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这名字让人忘不了。这名字起得也很有神韵。是的,小说人物的命名的确非同小可。
其实冬天的时候,就开始听收音机了。宝石花收音机,父亲的,他听了一阵,就不爱听了。他这人做事就是不连贯,一阵一阵的。收音机就被我拿过来了,带到北京。中途坏了,叫老尹修了修,好了。继续听。回来则还给了老头子,算是完璧归赵。
北京穆斯林过年都很讲究,好吃的很多。冬天,特别是大雪纷飞、临近年关时,你听到北京及其以北抑或本地周遭的那种节日,会感觉到某种认同感。温暖是免不了的。从此看,小说日常当包含节日。这一点近似伽达默尔的理论。
中国写日常抑或世情小说,都注重节日。必须的。连鲁迅《故乡》、《祥林嫂》、《社戏》等都包含着节日。即便《在酒楼上》,那雪花纷飞、茶花艳丽,未尝不是一种节日氛围。
北方的。南方的笔致和语调则是另一回事了。
在某种意义上,所谓“本土写作”其实是个伪概念,缘故在于作为写作者的作家,永远只能写一个“具体世界”中的具体事儿。
科幻也得有个具体空间啊。
春天。春天毫无意思。春天肚子空空,人的身体也空空如也。
北方,春天长满了风。
和沙。
浮躁与无聊。
寂寞好像是一种情绪,不是苍白的,而是浮土飞扬的。
进入春天,再听收音机就没多少趣味了。如同讲故事,只适合漫漫寒冬长夜。
春天的人,跟发情的动物以及发疯的树木差不多。
春天,适合作画,适合摇滚,适合野游。
我决定出远门了。
此时《红楼梦》也读不下去了。
当你憧憬一个未知世界时,那个原有的小说世界已满足不了你了。何况那个历史空间。是的,未知世界属于将来时间,而小说世界的过去时间,真无法让你满足。
在北京,也没感觉到新月这一意境的存在。或许,作家的熟识与我的陌生感、局外体验,截然不同。我想读的不是悲剧,也不是团圆剧,可能是荒诞剧,无聊剧吧。
与其这部小说棒,毋宁说在具体的时令中因有声传播亦即广播者的嗓音打动了我,那时的我。一个生活在北欧极昼状态中的我,声音都沉寂,色彩都凋零,万物都凝固,此时,你需要的是纷纭、热闹、声响、庆典。
它们是花。
是叶。是果。是斑斓。是狂欢。
谁知道呢。
毕竟记忆也难脱被现状心境的虚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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