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部钱进”不是驻京办的错,不可一概言“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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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部钱进”不是驻京办的错,不可一概言“撤”
最近围绕“驻京办”有两件事让网民议论纷纷:
一是今年1月,山东省潍坊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2009年1号文件《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意见中对市政府驻北京、上海、深圳等11个办事处实行撤销机构、挂名保留的做法,即注销事业单位,收回事业编制,取消单位规格,暂保留原有机构名称,继续处理遗留问题。
二是今年2月初,河南两家驻京联络处联合购买了777瓶价值66万余元的“贵州茅台酒”。发现酒味不对,经鉴定为假酒。随后,他们将销售假酒的人员举报到工商部门。
鉴于这两件事的“负面效应”,引起网络上对“驻京办”的一片“撤”声。
笔者以为,全部撤销“驻京办”不可取,最好的选择应该是保留必需的,裁撤可有可无的。
据说现北京的各地办事处有一万多家,包括省、地、市、县、还有大企业、部门及有条件的乡镇等。这么多的办事处,估计至少有半数以上是多余的或可有可无的。例如县(市)级的办事处,绝大部分安排有二至三人,租或买有一套房,财政一年拨几万元经费。平时的工作就是服务领导、联络老乡、打听信息。服务领导就是给到京的当地县(市)官员跑跑腿、带带路、订订票、买买商品、解解难题;联络老乡就是给在京的多少有点权的本县人拉拉关系,县(市)领导们如有公事私事办理走个后门;打听信息无非就是观察京城的政治经济“行情”。有的“驻京办”名义是公家的,其实工作人员花精力做的是私人生意、谋的是个人私利。那两个购777瓶假酒的办事处说不定就是这些人所为。这类“驻京办”于民众确无可用之处,倒是大半连着官员的腐败、浪费和工作人员的私利,实事求是的说“没有”比“有”要好。
也有不少的“驻京办”办得很好,于民于官于发展经济都有利。例如省级“驻京办”,即相当于一省在京城的“活动会馆”。全省的官民人等都可在此享受地方特色的食宿服务,了解获取地方信息;办事处还为本省人在京办事出行提供方便指点迷津,深受本省人的欢迎。不瞒说,笔者作为普通一民,每次到京都住在本省驻京办,每到此总让人感觉到一种“他乡遇故人”的温情,住宿安全、办事方便、餐饮习惯,犹如回家一般。一省面积那么大,人口那么多,风俗习惯那么杂,很难想象在京城如没有一个共同的“家”,该是多么的不方便、不习惯!
至于说“跑部钱进”,根子不在驻京办,而在中央各部门。中央部门的问题不能让地方驻京办“背黑锅”。就一地而言,“跑部钱进”应是驻京办之“功”而不是“过”,你不“跑”别人“跑”,你总不能坐失良机吧!
总的来看,地方“驻京办”良莠杂生,不可一概而论。根据实际需要,裁撤无用的,保留必须的,这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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