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国际指南GINA 2014版更新:已经开始治疗的“哮喘”如何进一步明确诊断?
(2014-07-08 15:03:07)
标签:
2014gina更新健康哮喘 |
现在状况 |
确定哮喘诊断的步骤 |
可变的呼吸道症状及可变的气流阻塞 |
哮喘诊断明确,评价哮喘控制水平及治疗 |
可变的呼吸道症状,但没有可变气流阻塞证据 |
停用支气管舒张药物(SABA4小时、LABA12小时以上)或有症状时重复支气管舒张试验;如果支气管舒张试验正常,考虑其他诊断。如果FEV1大于预计值的70%,行支气管激发试验。如果激发试验阴性,考虑降级治疗并在2-4周后重新测定。 如果FEV1小于预计值的70%,考虑升级治疗,3个月重新评价症状及肺功能。如果没有改善,恢复之前治疗,并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 |
呼吸症状很少,肺功能正常,没有可变的气流阻塞证据 |
停用支气管舒张药物(SABA4小时、LABA12小时以上)或有症状时重复支气管舒张试验;,如果正常,考虑其他诊断。 考虑降级治疗,降级治疗后: 1、 2、 |
持续呼吸困难、固定气流阻塞 |
考虑升级治疗,3个月重新评估症状和肺功能。 如果无反应,恢复之前治疗并进一步检查以明确诊断,考虑哮喘-COPD重叠综合征。 |
如何降级治疗以确定哮喘的诊断
1、
记录患者目前哮喘控制水平和肺功能,如果患者存在哮喘急性加重的风险,没有密切监控不可以降级治疗。
选择合适的时机(如:没有呼吸道感染,不打算去度假,没有怀孕)。
提供书面哮喘计划,以便患者知道如何发现症状加重以及症状加重如何应对。确保备有足够的药物以便症状加重时能恢复之前的治疗。
2、
将患者吸入激素剂量降低25-50%,或停止同用的其他控制用药(如LABA,白三烯受体拮抗剂)。
制定2-4周的就诊计划。
3、
2-4周重复评估哮喘控制情况和肺功能。
如果症状加重、可变气道阻塞确定,哮喘诊断明确。治疗药物应恢复至之前的最低有效剂量。
如果症状未加重并仍不能获得可变气道阻塞的证据,考虑停药2-3周并重复评估哮喘控制情况和肺功能,随访患者至少12个月。
哮喘鉴别诊断
1.6-11岁:慢性UACS、吸入异物、支扩、原发性纤毛运动障碍、充血性心脏病、支气管肺发育不良、CF;
2.12-39岁:慢性UACS、声带功能障碍、过度通气与呼吸功能异常、支扩、CF、充血性心脏病、α1抗胰蛋白酶缺乏、吸入异物;
3.40岁以上:声带功能障碍、过度通气与呼吸功能异常、COPD、支扩、心衰、药物相关性咳嗽、实质性肺病、PE、中心气道阻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