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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孝父母违法”有吓唬之效足矣!

(2013-07-05 15: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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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子女不孝父母违法”有吓唬之效足矣!

 

昨天儿子家里房子整修,有砌匠施工,打电话让老婆去帮忙照看一下。老婆在儿子家里守了一天,午餐都是由儿子儿媳外出吃饭顺便带的一份凑合着吃的。

晚上回来,看电视新闻时,老婆几次抱怨说:中午饭简直没有吃好,他们带的菜净是蒜头菜根,且几种混合在一起,不成味道,许是他们中午吃完后的剩菜剩饭,将就着带回来给我吃。

说着,便唤小孙子过来问:你中午和爸爸妈妈在餐馆吃饭时,是不是吃完了后的剩菜剩饭带回来给奶奶吃?小孙子回答:菜是剩下的,饭不是。

“你看,是不是,我猜的不错吧?你说现在的子女都晓得什么孝心?什么都是先满足自己,吃不了用不了的就甩给你老家伙,心中完全没有老人的地位。亏得没有依靠他们生活,要是靠他们过日子还不定是个么待遇呢?哎!想想这人生养儿育女辛辛苦苦一辈子真没啥意思!”老婆朝我大发牢骚。

我对老婆说:“这事你也要想得开。第一,在你没有亲眼看见之时,儿子儿媳带点残菜剩饭给你吃,很正常,别当一回事。第二,儿女长大了,有自己的独立小家庭,别指望他们事事处处做的都能让你称心如意,大的方面不出格就行啦,别要求太高。第三,养儿育女只是一种名声,子女真正能讲孝心,能细致周到替父母着想的有几人?父母依靠子女生活能过好的又有几人?世界上事要看开些,人老了,关键是要学会为自己着想,自己有好的身体就是最大的福分。至于子女的孝心,可遇而不可求,别太计较。”

我说这番话时,正巧省电视台播出一条关于“国家立法,子女不常回家看父母是违法”的新闻。电视画面上,记者采访了几个正为子女不孝伤心的老人,记者问老人们:到不到法庭告儿女?受访的所有老人均回答:不会上法庭。有的老人还说:家丑不可外扬,哪有父母告子女的呢?

我就着这条新闻问老婆:你会不会告儿子呢?老婆说:我不会。子女即使对我再不孝,再不通情理,我也不会去法庭丢人现眼。不过,国家有这个规定还是好,能吓唬吓唬不孝的儿女,让他们对父母好一点。

我以为老婆的这个回答很不错,虽说没多大道理,但很实用。子女不孝不常回家看父母是违法,虽说有法律规定,可做父母的,谁又愿意真的将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呢?然而有这样的规定究竟比没有的好,至少有相当的震慑作用,警示做子女的人们,任何时候都切莫忘了父母的养育之恩,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多为父母着想,多尽一份孝道,这既是人类起码的良知,为人之子的责任,又是国家法律的规定。就这条法律讲,社会警示(吓唬)意义应该远远大于实际上有多少执法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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