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现象学1】
(2013-04-23 1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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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主义的错误在于没有正确地区分知识的对象和认识活动。
当某人说到逻辑规律或提及数学真理、理论、原则、句子和证明时,指的不是具有时间延续的主观经验,而是某种非时间的、客观的和永久有效的东西。
只有在意识中,或者为意识,事物才能显现。
现象学应该是对所显现之物恰到好处的忠实描述,并且应该避免形而上学的和科学的预设与玄思。
“意识到”这一结构。对象-指向性。这个属性为意向性。
意向性是意识和其对象之间的关系。只有相关的两者都存在,这个关系才存在。如果我的意向的对象真的是内在于活动的,那将意味着我将永远只能一次性地经验同样的对象。每一次我都是重新感知对象。我的感知是全新的,并且因此我的感知对象也是全新的。
对象从来不是在其总体中,而总是从某个特定而有限的角度来显现的。
没有任何单一的现象能够把握住整个对象;对象总是不能被单个的被给与性穷尽,而总是超越它。
1意向性不仅是我们对实际存在的对象的意识的特征,而且也是刻画我们的幻想、预测和回忆等等的特征。2被意向的对象并不是意识的一部分,也不被意识包含在内。
意向性的一个重要方面正是存在独立性。
意向性并不是当意识受到对象影响才产生的外在关系,相反,它是意识的内在特征。意识的意向敞开性是其存在的不可分割的部分,而非能够被无中生有地添加的部分。因此,意向性并不预设两个不同的实体-意识和对象的存在。
意向性发生所需要的所有条件是:具有对象-指向性这一合理内在结构的经验的存在。
只有某对象是我们的意向的对象时,也就是说只有它是意向性的对象时,我们才能意向它。
是意向内容使意识成为意向性的,并给活动提供指向性。
每个意向经验都具有类型的经验,无论它是希望、欲望、回忆、肯定、怀疑、害怕还是其他类似的经验。
每个意向经验,无论是对一头鹿、一只猫或者一个数学事态的经验的,都指向某物,并且关于某物。
人不仅仅简单地意识到一个对象,人总是以某种特殊的方式意识到一个对象,即意向性地指向某物,就是将某物作为某物意向。人将某物作为某物意向(知觉、判断、想象),也就是说,人总是在特定的概念和描述下,或者从某个特定的角度来意向。
一般情况下,我们并不指向意义,而是指向对象。
意向性的核心在于“将某物作为某物解释”。
我们不仅能够说感性直观,也能够说范畴直观。
悬搁与还原。
悬搁并没有使我们的注意离开世间性的对象,而是允许我们以新的角度来考察它们。
世界并不单单存在着,世界还显现出来,而显现的结构是以主体性为条件的,并因它而可能的。
主体性是显现与展现的可能性条件。没有主体性就没有现象。
——丹麦=扎哈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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