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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宝的司汤达】

(2013-05-23 11: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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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四宝的司汤达】

   

    四宝初一就爱打扮,土话曰要俊。他有一双白胶鞋,无鞋带,大概来自于他二姐。我们常穿女的鞋,因为男的只有黄胶鞋,女的则是白胶鞋,俗称白碗底鞋。如果运动会或歌舞表演,男的没这鞋子,就要跟女的借。我们的女孩啥都干借,真的,一点不含糊,也不打怵——你要不跟她们借,她们会觉得你瞧不起她们,会嘟噜着嘴,不断给你白眼。

    媚眼从来没见过,除非你借机戏弄她们。

    因四宝穿得起白胶鞋,难免有些鸡立鹤群。我就挺嫉妒他的,因为我没有;当然更眼红之处,在于白鞋子脏了,可以往上面涂粉笔,刹那间,旧貌换新颜。我们那馒头黑乎乎的,所以要买一些诸如石膏、滑石之类的饽饽粉,涂在上面,那吊死鬼或驴屎蛋子般的馒头就雪白雪白的了。鞋子类似于此。当然我眼红大宝与吃饽饽无关,而是因为自己的臭鞋子,没法涂抹——班级里的粉笔,都被这厮盗用了。

    更何况,走路或跑步时,那被粉笔涂抹过的鞋子,犹如小哪吒踩着风火轮,飞扬起无数的粉尘,将后面的跟屁虫们,呛得不断咳嗽。

    近似腾云驾雾。我们都喜欢西游和封神。而白鞋子给人带来的遐想,即在于此。

    我们俩好。

    现在也很好。

    十三岁第一次照相,也是四宝领着我去照的,或曰“请”。缘故在于那天我闹脾气,对四宝相当不满,具体原因也忘了,而他又需要我这个朋友,就在放午学前,递了一张纸条给我,“中午一起照相去”。于是我们就和好了。黑白的,我磕碜的自我状貌,亦从此雏形初具。可惜,照片没了,至于四宝有没有,亦不得而知。

    从此后,我就摸准了四宝的脾气,那就是闹脾气。我只要不搭理他,他就要设法忘我开心。这看似与今天基友们之间暧昧的游戏有些相仿,实则相差甚远,因为四宝初一就谈恋爱了。

    他与我堂吉诃德式的单相思型人格相差太大,是一种厚脸皮、大胆追的风格。当然,那女孩他也没追上,终究四宝人虽聪明,但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只能在本地闹腾,而无法走得太远,更何况他的文科太差,而女孩的文科又很好。我的也很好,因此四宝与我交好,或许与其潜意识里的某种移情抑或借代有关吧。即与我为伍并行,近似与她精神上接近。至于“我”是谁,也就并不重要了。

    我就利用了他这一点软肋,从他那获得一点好处。

    因为四宝有个在饭店上班的二姐,而我没有;因为四宝能经常从二姐那得到零花钱,而我没有。有了零花钱,即意味着你可以购买某样东西,而我最想买的是书。

    从此看,四宝等人,都是被我“小知识分子”式的自私和耍心眼,给游戏了一把。这一点,我们读张贤亮小说即能看出,老右派如何用数学上的“饭店逻辑”,从那些不会算账抑或转不过弯的农民那里,贪图一点小便宜的。“小知”的本能需要,除了饮食男女之外,其实还有一个精神生活。阅读是必要的组成部分。

    附近每个乡镇都有新华书店。四宝的二姐在临近一个靠海镇上的饭店上班。这一天我们就去那里玩耍。到了后,我就去了书店逛游,看中了一本《司汤达中短篇小说选》。看中后,我就装出一副爱不释手、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的样子,四宝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怎么办?”我就等着四宝主动问我,因为我懂得如何扮演一种惘然若失、心不在焉的失意状态。

   “是啊,咱俩都没钱。”我接腔道。

   “你真想要这本书?”四宝问。我说嗯。

    四宝领着我去找他二姐,然后从她二姐那要了五块钱。至于她二姐从哪弄来的五块钱,我俩也懒得去问。记得,四宝二姐带着一顶脏乎乎的白帽子、系着同样油腻腻的围裙,被人从里面急慌慌地喊出来,然后姐弟俩站在饭店门口的法桐树下说了几句。能看见他二姐斜过来的眼神,有些好奇,有些为难,又有些不耐烦。四宝似乎嗫嚅了什么,我听见他二姐嘟囔了一句,“什么屎汤盆?”她折身进了饭店,不久气哼哼地出来,把一张皱巴巴的钱塞进了弟弟的手里。

   那本书花了不到两块钱,剩下的钱,落入了四宝的腰包。我盼望着,盼望着某个合适的时机,使之重新显形。

   其实四宝二姐在那饭店,不过一个服务员,而且还是走后门去的,毕竟在那工作,有转正的机会啊。记得那时教师工资不过二三十块钱。服务员呢,大概十五块钱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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