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章节用了地理名字编排而成,大致能看出作者的写作意图,那就是时空变革,带动情节运转。主体是人,人移步换景,引发关系冲突和情感故事。
对他来说,事情始于一根羽毛。这是巴黎的开场白。爱尔兰女子埃拉与弗朗西斯科·洛佩斯(人称弗朗哥)共同骑马。引起弗朗哥注意的并不是这根羽毛,而是埃拉。
这是1854年。他们在布洛涅森林。
弗朗哥26岁,来欧洲的身份是无任所大使。下面开始插入一段埃拉的日记。
二人来到巴黎巴克街的埃达家里。
故事背景及其情境,如此铺设完毕——巴黎——布洛涅森林——周遭的交通、建筑、人的穿着等等——街道——居住条件——人的服饰及其品位嗜好——家居中的侍者。
此时代人的生活,吃喝玩乐的文化氛围。
接着又是埃拉的日记。
通过埃拉的日记,我们知道她与表兄季米特里有某种爱情关系。这也意味着女主人公身上的二元性。
那么佛朗哥呢?
另外,巴克街有趣的地方,在于无论佛朗哥还是埃拉经过这里,总会遇到小小的意外的。一种电影手法。
巴黎的二人热恋期,如此开始了。
第二章,他们乘坐“塔夸里号”船,前往布宜诺斯艾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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