“十条禁令”,单从内容上讲,倒并没有什么新鲜提法。几乎所有的“禁止”,都可从《党员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规文件中找到相对应的条款,有的还是原文照录。只是,所选取的“禁止”都极具针对性,属时下在党员干部中表现最突出、最容易发生、也最容易被忽视的问题。精编成10条,文字简洁,好懂好记,一目了然,具有党员干部“座右铭”之效力。
咱们这些年,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不可谓不严厉,仅法规制度就达十几部(份)之多,内容全面,细致入微,而且还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地在进行修改完善。只是,制度条款过多过细倒成负担,不经过专门学习培训,一般人很难记得清楚完整,即便一时强记,用不了多久也很容易被忘弃,更别说用以规范自己的言行了。贪腐现象愈演愈烈的原因有多方面,法规过多过滥“不管用”应该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许多贪官倒台后都称自己“放松学习”、“不懂法规”云云,就是明证。依我看,贪官们不是“不懂法规”,而是面对繁多的制度规定,思想没印象或心存侥幸,或者压根就没放到心里去。
“十条禁令”好就好在不仅能让党员干部本人在思想上刻下烙印,还能通过媒体宣传和公众热议,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方方面面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特别是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必将会大幅度提升。“十条禁令”清楚明白,容易记忆,便于群众识别党员干部言行举止的“是”与“非”,一旦发现其不轨行为,即能很轻易地将当事人的言行传递到专业监督机构。如此,所产生的震慑效应,更将有力促使党员干部谨慎从事,走正道守纪律,不敢逾矩违规。江北区相关方面深知群众监督的巨大威力,不仅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让群众举报途径更为便捷,而且还委派了100名基层代表明察暗访,随时发现党员干部的违规行为。此举尤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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