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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领导因何种债务纠纷要凶狂杀人?

(2011-07-17 11: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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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法院领导因何种债务纠纷要凶狂杀人?

新华网7.16转《楚天金报》消息:7月4日,湖北荆州石首市法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余学滨因债务问题,将债权人杨莲香杀害并抛尸涵洞。

7月13日,警方在医院将正在治疗的嫌犯余学滨抓获。余学滨,男,今年53岁。今年5月,余学滨刚从石首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一职退居二线。据余学滨交代,他与受害人杨莲香有数十万元的债务关系。7月4日,杨莲香要求他偿还债务而发生冲突,恼怒之下,他将杨杀害,后将其尸体包裹、捆扎,抛尸于涵洞中。

这一案件看似简单明了,细想感觉颇不一般,个中潜藏的信息耐人寻味。

窃以为余学滨与杨莲香的所谓“债务”纠纷,跑不出下列三种可能:

其一,余学滨因办私事向杨莲香借过钱,此时杨莲香讨要借款,余学滨压根就没有想到要还钱。

其二,杨莲香涉案有求余学滨,余学滨以借钱为由敲占杨莲香的钱,杨莲香眼下讨要,余学滨不可能还。

其三,杨莲香主动向余学滨行贿,余学滨怕露馅留有心眼,便以借款名义受贿。此时杨莲香讨要这笔钱,余学滨恼羞成怒。

不论何种情形,其共同点都是建立在“权力”之上。因为余学滨任职时手握司法重权,习惯于到处“借”钱,有借无还,屡试屡爽,名借实吞,感觉良好。杨莲香觑觎的也是余学滨手中之权,被迫抑或情愿进贡送钱,攀权保平安。他们之间可能属现场买卖,也可能是期货交易,总之杨莲香“借”钱、余学滨收钱时双方的状态肯定是皆大欢喜,谁也没想到会有今天。

今年5月份是一个引人关注的敏感时间。担任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的余学滨在这个月被免职,退居二线。余学滨一下子成了百姓,无职无权无“爽”感。杨莲香攀权的梦想突然落空,也许还有“期货交易”没有兑现,眼看余学滨成废品,这笔交易定成呆账;杨莲香急于挽回个人损失,或需要资金另攀高枝“弃暗投明”,便迅速找余学滨讨债!从5月份余退到7月4日讨债闹翻,仅一个多月时间,杨莲香抓的也太紧了点。余学滨失权之后本来就郁闷,让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如此一搅和,更没有好心情:我若在职,你还敢讨债?只怕是大笔送钱还担心我不收呢?何曾经过被人讨债的滋味?此时此情,余、杨之间的“债务纠纷”咋能“和平”得下来?急了,还不行凶杀人!

余、杨之间的“债务纠纷”终酿成悲剧!据报道,11日下午,余学滨在石首建宁大道开车撞向一辆外地大货车,企图自杀,后被送往荆州医院抢救。余学滨已知罪责难逃。侥幸活过来了,但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严惩:下场没有两样!

余学滨的经历给权力持有者当是又一次警示:为官掌权,不义之财切不可取!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权谋私,可以“爽”一时,但“爽”不了永远,你终久会吞下自己酿成的苦果!余学滨是前车之鉴!

再巧妙的以权敛财术也难以“平安保险”。眼下还有多少官员在做着曲线发财梦:通过借钱受贿;运用期权捞钱;给权亲属寻租;熟买熟卖古玩套现,等等,自以为高明,实则贪心毕露!最终的受惩不可避免。即便你侥幸冲过了法网,但不可能逃出天网!余学滨就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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