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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经济适用房的迷局?

(2008-12-15 14:58:29)
标签:

经济适用房

迷局

市场经济

公平

廉租房

房产

分类: 房地产论谈

如何破解经济适用房的迷局?

 

文/陈涛

 

    今天,在网络上我们看到了一则消息:《从抢购到“滞销” 多地经济适用房销售遭遇尴尬》。该文章说:“以往经济适用房一推出就受热捧,而如今广州、武汉等地经济适用房销售却遭遇尴尬,对此现状近日记者做了调查。”“在武汉,最近城开青菱城市花园大力推出了3000套经济适用房,其小高层和多层的基准价分别为2773元/平米和2699元/平米,然而与以往排长队争相购买经济房的场面相比,这次到现场咨询的市民寥寥无几。”“武汉市城开公司副总经刘望生:我们第一次推出的时候基本上达到10:1的比例现在的比例我们推出的时候是2:1的比例。主要的问题是,今年大量的经济房集中上市,持经济房证的客户也有选择的余地了。”“另外,据了解2008年下半年以来,武汉城区一些地段的商品房大幅降价,很多在2500元/平米以内,比经济房价格还低,而同样地段条件,同等价位的房子,大伙更倾向于去购买低价的商品房。”

    看来,经济适用房真的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尴尬,成为了各级政府的“鸡肋”:食之无味,弃之不甘。经济适用房也让广大老百姓陷入“两难”:想要购买吧,既有购买经济适用房人群的购买力问题,又有怕房价再跌会吃亏的问题;不买吧,又住不上想要房子。

    据报道,已经有许多地方,经济适用房的房价与当地普通商品房的价格接近了,有的地方甚至高于普通商品房的价格了。那么,经济适用房还有什么意义呢?到底何去何从呢?

    大家应该还记得,当单位还是福利房分配时,我们既没有住上好的房子,房地产业也发展不起来。只有全国的房改正式实施以后,取消了实物分房,实行货币补贴,才让我们广大的老百姓住上了舒适的房子,房地产也才有了飞速发展的十年。

既然已经实行了市场经济,既然社会已经进步了,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回到老路上去呢?

    经济适用房,不仅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业的发展,破坏了市场经济的规律,而且影响了社会公平公正的原则,更是权力寻租的温床。

    既然已经是市场经济了,为什么还有商品房价格和经济适用房价格并轨运行的情况呢?证券市场的职工内部股都已经取消了,大非小非也已经在尽力妥善的解决,难道楼市也要人为的搞一个“双轨制”吗?正如有的人说的,经济适用房就是明天楼市的“大小非”。

    我认为:要真正破解经济适用房的迷局,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取消经济适用房。

    当然,在取消经济适用房的同时,应该多建廉租房,让真正困难的家庭住进政府的廉租房。正如该文章介绍的,济南市就做得比较好,“济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王浩:收入门槛同比降低了87%,同时,我们将全部的低保家庭无房户和部分低收入家庭,纳入到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沈阳市更是走在全国的前面了,该文章介绍说:“从明年开始,沈阳将不再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而是通过货币补贴的方式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难问题。”

    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房,既稳定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又能保证低保家庭无房户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何乐而不为呢?

200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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