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9@365光山小学生群体溺亡究竟是谁的责任?

(2013-01-09 12:45:54)
标签:

365

杂谈

光山小学生群体溺亡究竟是谁的责任?

 

中新网1月8日消息:1月7日下午,河南省光山县南向店乡天灯小学4名一至三年级小学生在上学路上溺水身亡。溺水身亡的小学生皆为留守儿童,父母都长期在外打工。据一名死者母亲说:“昨天2点半左右,我接到儿子杨龙班主任程老师的电话,说杨龙和另外几个学生没有到校上课。之后我就和其他几个学生家长一起沿学生上学路上寻找。大约一个小时后,在距离学校2公里处的河沟内,发现有两个小孩已浮在水面上。到下午4点半钟,4名溺水学生被打捞上岸,经医生检查,4名学生均已无生命体征。

事发后,天灯小学称本校没有责任,乡政府则连夜安排民工挖坑将学生强行下葬,并承诺给予每个学生1万元的安葬费。但遭到了学生家长的强烈反对。目前,光山县委、县政府已成立处理小组,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读到这条消息,不禁让人扼腕叹息。河南省光山县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两次出现小学生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件。上个月中旬,一歹徒持刀冲进校园,砍伤23名小学生;今又发生小学生集体溺亡。一个范围并不大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竟连续发生小学生死伤惨案,恐怕不单纯是巧合,应该与该县相关部门极度忽视学校学生安全的工作失职密切相关。因此,作为事发地南向店乡政府和学生就读的天灯小学,先别忙着脱尽干系撇清责任。

4名小学生的确是在上学途中溺亡,表面看,与学校和地方政府并无直接关联。但仔细一想,远不是那么简单,“关系”不仅有,而且息息相关。

先说学校。4名小学生中,有一人读三年级,一人读一年级,两人读二年级,也就是说,他们分别在天灯小学读书一至三年。作为学校和班级,几年时间,应该对他们的情况有一个基本的掌握,比如留守儿童、家庭环境、上学路途安全等,因为走访每个学生是学校的应尽之责。从报道中可以看到,这4名学生上学之路相当远(家长找孩子走一个小时才到出事的小河,学校距小河又有2公里),至少在10华里以上,途中有山路更有小河。七八岁的儿童单独走这么远且环境复杂的路途上学,本就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学校班级如已知这些情况,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属失职;学校班级如不了解这些情况,没有走访学生,更是失责。无论怎么说,这次4名学生溺亡,学校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再说地方政府。本乡范围内的学生读书路途如此遥远,路途安全状况如此堪忧,乡政府部门究竟知不知情?是知情视而不见?还是领导心中原本就没有确立学生安全意识?什么叫为民办实事?解决百姓孩子的教育无忧,当是最重要的实事。学校布局不合理,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何况,事发前,有学生家长已要求相关部门派车接送学生上下学,但得到的答复却是“不可能”。由此可见,这次事故之所以发生,地方政府同样负有无法撇清的重大责任。

窃以为,天灯小学、南向店乡政府、乃至光山县教育当局,都应该对自己此前的工作进行一次刻骨铭心的反省。以真正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老老实实面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切实从事故中吸取教训,迅速在全县、全乡、全学校开展学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克服一切困难,不漏任何死角,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亡羊补牢总比自欺欺人推卸责任为好。否则,今后还会出问题。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