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权力牟利受阻!上司姨妹何以转变成企业明星?
(2009-05-28 13: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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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妹上司宣传媒体姐夫合作协议城区杂谈 |
借权力牟利受阻!上司姨妹何以转变成企业明星?
今日看地(市)级电视台播出的企业明星人物系列报道,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引我注意:这是一位服装厂女老板,残疾人,姓周。周老板正接受记者采访,有声有色地讲述自己作为一个残疾人,如何战胜困难,如何流汗流泪艰苦奋斗的创业经历。采访结尾,她还信心十足的表态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我们厂确保不裁员、不减薪,不拖薪,为国家分忧!”
怎么会是她?我怀疑眼睛看错了人,又打电话问了周老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一位老熟人,得到百分百的确认。真没有想到,这些年她竟成了小老板,拥有近百名员工,年创产值800多万,还被选上企业明星,并有着如此高远的思想境界!?
我与这位周老板相识在十二年前。那时她是本市东部铁路沿线城区街道一名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因从小患小儿麻痹症后遗成了残疾,行走不大方便,年过30岁还是孑然一身,也没有固定工作,就靠父母和几个姐姐负担日常生活。她倒是总想干点事自立,也动了不少心思,苦于一直没有找到时机。
其时她所认为的好机会终于来了。1997年,她的大姐夫当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成为全市所有宣传媒体的大总管。宣传媒体必然有广告经营,时下电视广告最是市场红火无本万利,何不仗姐夫哥之势,独家代理本市东部城区商家的广告经营,再与电视台分成。不需要成本,就凭嘴巴两张皮,就可日进斗金!该是多么诱人的好生意啊!她周围亲戚朋友也都大声叫好积极出谋划策。剩下就是怎么具体操作,怎么让电视台接受的问题?有姐夫的后台影响,操作这事应该容易。小周对自己的“妙计”很有些得意!
就这样我与小周打起了交道。小周先后到我办公室来过三次。
第一次是由本局局长亲自引领。小周谈了自己的设想,说是热爱电视广告事业,又长于交际,在当地拥有不少关系,希望能成为一名电视广告人。态度极为诚恳。我原以为她就是凭关系拉广告从中提点成,也就没多加考虑即表示支持同意。并说让她先拟出一个合作协议,下次再进行实质性的议定。
过了不到一星期,她又来到我的办公室,并拿出了她搞的一份合作协议。我一看这协议条款,不禁傻了眼!协议上写明:第一,凡东部城区商业广告都必须由她经手代理,未经她的同意,本台不得安排制作播出;第二,凡她代理的广告收入与本台实行五五分成,即双方各得50%;第三,她单独成立广告公司,对外称是本台下属单位,实质是独立经营,不承担税费。
我对小周说,你这条件不着边际,是霸王条款,本台不可能同意。你如有诚意,提成最多不超过8%,且只限于你通过关系拉来的广告。
小周一听十分不满:“那鬼跟你们拉广告!我就是这么个条件,你最好考虑按这说的办,我哥哥知道,并且局长已同意。”小周亮出了杀手锏!
我说,你这样搞法全国恐怕没有先例,我不敢同意,不如让本台每月白给你钱,省得你操心!小周听后很恼火,说我是在抢白人。二次接触不欢而散。
过了一月余,小周竟将打印好的合作协议拿来,上面甲方还盖上了某领导部门的公章,让我只签字执行,其余别管。我的职责所在,怎么可能不闻不问,任其胡来!我耐心向她解释其中的利害关系。小周不听,还大声嚷道就是我在中间作梗。
小周从我这里回去后第二天,即打电话,扬言说请了当地一黑道人,要对我进行修理。
事情到了这一步,我只得登上部长的家门,面对面向他汇报了这一切。部长一听火冒三丈,当即拿起电话将姨妹子臭骂了一顿!说你这不是做生意,是在拆我的台!
自此,她就再也没到我的办公室,我也没有得到她的任何信息。
十二年后的今天,周老板脱胎换骨真让人刮目相看。听那位老熟人说,当年在你们那里碰壁之后,对她触动很大,她觉得邪门歪道发财行不通,还是要靠自己吃苦流汗干点实事才保险。第二年她就碰上了真正的机会。恰好办事处原有的一家集体办服装厂濒临破产,在办事处的支持下,小周邀了几位朋友入股,她自己又从银行贷款,将这家厂买了下来。经过这么多年的奋斗,这厂子才有今天的兴旺景象。小周这人还是不错的,能吃苦,又肯动脑,还很有点经营组织能力,再加上残疾人办企业政策很优惠。这厂子要不是她能干,搞不起来!
说实话,当年我对这小周的想法和行为不屑一顾,非常看不起!现在看来,人是会发生变化的。即使是街头小混混,只要将聪明才智用在正道上,矢志不移,不怕吃苦,通过不懈地勤奋努力,总会有成功的一天!看到周老板今天的成绩和她前后两重天的变化经历,我感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